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文學獎

矛盾文學獎

“茅盾文學獎”是中國第一次由中國作家協會主辦的,以個人名字命名的文學獎,根據茅盾先生遺願,為鼓勵優秀長篇小說的創作,推動中國文學繁榮而設立的,是中國長篇小說[小說的形式之一]的最高文學獎項之一。

簡介

茅盾文學獎是著名作家茅盾先生將自己的25萬元稿費捐獻出來設立的,在中國文壇的影響較大。茅盾文學獎由中國作家協會主辦,根據茅盾先生生前遺願於1981年設立,當時決定由巴金擔任評審會主任。此獎項的設立旨在推出和褒獎長篇小說作家和作品。當時規定每三年評選一次,參與首評而未獲獎的作品,在下一屆以至將來歷屆評選中仍可獲獎。首屆評選在1982年確定,評選範圍限於1977年至1981年的長篇小說。 茅盾文學獎由中國作家協會主辦。

指導思想

茅盾文學獎評選工作,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為指導,遵循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弘揚主鏇律,提倡多樣化,鼓勵關注現實生活、體現時代精神,堅持導向性、權威性、公正性,推出具有深刻思想內容和豐厚審美意蘊的長篇小說作品。

評選範圍

1、茅盾文學獎每四年評選一次。凡在評選年度內公開發表與出版,能體現長篇小說完整藝術構思與創作要求,

字數13萬以上的作品,均可參加評選。評選年度以前發表或出版的,經過時間考驗的優秀之作,在得到評審會不少於半數委員的贊同後,亦可參評。
2、多卷本長篇小說,一般應在全書完成後參加評選。
3、鑒於評選工作所受的語言限制和各種具體困難,凡是用少數民族文字創作的長篇小說,要求以漢文的譯本出版後參加評選。
4、同一作者不宜連屆獲獎。

評選標準

1、堅持思想性與藝術性完美統一的原則,所選作品應有利於倡導愛國主義、團隊精神、社會主義的思想和精神,有利於倡導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思想和精神,有利於倡導民族團結、社會進步、人民幸福的思想和精神,有利於倡導用誠實勞動爭取美好生活的思想和精神;對於深刻反映現實生活,塑造社會主義新人形象,較好地體現時代精神和歷史發展趨勢的作品,尤應重點關注;要兼顧題材、主題、風格的多樣化。
2、要重視作品的藝術品位,鼓勵在繼承中國優秀傳統文化和借鑑外國優秀文化基礎上的探索和創新,鼓勵那些具有中國作風和中國氣派,為人民大眾所喜聞樂見,具有藝術感染力的佳作。

評選機構

1、評選工作由“茅盾文學獎評獎委員會”承擔。
2、茅盾文學獎評獎委員會委員聘請文學界有影響的作家、理論家、評論家和文學組織工作者出任,每一屆評審會成員的組成應有更新,更新名額不少於評審總數的1/2。評審名單由中國作家協會書記處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提名,報告主席團,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3、評獎委員會下設評獎辦公室,處理評獎活動中的具體工作。
4、評獎委員會組成後,須認真討論評選標準,申明評獎紀律,統一思想,以確保評選工作的導向性、權威性與公正性。

評獎程式

1、參評作品徵集。參評作品的徵集工作由評獎辦公室進行。經中國作協書記處批准後,向全國各省、市、自治區的作協、各行業文協、全國各有關出版單位和大型文藝雜誌社發出作品徵集通知,請他們在規定期限內向評獎辦公室報送符合評選要求的參評作品。
2、推薦備選作品。評獎辦公室報請中國作協書記處批准,聘請熟悉長篇小說創作的若干評論家、作家和編輯家組成審讀小組,對推薦作品在廣泛閱讀、討論的基礎上,進行篩選,提出適當數量的作品,作為提供給評審會審讀備選的書目。經由三名以上評審聯名提議,可在審讀小組推薦的書目以外,增添備選書目。
3、投票產生獲獎作品。評審會在認真閱讀全部備選書目的基礎上,經充分的協商與討論,可選擇用記名投票方式或不記名投票方式產生獲獎作品。投票方式由評審會以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擇定。投票分兩輪:第一輪投票,對候選篇目進行初步篩選;第二輪投票,決定獲獎作品。作品獲得不少於評審總數的2/3的票數,方可當選。
4、獲獎作品的數量。每一屆評審會根據長篇小說創作的實際狀況確定該屆評選的獲獎數量。一般情況下,獲獎作品3-5部。為保持此項文學大獎的權威性,應堅持"寧缺毋濫"的原則。
5、評獎揭曉。評選結果由中國作協統一發布。對獲獎作品,頒發獎狀(證書)、獎牌和獎金。對出版獲獎作品的出版社、雜誌社、責任編輯頒發獎狀(證書)。頒獎方式由評審會討論決定。

評獎紀律

1、為確保評獎的權威性與公正性,茅盾文學獎評獎委員會要堅持評獎標準,逐步向評審名單公開、投票過程公開以及評審評語公開制度過渡。每一位評審或評審會集體要對獲獎作品分別作出簡短的評價,評獎揭曉時公之於眾。
2、杜絕行賄受賄等違法亂紀行為和人情請託等不正之風。評審會委員、審讀小組成員以及評獎辦公室工作人員,一律不得收受參評者的禮物,不得出席參評者的宴請,不得進行任何有可能影響評選結果的不正當交易。一旦發現此種行為,有關評審或評獎工作人員的資格將被取消,有關參評者的參評資格也將予以取消。
3、實行迴避制度。評審會成員和參與評獎工作的工作人員若有作品參評,或與參評作家作品有較為密切的關係(如系作品的責任編輯、參評作者的親屬等),應主動迴避。

評獎經費

茅盾文學獎評選活動經費由國家撥款以及吸收社會贊助的方式解決。給付獲獎作家的獎金從茅盾文學獎基金利息內支付,具體數額,由評審會確定。

歷屆獲獎作品

第一屆 (1982年 六部長篇小說)

《許茂和他的女兒們》 周克芹
《東方》 魏巍
《李自成》(第二卷) 姚雪垠
《將軍吟》 莫應豐
《冬天裡的春天》 李國文
《芙蓉鎮》 古華
第二屆 (1985年 三部長篇小說)
《黃河東流去》(上下集)李準
《沉重的翅膀》 張潔
《鐘鼓樓》 劉心武
第三屆 (1988年 五部長篇小說)
《平凡的世界》 路遙
《少年天子》 凌力
都市風流》 孫力、余小惠
《第二個太陽》 劉白羽
《穆斯林的葬禮》 霍達
(榮譽獎二部)
浴血羅霄》 肖克
金甌缺》 徐興業
第四屆 (1989-1994年 四部長篇小說)
《戰爭與人》 王火
《白鹿原》(修訂本) 陳忠實
《白門柳》(一二部) 劉斯奮
《騷動之秋》 劉玉民
第五屆 (2000年 四部長篇小說)
《抉擇》 張平
《塵埃落定》 阿來(藏)
《長恨歌》 王安憶
《茶人三部曲》(1、2)王旭烽
第六屆 (2005年 五部長篇小說)
《張居正》 熊召政
《無字》 張潔
《歷史的天空》 徐貴祥
《英雄時代》 柳建偉
東藏記》 宗璞
第七屆 (2008年 四部長篇小說)
《秦腔》 賈平凹
《額爾古納河右岸》 遲子建
《暗算》 麥家
《湖光山色》 周大新
《張居正》 作者 熊召政
《無字》 作者 張潔
《歷史的天空》作者 徐貴祥
《英雄時代》 作者 柳建偉
《東藏記》 作者 宗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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