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覺理論

知覺理論是指人類是有系統地對環境信息加以選擇和抽象概括的。這種觀點在形成知覺研究的"新看法(newlook)"的過程中起了重要作用。長期以來,人們一直認為,客體的物理特徵(如客體的大小和形狀)和觀察情境的條件(如光線和現實者離開客體的距離),是人類知覺物體的最為重要的決定因素。但"新看法"認為,觀察者在知覺客體的物理特徵時,會受個人因素的影響,不同的人對同一事物的知覺會有相當大的差異

知覺的概念

知覺是通過系統化的處理,進而對外界客觀因素產生的信息狀態進行分析和處理,最後是個體獲取信息的過程。知覺具備著以下幾個特性,分別是選擇性、意義性、恆常性以及整體性。其最初的研究源自於生物學中的神經反射,後來研究思維與行為的關係,現在已經變成心理學研究的內容,心理諮詢師研究的前提和關鍵所在。

知覺理論

布魯納從事知覺與認知研究時,正值行為主義在美國心理學界占支配地位的時期。但布魯納強調人類思維的策略性和目的驅動性。例如,布魯納等人的實驗表明,兒童對硬幣大小的估計,與他們對錢的感受直接有關,並且間接地受他們家庭社會經濟條件和個性特性的影響。一般說來,來自貧窮家庭的兒童把硬幣估計過大,這是由於錢對貧窮兒童具有更大價值的緣故。

在布魯納看來,知覺過程是把感覺到的東西轉換成意識、知識、情感或其他東西的行動。

知覺的兩個特徵

第一,知覺具有歸類和推理的性質。所謂知覺,就是人們根據刺激輸入的某些確定的或關鍵的屬性,有選擇地把它們歸入某一類別;然後根據這一類別的已有知識加以推論(關於這一點,下文進一步再講述)。知覺過程的這一主要特徵,也是一般認知的特徵。因此,布魯納斷言:"像認知理論所需要的一樣,知覺理論需要一種能夠歸類和推理的機制"(Bruner,et al·,1956)。因此,布魯納贊同赫爾(D.O.Hebb)的論斷,認為知覺的某些基本單位或認同性(identification)是天生的,內源的,而不是習得的。事實上,皮亞傑也認為,用某種特定方式歸類的某些基本的能力,取決於某些更為基本的能力是否存在,這也就是說,要識別某種事物,首先要存在把該事物歸入其中的類別,那么,在兒童認識的最初期,必然已存在某些最基本的、非習得的類別。而隨著形成比較複雜的類別,歸類就涉及到學習的過程,即要學會如何識別、權衡和使用關鍵屬性。

第二,知覺具有各種不同的真實性。前面提及的兒童對硬幣大小有不同的估計,就是一個例子。布魯納認為人們所知覺到的東西,實際上多少是以不同程度的精確性來預見該物體事實上應是什麼樣的。換言之,當人們把某一物體歸入某一類別時,就會對該物體必需具備的、但現在還沒有知覺到的屬性做出預測。這裡,布魯納引用了美國實用主義哲學家皮爾斯(C.S.Peirce)的觀點。皮爾斯認為,一個命題的意義,是人們對與該命題有關的屬性或結果做出的假設性的陳述。布魯納由此推斷:一件事物的意義,在於把它置於假設性推理的網路中,然後對它的特徵和效應做出的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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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布魯納看來:"我們在學習知覺時,實際上是在學習我們所遇到的物體和事件的各種特徵之間的關係,學習適當的類別與類別系統,學習預測和檢索什麼東西與什麼東西是合拍的"(Bruner,et a1·,1956)。因此,他認為知覺過程涉及四個相繼的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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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覺過程的四個步驟

(1)初步歸類(primitive Categorization);這是在作比較複雜的推理活動之前進行的。在這一階段上,環境事件在知覺上是孤立的,只是注意到它的某些特徵,事件本身還沒有什麼意義。

(2)搜尋線索(cue search);這一階段是尋找可以用來辨別該事件的那些屬性,以便把它較為精確地歸入某一類別。在這一階段上,人們對刺激採取開放的態度。

(3)證實檢索(confirmation check);搜尋線索是為了進一步作出嘗試性的分類,在這之後,情況發生了變化,人們對刺激的開放性驟然縮小,往往只是搜尋那些可以用來證實該事件的線索,以檢索原來的歸類是否確切。

(4)結束證實(confirmation completion);這是知覺認同過程的最後一個階段,它是以終止搜尋線索為標誌的。這一階段的特徵是,對其他線索基本不開放了。因為當人們認為已把某一事件歸入很合適的類別後,就不大可能再對其他線索作出反應了。

由此可見,知覺過程是以對刺激輸入開放、選擇、關閉為特徵的。

最後,布魯納還強調,對刺激輸入歸類的精確性,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知覺準備狀態(perceptual readness)。知覺準備狀態是指某一類別的可接受的程度,而可接受性是根據某一類別對刺激輸入加以編碼的難易程度來界定的。某一類別越是容易被接受,所需要的刺激輸入就越少,而將被接受的刺激輸入的範圍就越廣,不大可能被接受的類別就越有可能被掩蓋起來。

因此,一種合適的類別的可接受性,在知覺的真實性方面起重要作用。布魯納認為,有兩個因素決定類別的可接受性:個體的期待與需要。例如,我們在需要吃些東西時,對飲食店特別敏感;如果我們期待某人到來時,他一出現就會立即被認出來。在這兩種情況下,識別人和物只需很少的刺激輸入,但犯錯誤的可能性也較大。就是說,如果這一類別的可接受性程度很高(我們在車站等待某人),另一類別就可能被掩蓋起來(沒有發現恰好坐這班車的其他朋友)。

歸類理論

在布魯納看來,知覺過程也就是對客體加以歸類的過程。所以,從某種意義上說,知覺與歸類是同一回事。這裡之所以再進一步陳述歸類理論,是因為布魯納從對歸類的分析中引出了他最重要的認知學習觀--超越所給的信息。布魯納認知結構學習理論的基本觀點是:為了促進學生最佳地學習,提供信息是必要的;但是,掌握這些信息本身並不是學習的目的,學習應該超越所給的信息。這一觀點來源於他的歸類理論。因為在他看來,所有認知活動都涉及類別的問題。

布魯納認為,人類世界是由大量可辨別的不同物體、事件和人物組成的。據估計,光是可分辨的顏色,就不下700多萬種。沒有兩個人看上去是完全不同的,甚至我們看到的同一物體,也是隨時間、地點的變化而有所不同。在他看來,人類是出於具有歸類力,才不被周圍環境的複雜性所壓垮的。

歸類理論案例

當我們看到前面站著一位留著長發、穿著花衣服的人時,我們是否僅看到了這些呢?從字面上說,是的,我們看到的就是這些。但是我們所得到的,可能遠遠超越了所給予的這些簡單的信息。我們可以推斷,這人是個女子--她有兩隻手、兩條腿……。然而,我們不可能直接知覺到這些。所以,我們必須超越所給的信息。首先,我們要做出決策:這是個女子;然後,我們根據已知的有關女子的知識做出推斷。布魯納由此認為,只有通過使類別(在這個例子中,女子是個類別),才有可能做出推理。

所謂類別,就是平等地對各種事物加以歸類的規則。用布魯納的話說:"歸類,就是要分別對待各種相同的事物,對周圍的各種物體、事件和人進行分類,並根據它們這-類別的成員關係而不是它們的獨特性對它們做出反應"(Bruncer,et al,1956)。因此,類別是人類認知的工具。學習和利用類別,是一種最基本、最普遍的認知形式。人類是通過這種認知形式來適應環境的。

布魯納認為,人們在能夠用某種方式對事物加以分類之前,必須知道這些事物所具有的屬性。根據屬性在歸類或推理過程中所起的作用,把那些用來作為客體的定義的屬性稱為關鍵屬性,其它屬性都是無關屬性:例如,性別特徵是"女子"這一類別的關鍵屬性,而頭髮長短與衣服顏色則是無關屬性。所以說,類別是具體說明我們正在對之做出反應的事物的規則。以"小轎車"這一類別為例:(1)類別是根據關鍵屬性來下定的。小轎車的關鍵屬性包括車身、引擎、排檔和控制裝置等。(2)類別不僅具體說明關鏈屬性,而且還指明把它們組合在一起的方式。如果小轎車的所有部件亂成一堆,誰也不會視其為汽車的。這就是說,它們必須按指定的方式予以組合。(3)類別要權衡各種不同的屬性。例如,小轎車即使沒有油泵、窗戶,甚至沒有輪子,仍可被歸入小轎車這一類別去;但要是沒有引擎和車身,那就要被歸入其它類別(如汽車部件或廢鐵)中去了,因為引擎和車身是小轎車這一類別所必需擁有的屬性。(4)類別要確立公認的有關屬性的限制條件。屬性允許各事物之間有所差別,例如,小轎車的顏色可以是非常不同的;但是,小轎車只能有四個輪子,這是公認的限制條件。因此,三個或五個輪子的車子都不能歸入小轎車這個類別(Lefrancois,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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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是根據類別或分類系統來與環境相互作用的:或者是藉助已有的類別來處理外來信息,或者是由外來信息形成新的類別。無論是哪一種情況,信息加工的最終產物,是要對刺激輸入的認同性做出抉擇,或對與刺激輸入相聯繫的物體或事件做出各種推理。布魯納的論點是:人們同周圍世界的所有相互作用,都涉及對與現有類別有關的刺激輸入進行分類。因此,如果刺激輸入與人們已有的類別全然無關,那么,它們是很難被加工的。換言之,人們不大可能知覺全新的刺激輸入。

在布魯納看來,人們不僅通過歸類來加工所有信息,而且所有決策都涉及分類。首先,要確認一件物體,就要對它是否屬於某一類別做出決策。其次,一旦把這一物體置於某一類別,即被確認後,就要根據這一類別固有的特性,對應該怎樣對該物體做出反應進行決策。所以,他認為,所謂探究(inquiry),實際上"並不是發現(discover)對世界上各種事件分類的方式,而是創建(invent)分類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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