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原則
中央銀行根據本國貨幣調控需要,綜合考慮銀行體系流動性供求狀況、貨幣市場利率水平等多種因素,靈活決定該工具的操作時機、操作規模及期限品種等。
該工具原則上在公開市場常規操作的間歇期使用,操作對象為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中具有系統重要性、資產狀況良好、政策傳導能力強的部分金融機構,操作結果滯後一個月通過《公開市場業務交易公告》對外披露。
工具影響
業界普遍認為,短期流動性調節工具的即時啟用,預示著正、逆回購將成為人民銀行調節流動性的主流工具,使其在流動性調控上更趨精準,此舉也意味著未來存款準備金率的使用頻率將減少甚至逐漸淡出。
使用案例
2014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下半月8次採用短期流動性調節工具(SLO)投放流動性,累計投放資金達8550億元人民幣。央行公告顯示,自去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央行進行了8次SLO操作,最短期限為1天,最長為7天。其中12月17日投放量最高,交易量為2550億元,期限2-7天,加權平均中標利率最低,為3.5%。12月19日投放量最少,交易量為200億元,期限為5天。利率最高的是臨近年末的最後兩次操作,時間分別為24日和31日,加權平均中標利率均為4.16%,交易量分別為1200億元和1000億元。
2015年9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再次以利率招標方式開展了短期流動性調節工具(SLO)操作1400億元,期限為6天期,中標利率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