石月亮鄉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

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上級綜治維穩部門的工作部署,處理鄉綜治維穩委的日常工作;負責五年普法教育及法制宣傳教育,進一步增強民眾的法制觀念;及時向黨委、政府報告重大社情、民意和熱點、難點糾紛;制定鄉綜治工作規劃、計畫、年度目標;及時向有關部門申報表彰見義勇為的治安積極分子;
(二)負責組織整合轄區內政法綜治力量,協調有關方面,及時做好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維護本鄉社會穩定;定期排查治安混亂地區和突出的治安問題,並組織開展整治活動;
(三)與司法和有關部門配合協調做好本鄉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和社區矯正、禁毒、防範和處理邪教等工作,減少影響社會治安的不安定因素;
(四)指導轄區內各部門、各村委會開展平安創建,提高轄區內平安建設的覆蓋面;因地制宜組織開展群防群治活動,落實治安防範措施,推進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
(五)與司法和有關部門配合協調做好鄉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工作;負責本鄉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調處村級調解機構調處不了的矛盾糾紛和跨村、本轄區有關部門之間產生的矛盾糾紛;督導各級領導督辦和縣有關部門(轉)交辦的矛盾糾紛;防止民間糾紛激化;做好民眾工作,加強對所轄各村的民眾工作室的管理,預防和處置突發性事件和群體性事件;
(六)負責人民民眾日常來信、來訪接待工作,及時分派交辦;負責國防動員、徵兵、民兵訓練、預備役管理等日常事務工作。
(七)承辦鄉黨委、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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