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指導村委會建設,協調鄉各村委員會之間的關係,建立健全村民工作各項規章制度;(二)配合上級業務部門,負責全鄉轄區範圍內勞動力輸移轉出、勞動技能培訓、勞動保障、勞動爭議等行政統籌工作;
(三)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民政保障工作的一系列方針政策,完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認真搞好本鄉範圍內救災救濟、優撫、擁軍優屬、婚姻和社團登記、移風易俗、殯葬改革等行政統籌工作;
(四)負責貫徹黨和國家關於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年度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服務中心做好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生殖保健服務;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生育證》、《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等證件;做好轄區內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管理工作;協調相關部門落實有利於計畫生育的政策和計畫生育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全鄉計畫生育獎勵扶助和困難家庭救助等工作;
(五)與上級有關業務主管部門配合協調,負責做好全鄉文化、教育、衛生、交通運輸、食品藥品安全、科技、廣播電視、殘疾人等方面的行政統籌工作;
(六)承辦鄉黨委、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