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客
寺院裡專司接待賓客的僧人。唐懷海《敕修百丈清規》卷四:“知客,職,典賓客。凡官員檀越尊宿諸方名德之士相過者,香茶迎待,隨令行者通報方丈,然後引上相見,仍照管安下去處。如以次人客,只就客司相款。”宋洪邁《夷堅丁志.嵩山竹林寺》:“度橋百步,大剎金碧奪目。知客來迎,示以所持書。”《水滸傳》第六回:“知客又道:‘你聽我說與你:僧門中職事人員,各有頭項。且如小僧做個知客,只會管待往來賓客、僧眾。’”《鍾馗斬鬼傳》第二回:“知客引了鍾馗,拜了佛祖,參了菩薩。”
禪剎中負責接待賓客的僧職。西序六頭首之一。又稱典客、典賓。《勒修百丈清規》卷四〈兩序章〉西序頭首的知客條雲(大正48·1131b)︰
‘知客,職典賓客。凡官員、檀越、尊宿、諸方名德之士相過者,香茶迎待,隨令行者通報方丈,然後引上相見,仍照管安下去處。如以次人客,只就客司相款。或欲詣方丈、庫司、諸寮相訪,令行者引往。其旦過寮,床帳、什物、燈油、柴炭常令齊整。新到須加溫存。維那在假,則攝其行事,僧堂前檢點行益客僧粥飯。遇亡僧,同侍者把帳;暫到,死,主其喪。雪竇在大陽,禪月在石霜,皆典此職。毌忽。’
知客的居室稱為客司,或稱知客寮。僧堂中知客的坐位稱為知客板頭。隸屬知客而聽其使令者,稱為客頭行者。現今禪林的僧堂,知客多兼任副司(會計),由執役僧交替擔任,是常住重要的職役。
《禪苑清規》卷四;《入眾須知》;《黃檗清規》;《瑩山和尚清規》卷上、卷下;《小叢林略清規》卷中;《禪林象器箋》〈殿堂門〉、〈職位門〉;《諸宗階級》卷上。
為禪林中司掌迎送與應接賓客之職稱。又作典客、典賓。系西序六頭首之一。其居處稱為客司或知客寮;於僧堂中,其座位設於外堂後門之南邊,稱為知客床、知客板頭;隸屬於知客之下而受其使令者,則稱知客行者。凡官員、檀越、尊宿或諸方名德之士來訪,知客皆以香茶迎待,隨即令行者通報方丈,然後引見;若為高官、大施主,當鳴鐘集眾於門迎候。若為普通客人,則僅就其知客寮接待即可。其職以接待賓客為主,故凡來客之食宿、聽法、拜謝等禮法,皆由知客引領。
主要職務
(一)有新到僧(新近掛搭之僧)時,知客須特加關照。
(二)維那若告假不在寺中,則由知客代其行事。
(三)於僧堂前,管照檢視客僧之粥飯。
(四)寺中有僧人入寂,知客須會同侍者點算其遺物、帳務等。
(五)若遇暫到新僧(因事暫留於寺中,未久即將離去之僧)忽爾去世,知客須主其喪事。
(六)若有亡僧遷化,於其喪儀中,知客與都寺、維那、聖僧侍者等諸人分別擔任各種重要事宜。
(七)於後世禪林中,知客亦常兼任副寺一職。準此而知,知客一職乃常住各種重要職務中之上首。昔時,雪竇大師在大陽座下之時,禪月大師(貫休)在石霜座下之時,均擔任此一職務。[敕修百丈清規卷四西序頭首之知客條、禪苑清規卷四、禪林象器箋職位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