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性質
石家莊市攝影家協會以團體會員的名義參加石家莊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並接受其領導;以團體的資格加入省攝影家協會並接受其領導;接受石家莊市民政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機構設定
石家莊市攝影家協會名譽主席、顧問名單:
名譽主席:任長慶 省攝影家協會副主席、市攝影家協會第五屆主席
顧問:
李屏東 省女攝影家協會名譽主席,市人大副主任
曹社會 石家莊市政協副主席
李遵英 石家莊市委原副書記
趙俊芳 石家莊市旅遊局黨組書記、局長
劉雲道 石家莊日報社副總編、《燕趙晚報》總編輯
尚二明 原石家莊市規劃局副局長、市第五屆攝影家協會副主席
王志偉 市第五屆攝影家協會副主席、市供水集團原黨委書記
劉春英 市第五屆攝影家協會副主席、原軍械技術學院教授
張蘭生 石家莊市物資局原局長、市第五屆攝影家協會主席團成員
張平海石家莊市委政法委原副書記、綜治辦主任
趙獻忠石家莊市城管局原副局長、市城管局調研員
石家莊市攝影家協會第六屆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副秘書長名單:
主席:傅軍曉
副主席:王彰平安彥華孟憲元徐廣康林益尉戰魁黃鐵
秘書長:翟獻亭
副秘書長:郝俊臣 趙鍾貴 張桂珍
石家莊市攝影家協會第六屆理事會理事名單:(85人排名不分先後)
王坤王彰平鄧錦璽馮劍君馮黃偉葉明惠任國宏任建來劉建義
劉冠群孫鳳亭孫燕青安彥華許健陳軍張克洪張翼時勝果
李沖李占巧李存福孟憲元林勇輝林素英陸彤榮力段雙群
趙鍾貴趙武平郝俊臣袁玉峰夏暉徐廣郭勇錢震高天魯
康學武康林益尉戰魁諶曉明黃鐵傅軍曉韓冬翟獻亭魏玉志
石險峰 賈敏傑崔志林蓋智勇 李 峰劉雙鎖 秘君鳳 傅淑紅 秦峰
王會萍杜建文 宋增謙 陳溢洪 石超峰嚴健偉李明發 王榮國張運朝
王雲峰 劉慶華 丁朝偉趙志芳 王吉業 李躍青 王軍祥 程丙軍 張士強
徐東坡王志青 劉玉表劉江勇 時勝果 張金禮 李志華閆志國 張震
張桂珍 劉振業 董海軍馮欣艷
常務理事名單:(32人排名不分先後)
鄧錦璽馮劍君孫燕青劉建義許 健李存福 榮 力 夏暉高天魯
康學武魏玉志段雙群張翼林勇輝陳軍袁玉峰石險峰 崔志林
李 峰秘君鳳王會萍宋增謙 石超峰李明發張運朝劉慶華 趙志芳
李躍青 程丙軍徐東坡 王志青 時勝果
協會章程
石家莊市攝影家協會章程
總則
第一條 本會為石家莊市攝影家協會。
第二條 本會是我市攝影家、攝影工作者和攝影愛好者自願結合的民眾團體。本會是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團體會員,直接接受市文聯領導;本會以一團體的資格加入省攝影家協會並接受其業務指導。
第三條 本會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學習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會議精神;堅定不移地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其任務是團結全市攝影工作者,組織會員深入生活,進行攝影藝術創作;加強攝影理論研究,做好攝影普及和提高工作,繁榮省會攝影藝術事業;帶領會員多出精品以宣傳愛國主義為主旋律,弘揚社會主義建設中的新人、新事和新風尚、新理念,為深化改革開放、振奮精神而努力工作;積極組織會員參加全國、全省以及國際上舉辦的各種攝影藝術展覽、比賽和學術交流,鼓勵大家努力學習、大膽探索、解放思想,提倡題材、體裁、形式的多樣化和不同藝術風格、藝術流派,積極發展和培養新生力量,扶持“尖子人才”,不斷壯大我市攝影隊伍力量,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而努力奮鬥。
會員
第四條 凡戶口屬於石家莊市及所屬縣市的攝影工作者和業餘攝影愛好者,年滿十八歲,贊成本會章程,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入會。
1、本人攝影作品在市級或市級以上各類展覽、比賽中入選、獲獎者。
2、在市級或市級以上報刊發表攝影作品二幅以上者。
3、本人攝影論文在市級或市級以上報刊發表一篇以上者。
4、從事基層或行業系統攝影組織領導工作者。
5、從事攝影理論研究、編輯、教學或在本市有一定知名度者。
第五條 申請入會者應有本會會員一人介紹,填寫入會申請書,交7—10寸代表作5幅,並經所在單位同意,經本會主席團委員會討論通過後方可成為本會會員。
全國和省級攝影家協會會員是本會的當然會員。入會手續按本會章程辦理。
兄弟地區協會會員調本市工作的,按所在地區協會與本會級別相等,經本人申請可接納為會員。在特殊情況下,本會有權直接吸受會員。
第六條 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1、會員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會員有申請退會的自由。
3、會員必須遵守本會章程,服從本會的領導,參加本會組織的深入生活、創作、理論研究及社會活動。
4、會員執行終身會費制,新會員一次性繳納會費。
第七條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經本會主席團委員會研究通過,取消其會員資格。
1、被剝奪政治權利者。
2、有嚴重違法亂紀行為,在民眾中造成惡劣影響者。
3、違反本會章程,損壞本會名譽者。
4、無故多次不參加本會舉辦的各種活動者。
組織
第八條 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理事若干人,組成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常務理事,常務理事共同組成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選舉產生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由主席任命秘書長、副秘書長)。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理事會代行會員大會的職權。理事會閉幕期間由常務理事會領導本會工作,常務理事會閉會期間,由主席、副主席和秘書長負責本會日常工作。
第九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屆,由常務理事會召集,必要時可以提前或延遲召開。
根據情況本會可聘任名譽主席和顧問。
第十條 本會經濟來源:
1、社會資助。
2、會員會費。
附則
第十一條 本章程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之日起實行,修改權屬會員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