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木主相應,即石制的神主。
《說文解字》:“祏,宗廟主也。周禮有郊宗石室。一曰大夫以石為主。”
《新唐書·列傳第一百二十四·儒學中》:“ 時東都置太社,禮部尚書祝欽明問禮官博士:‘周家田主用所宜木,今社主石,奈何?’齊賢與太常少卿韋叔夏、國子司業郭山惲、尹知章等議:‘《春秋》:“君以軍行,祓社釁鼓,祝奉以從。”故曰:“不用命,戮於社。”社稷主用石,以可奉而行也。崔靈恩曰:“社主用石,以地產最實歟!”《呂氏春秋》言“殷人社用石”。後魏天平中,遷太社石主,其來尚矣。周之田主用所宜木,其民間之社歟!非太社也。”
《宋史·禮志五》:“先是,州縣社主不以石。禮部以謂社稷不屋而壇,當受霜露風雨,以達天地之氣,故用石主,取其堅久。”
鄙以為,古代祭祀左祖右社,左建屋祭祖宗,有屋護之,用木主;右設壇祀社稷,無物遮蔽,用石主。宋史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