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工業經濟聯合會

石家莊市工業經濟聯合會石家莊市工業經濟聯合會

石家莊市工業經濟聯合會簡介

石家莊市工業經濟聯合會成立於1994年6月,2005年11月石家莊市編委明確我會名稱改為石家莊市工業經濟聯合會(石家莊市經濟團體聯合會),是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領導和河北省工業經濟聯合會(河北省經濟團體聯合會)指導下的民眾團體,是全市性經濟類行業協會的業務主管單位,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繫、指導。機關內設機構:辦公室、調研信息部、經濟團體工作部、交流合作部、機關黨委。
石家莊市工經聯(經團聯)主要負責,對全市性經濟類行業協會及縣級工經聯(經團聯)進行組織、協調、指導;對行業協會和企業發展戰略、體制創新、技術創新和結構調整等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為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決策提供建議;為行業、企業經濟發展提供諮詢、信息和研究成果等方面的服務;研究行業協會建設和加強自律性行業管理等政策問題,為政府有關部門加強對行業協會工作的領導提供決策依據和服務,推進全市經濟類行業協會組織的培育、發展。參與全市性經濟類行業協會發展規劃、行業協會有關法律法規的調研、起草、論證等工作;開展經濟理論研究和學術交流活動,編輯出刊經濟類刊物;指導全市性行業協會工作開展,交流經驗、溝通信息,加強行業自律,促進行業發展。
負責指導全市性經濟類行業協會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黨的建設;負責全市性經濟類行業協會籌備申請、成立登記、 變更登記、註銷登記前的審查和年度檢查初審等工作,協助登記管理機關和其他部門查處行業協會的違法行為;會同有關機構指導經濟類行業協會的清算事宜。
負責與境內外社會團體的聯繫,促進地區、行業、企業間開展多種形式經濟協作與交流;為企業加強對外經濟技術交流服務。指導經濟類行業協會幫助企業做好國際經濟競爭中的應對工作,幫助企業進行反傾銷、反壟斷、反補貼等調查或向政府提出申請。負責反映會員要求,協調會員關係,維護會員權益。
石家莊市工經聯(經團聯)將以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統攬全局;以“三個面向”為工作主旨;以社會主義榮辱觀激勵隊伍,切實加強自身建設,履職盡責,搞好服務,為構建和諧社會和打造創新型城市,為全市經濟快速、健康發展傾心盡力。

石家莊市經濟類行業協會建設基本原則

一、正確的辦會方向。行業協會要積極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及產業發展需要,以雙向服務為宗旨,以行業服務、自律、協調、維權為工作重點,積極發揮橋樑紐帶作用,與政府和企業共同構建和諧的市場運行機制。
二、堅持基本原則。行業協會的建設要堅持市場化原則、政會分開原則、自主辦會原則和培育發展與規範管理並重的原則。
三、運行機制。行業協會要建立協會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長辦公會和秘書處辦公會會議制度,健全以協會章程為核心的內部管理制度,對協會的組織建設、工作部署和經費使用等事項要實行民主、協商和集體決策,形成正常、有序、民主、高效的運作機制。
四、企業與行業資深人士相結合辦會。行業協會要建立以企業家與行業資深人士相結合的領導主體,其中現職企業家所占比例不低於2/3,會長不能駐會辦公的情況下,常務副會長須駐會辦公。以企業領導身份擔任協會副會長以上職務,在任期內離開企業領導崗位的,要在三個月之內主動提出辭職。行業協會要及時調整補充缺位的會領導。
五、工作機構行業協會設秘書處,秘書處要有獨立辦公場所,公平、公正地開展工作。秘書處不得依託某一企業或設在會長、副會長單位。根據協會職能定位和工作需要,設立相應的工作機構,分會和工作委員會等設立應根據程式報批。
六、人才隊伍建設。行業協會秘書長必須是專職,秘書長要熟悉行業管理和本職業務,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秘書長人選應採取迴避制度,一般不在會長、常務副會長或駐會副會長單位產生,以增強其代表性。秘書處要配備一定的專職工作人員,形成熟悉行業、企業和專業,中青年結構合理、專業配套的職業化工作隊伍。
七、業務建設。行業協會要依據職能定位和形勢發展需要,確定業務範圍、工作目標、工作重點和實施步驟,使協會工作貼近企業生產經營實際,貼近市場需求,貼近行業發展。
八、行業代表性。行業協會的領導和單位會員的配置要充分體現行業內各類領頭企業和各縣(區)的代表性,企業會員要達到同行業企業數的50%或行業產值的60%以上。
九、行業自律建設。行業協會要建立和完善行規行約。已經制定行規行約的協會要認真總結經驗,在實踐中不斷改進完善;沒有制定行規行約的協會要儘快制定出符合本行業特點的行規行約。
十、“一業一會”原則。行業協會建設應把握“一業一會”原則,原一業多會的要按照集合資源,提高效能方便企業的原則進行整合,新成立的協會應按此原則建設。
十一、建立健全黨組織。行業協會要加強黨的領導和思想政治工作,條件成熟的應建立黨組織,以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確保行業協會的正確發展方向。

全市性經濟類行業協會基本工作規程

為建立科學化、規範化和制度化的工作規程,提高行業協會報批事項的工作效率和質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規程。
第一條行業協會報批事項的工作程式
(一)行業協會的籌備申請、成立登記、變更登記、註銷登記、年檢初審、分支(代表)機構設立、換屆、興辦經濟實體、涉外活動等事項的基本工作程式:
1.行業協會向市工經聯(經團聯)提出申請,並按規定提交相關材料;
2.市工經聯(經團聯)在收到行業協會有效檔案之日後,對行業協會申請的事項進行審批;
3.行業協會持市工經聯(經團聯)的批准檔案,於30日內向市民政局提出有關申請。
(二)行業協會組織大型活動、會議等要向市工經聯(經團聯)報告,由市工經聯(經團聯)經濟團體工作部按程式辦理相關審批或備案等事宜。
第二條行業協會的籌備成立
(一)申請籌備
由發起單位(人)經廣泛調查研究和充分論證後,向市工經聯(經團聯)上報關於籌建行業協會的申請和可行性報告。申請報告的主要內容為:行業概況、籌建協會的必要性、籌建協會的宗旨和主要業務定位、發起單位(人)名單,擬任負責人和法定代表人的的有關情況證明、聯繫人姓名和電話等。
(二)市工經聯(經團聯)對符合籌備條件的給予批覆,發起者30日內持此批覆和申請到市民政局審定(如6個月內未得到市民政局同意籌備的,批覆自動失效)。
(三)籌備
市民政局同意協會進行籌備後,由10家左右行業骨幹企業或行業資深人士組成籌備組。籌備組主要籌備工作:制定協會籌備方案、搞好籌備工作調研、徵集協會會員單位、擬制相關檔案、商定協會理事會建議名單、落實籌備經費和辦公場所、組織籌備召開協會成立大會等。
(四)申請成立
籌備組申請成立應向市工經聯(經團聯)報下列材料:
1.由主要發起單位(人)簽名(蓋章)的籌備申請。內容要明確成立協會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協會的性質、宗旨、業務範圍、活動地域、經費來源、會員分布、辦公地點、業務主管單位、擬發展的會員及分布情況等;
2.參照民政部《社會團體章程示範文本》擬制的章程草案;
3.推薦的協會會長、常務副會長、秘書長及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況。內容主要包括本人的工作簡歷、身份證明(身份證複印件)等,並由其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後出具說明有無政治問題,是否受過刑事處罰或練過法輪功等證明(加蓋公章);
4.協會的辦公場所產權證明或租房契約,以及由法定社會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
5.協會的主要會員名單、擬設辦事和分支機構情況;
6.由主要發起單位(人)領導簽名的籌備會議紀要及相關說明材料。
(五)成立
1.市工經聯(經團聯)對協會籌備組上報的申請和相關材料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給予正式批覆;
2.籌備組持市工經聯(經團聯)批准檔案及相關材料,於30日內向市民政局提出成立申請;
3.市民政局在收到協會申請後作出審批決定。
4.召開成立大會
召開協會成立大會暨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屆時市工經聯(經團聯)、市民政局等領導列席會議。
(六)註冊登記
1.協會召開成立大會後,在15日內將會議審議通過的協會章程、理事會名單、辦事機構名稱和專職工作人員名單、協會成立常設機構及建立黨組織的申請等,報市工經聯(經團聯)審查。
2.協會持市工經聯(經團聯)審批檔案及相關材料,於30日內到市民政局申請辦理成立登記手續。
3.市民政局收到協會申請成立登記相關檔案後,審查並對符合籌備要求的協會予以登記,發給《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正、副本。
4.協會憑《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到相關部門辦理刻制公章、申辦《組織機構代碼證》、開立銀行帳戶等手續,並報市工經聯(經團聯)和市民政局備案。
第三條行業協會分支(代表)機構的設立與管理
(一)行業協會設立分支(代表)機構,要符合該協會的章程,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審議通過。審議的內容一般包括設立分支(代表)機構的名稱、領導人選、辦公場所、主要業務範圍等。行業協會分支機構一般為專業委員會、分會、工作委員會等,代表機構一般為代表處、聯絡處、辦事處等,行業協會分支(代表)機構名稱前必須冠以本協會的名稱,不得使用易被認為是獨立社團的名稱。
(二)行業協會申請設立分支(代表)機構需提交的材料
1.加蓋行業協會公章並有法定代表人簽字的設立分支(代表)機構申請。其內容要明確設立分支(代表)機構的理由、名稱、業務範圍和駐地等;
2.擬任分支(代表)機構負責人的基本情況,主要包括政治表現、工作簡歷、身份證明、獎罰情況等內容,並經本人所在單位的人事部門審核和加蓋公章。涉及黨政領導幹部兼職的,要按相關程式和幹部管理許可權報批;
3.加蓋行業協會公章並有法定代表人簽字的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通過的設立分支(代表)機構的會議決議或紀要;
4.分支(代表)機構工作條例;
5.住所產權或使用權證明;
6.所設分支(代表)機構住所在異地的,需提交擬設在當地民政部門同意設立該機構的意見;
7.其他有關材料。
(三)對行業協會分支(代表)機構的管理
1.分支機構不得再設立下一級分支機構。
2.分支(代表)機構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凡涉及民事責任的事項,由所屬行業協會承擔。
3.分支(代表)機構受所屬協會管理和領導,在協會的授權範圍內開展活動,不得自行發展會員或收取會費等。
4.分支(代表)機構是行業協會的組成部分,應當遵守行業協會的章程,接受協會的領導和管理。
第四條行業協會興辦經濟實體
(一)行業協會不得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不得接受各類經濟實體的掛靠;可在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內興辦經濟實體。
(二)行業協會申請興辦經濟實體需提交的材料:
1.加蓋行業協會公章並有法定代表人簽字的興辦經濟實體申請,要明確設立理由、可行性、名稱、業務範圍、擬任法定代表人等;
2.辦公場所產權證明或租用契約,以及由法定社會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
3.擬任負責人的基本情況。主要包括工作簡歷、身份證明、獎罰情況等內容,經本人所在單位的人事部門審核並加蓋公章;
4.加蓋行業協會公章並有法定代表人簽字的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通過興辦經濟實體的會議決議或紀要;
5.興辦經濟實體的條例或章程草案;
6.工商或民政部門的預先核准名稱登記表;
7.其他需要說明的材料。
第五條行業協會申請辦理收費許可證及年檢
(一)行業協會辦理收費許可證,應符合國家、省市相關法律和政策,符合收費管理和物價部門有關規定,申請時應提交的材料:
1.加蓋行業協會公章並有法定代表人簽字的辦理收費許可證申請;
2.加蓋行業協會公章並有法定代表人簽字的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通過辦理收費許可證的會議決議或紀要;
3.申請辦理收費項目的法律或政策依據。
(二)協會收費許可證年檢審核時應提交的材料:
1.加蓋行業協會公章並有法定代表人簽字的協會收費許可證年檢報告;
2.協會上年度收費情況總結和本年度收費計畫。
第六條行業協會創辦報(刊)
(一)行業協會創辦公開發行報(刊),必須符合《出版管理條例》和新聞出版部門的有關規定,申報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加蓋行業協會公章並有法定代表人簽字的創辦報(刊)申請書,內容應明確設立理由、宗旨和業務範圍,名稱、刊期、開張、版數、發行範圍及方式,擬設組織機構,辦公場所和資金來源等;
2.設立報(刊)的可行性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外部市場環境、市場需求及效益預測、資金與經營、供給能力、風險評估和防範等;
3.擬任負責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政治表現、工作簡歷、身份證明(身份證複印件)、行政職務、專業技術職稱等情況證明;
4.加蓋行業協會公章並有法定代表人簽字的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通過創辦報(刊)的會議決議或紀要;
5.報(刊)工作方案及其他需要說明的材料。
(二)行業協會印刷連續性內部資料出版物(內刊),必須符合《印刷業管理條例》和新聞出版部門的有關規定,申報時應提交的材料:
1.加蓋行業協會公章並有法定代表人簽字的申請印刷連續性內部資料出版物(內刊)的申請書,內容應明確設立理由、宗旨和業務範圍,名稱、刊期、開本、篇幅、發行範圍及方式,辦公場所、資金來源及數額等;
2.加蓋行業協會公章並有法定代表人簽字的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通過創辦報(刊)的會議決議或紀要;
3.承印單位的名稱及印刷經營許可證(複印件);
4.內部報(刊)的領導成員及內設機構等。
(三)協會報(刊)年檢時應提交的材料:
1.加蓋行業協會公章並有法定代表人簽字的協會報(刊)年檢的報告;
2.協會報(刊)上年度工作總結和本年度工作計畫。
第七條行業協會的涉外活動
(一)行業協會的涉外活動要報市工經聯(經團聯)審批。開展涉外活動必須遵守以下原則:
1.應邀以單位會員名義加入境外民間組織,或確因工作需要在境外設立代表機構的,必須報市工經聯(經團聯)和市民政局批准。
2.除特批外,不得吸納境外民間組織為協會的團體會員,不推選或聘請境外人士擔任協會領導職務(會長、副會長和秘書長)。
3.與港澳台地區的民間組織交往,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4.協會有關人員如確需以個人身份應邀加入境外專業、學術性團體或擔任該團體有關職務的,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和有關規定審批。
5.接受境外捐贈的必須申報境外捐贈的來源、用途及捐贈者的政治態度;與境外進行合作研究的必須申報合作研究的題目、研究計畫、成果形式、用途及合作者的政治背景;組織出訪要申報出訪目的、出訪國家(地區)、接待單位的背景材料;召開國際性會議要申報會議的主要議題、主要檔案摘要、組織單位的政治背景等。
(二)行業協會要提前將加蓋行業協會公章並有法定代表人簽字的開展涉外活動申請、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通過的會議決議或紀要,以及活動的相關材料等報市工經聯(經團聯)審批。未經批准,不得擅自開展此項活動。
(三)行業協會在涉外活動結束15日內,要以書面形式向市工經聯(經團聯)報告活動情況。
第九條行業協會公文處理的基本規則
(一)公文處理應堅持實事求是、精簡和高效的原則,做到及時、準確、安全;
(二)公文格式要規範,使用統一印製的發文單位標識或信箋等標準用紙;
(三)嚴格行文規則,除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直接交辦的事項外,行業協會向以上單位上報的請示、報告等要首先報市工經聯(經團聯),經市工經聯(經團聯)審查同意後報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
(四)以行業協會名義制發的上行文,要由會長或者會長授權的副會長簽發。
第八條行業協會的換屆
(一)行業協會會員(代表)大會要依據本會《章程》按時召開(每屆最長不得超過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經理事會三分之二以上理事表決通過,報市工經聯(經團聯)和市民政局批准同意,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1年。
(二)行業協會理事會任期屆滿前,要向市工經聯(經團聯)上報換屆申請和換屆方案,以及加蓋行業協會公章並有法定代表人簽字的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審議通過的會議決議或紀要。換屆方案的主要內容為:
1.會員(代表)大會的會議議程,理事會向代表大會提請審議的工作報告、財務報告、章程修改報告;
2.章程草案及修改章程說明;
3.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的產生原則、條件、名額分配方案及選舉辦法;
4.理事長(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秘書長候選人名單和基本情況;
5.會議召開的時間和地點等。
(三)行業協會要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後15日內向市工經聯(經團聯)報下列檔案:
1.會議通過的理事會、常務理事會領導人員的決議(紀要)及名單;
2.會議通過的理事會工作報告和章程;
3.會員(代表)大會及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議決議(紀要)或會議總結;
4.法定負責人名單(會長、副會長、秘書長),需載明出生年月、工作單位及職務、電話等;
5.其它相關材料或情況報告。
第十條行業協會變更登記
(一)行業協會依法登記或備案的事項因情況發生變化需要改變,要重新確認核准登記,使其需要改變的事項具有合法性。其主要包括: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協會名稱、業務主管單位、章程修改、業務範圍和活動地域、法定代表人,以及分支(代表)機構的名稱、辦公地址等。
(二)行業協會變更登記需提交的材料
1.加蓋行業協會公章並有法定代表人簽字的變更登記申請,其內容要明確變更事項、理由、具體情況等;
2.加蓋行業協會公章並有法定代表人簽字的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審議通過的會議決議或紀要;
3.變更事項的情況說明及相關證明材料。
第十一條行業協會修改《章程》及對《章程》的核准
(一)行業協會按法定程式修改《章程》,應提交下列材料:
1.加蓋行業協會公章並有法定代表人簽字的《章程》變更申請書;
2.加蓋行業協會公章並有法定代表人簽字的依照法定程式作出的修改《章程》決議或紀要;
3.行業協會原《章程》及修改後的《章程》;
4.協會《章程》修改事項相關的有效書面證明材料。
(二)行業協會經過法定程式,對原《章程》進行修改後,報市工經聯(經團聯)和市民政局核定,應提交的審查材料:
1.協會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行業協會章程核准表》;
2.協會新《章程》;
3.協會制訂《章程》的相關有效書面證明材料。
第十二條行業協會註銷登記
(一)行業協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行終止,辦理註銷手續。
1.完成協會章程規定宗旨,依正常程式決定而終止;
2.自行解散或分立、合併;
3.無正當理由一年內不開展業務活動;
4.會員數量不足法定人數的;
5.其他必須終止的原因。
(二)行業協會註銷登記需提交的材料:
1.加蓋行業協會公章並有法定代表人簽字的註銷登記申請;
2.加蓋行業協會公章並有法定代表人簽字的決定終止的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會議決議或紀要;
3.財務終結審計報告;
4.債權債務清理完結的清算報告書;
5.銀行帳戶銷戶證明。
(三)申請註銷登記的行業協會,要在市工經聯(經團聯)和有關部門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並監督完成清算工作,於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內向市民政局申請註銷登記。
第十三條本規程將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行業協會改革與發展的不斷深化,適時進行修改完善。

全市性經濟類行業協會名單

石家莊市食品工業協會
石家莊市表面處理行業協會
石家莊市造紙協會
石家莊市鑄造協會
石家莊市服裝行業協會
石家莊市企業人才培訓開發協會
石家莊市企業家協會
石家莊市企業聯合會
石家莊市質量管理協會
石家莊市建築協會
石家莊市裝飾協會
石家莊市城市建設開發協會
石家莊市供水協會
石家莊市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協會
石家莊市汽車機車(配件)行業協會
石家莊市機動車維修協會
石家莊市出租汽車行業協會
石家莊市機動車駕駛員協會
石家莊市道路運輸行業協會
石家莊市道路交通安全協會
石家莊市市場協會
石家莊市水泥行業管理協會
石家莊市煤炭經營行業協會
石家莊市交通運輸協會
石家莊市商業聯合會
石家莊市洗染行業協會
石家莊市飯店烹飪行業協會
石家莊市外商投資企業協會
石家莊市成品油經營行業協會
石家莊市煤炭流通行業協會
石家莊市廣告協會
石家莊市民用品維修行業協會
石家莊市個體勞動者協會
石家莊市私營企業協會
石家莊市交通運輸業個體勞動者協會
石家莊市標準化協會
石家莊市計量協會
石家莊市質量監督檢驗協會
石家莊市防偽技術協會
石家莊市奶業協會
石家莊市漁業協會
石家莊市養雞協會
石家莊市養豬行業協會
石家莊市房地產業協會
石家莊市物業管理協會
石家莊市印刷協會
石家莊市書報刊出版協會
石家莊市著作權協會
石家莊市中小企業家協會
石家莊家具協會
石家莊市醫療美容協會
石家莊市花卉協會
石家莊市民營科技聯合會
石家莊市工業企業總工程師聯合會
石家莊市技術市場協會
石家莊市總商會
石家莊市浙南商會
石家莊市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協會
石家莊市社會福利生產協會
石家莊市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協會
石家莊市台資企業協會
石家莊市技術進步協會
石家莊市再生資源回收行業協會
石家莊市青年企業家協會
石家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企業家協會
石家莊市銀企協會
石家莊市典當行業協會
石家莊市茶業協會
石家莊市城市房屋拆遷協會
石家莊市測繪行業協會
石家莊市企業誠信促進會
石家莊市酒類行業協會
石家莊市沐浴行業協會
石家莊市美容美髮行業協會
石家莊市汽車流通行業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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