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峰區經濟和信息化局與株洲清水塘循環經濟工業區管委會產業發展局合署辦公,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下設綜合統計科、科技管理科、企業管理服務科、能源監測科四個科室,加掛園區管理辦、鄉鎮企業局牌子。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業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參與制定全區經濟發展戰略目標及中長期規劃;負責工業園區產業發展布局及產業規劃的制訂;提出最佳化工業和信息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
(二)監測、分析全區工業經濟運行態勢,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全區工業經濟目標考核;負責全區工業項目的申報、管理和服務工作。
(三)承擔區加速推進新型工業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綜合管理全區工業經濟,指導、協調和服務工業企業;負責產業項目的包裝策劃及招商工作。
(四)負責指導歸口企業的改革改制工作,配合做好轄區內中央、省、市企業的改革改制和穩定工作。
(五)擬訂全區工業、信息化發展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和規劃全區工業產業投資布局;組織實施相關行業的準入管理;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國防動員有關工作以及產業安全和應急管理工作。
(六)負責監督檢查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相關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協調減輕工業企業負擔工作;承擔工業和信息產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承擔歸口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七)組織擬訂全區工業企業技術進步發展規劃、技術改造規劃和高新技術產業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建議;負責推進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推進產學研結合和科研成果產業化;指導相關行業加強質量管理工作。
(八)研究提出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擬訂中小企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負責中小企業融資和融資擔保的服務與協調工作。
(九)參與擬訂能源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節能行動方案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參與編制全區生態建設規劃,組織推進工業企業清潔生產工作;承辦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牽頭全區新產品、新技術鑑定驗收及技術進步獎勵推薦、評審工作;組織實施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工作。
(十)綜合協調經濟運行中與鐵路、公路、水運、管道運輸以及通信、郵政有關的重大問題;負責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和原材料等經濟運行保障要素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生產企業物流外包,促進企業內部物流社會化。
(十一)指導協調信息資源共享和開發利用;監督管理信息服務市場;推進全區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參與推進電子政務建設、電子商務發展以及經濟和社會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
(十二)擬訂全區信息安全發展規劃,指導、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和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助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三)承辦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區經濟和信息化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統計科承擔局機關文電、會務、接待、機要、檔案等日常工作;承擔局機關信息、保密、信訪、安全、督查、建議提案辦理、政務公開、後勤服務等工作;承擔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組織研究工業發展、信息化發展規劃,並提出相關政策和措施的工作;承擔綜合研究近期經濟運行和產業發展等重大問題的工作;參與擬訂工業、信息化領域中長期發展規劃;承擔工業經濟運行的日常調節工作,承擔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問題的工作;編制近期工業經濟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承擔監測、分析工業日常運行態勢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工作;承擔對經濟運行中涉及的財稅、金融等政策性問題和企業資金情況進行分析研究並提出意見和建議的工作;承擔工業、信息化領域的應急管理和產業安全工作,並協調實施相關的應急預案;負責全區工業企業統計工作。
(二)科技管理科組織擬訂全區企業技術進步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承擔組織推進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的工作;承擔組織新技術、新產品及新工藝的研發推廣工作;承擔推進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的工作;組織擬訂相關行業質量發展規劃和政策,承擔指導相關行業質量管理的工作;承擔指導、協同推進產學研合作和企業智慧財產權保護的工作;承擔工業項目招商引資工作;承擔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改造工作,編制工業、信息化領域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畫,提出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監測分析投資狀況;承擔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含利用外資改造現有企業項目)的備案和呈報工作;承擔組織申報上級主管部門管理的財政性技術改造專項資金的工作;承擔組織推進電子信息產業基地、園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的工作;承擔指導電子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工作;承擔電子信息產業分析匯總工作。
(三)企業管理服務科承擔中小企業的綜合管理、指導、協調工作;負責指導歸口企業的改革改制工作,配合做好轄區內中央、省、市企業的改革改制和穩定工作;研究提出促進全區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擬訂中小企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承擔監測與分析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運行的工作;擬訂鼓勵創業政策和措施;承擔區非公經濟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協調減輕企業負擔的工作;參與審核重大投資項目;提出最佳化企業組織結構的政策建議;承擔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工作;承擔投資性擔保機構的管理、協調和服務工作,承擔管理擔保風險補償資金的工作;擬訂政府重點扶持中小企業的項目及資金投入方向,承擔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四)能源監測科承擔協調全區煤炭、電力、石油和天然氣等重要生產運行要素供應的工作,承擔實施煤電油氣應急管理的工作,承擔協調解決電力和電網運行中重大問題的工作;擬訂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政策;承擔組織推進工業企業節能、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的工作;承擔工業企業的節能目標考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承擔組織實施節能行動方案的工作;參與編制生態建設規劃和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工作;承擔指導工業企業節能示範工程和相關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工作;提出政府審批和核准投資的重大工業項目的能耗、水耗審核意見。
辦公地點
株洲市石峰區響田路268號政府大樓10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