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級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裝備能力建設指導意見

(6)救援基地、災區難民場所的衛生防疫。 (2)現場指揮部同各救援分隊指揮員、救援隊員間的通信能力。 (4)救援中的報警設備。

一、指導思想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參考《國際城市搜尋與救援指南和方法》,結合國家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裝備能力建設的經驗和作法,為進一步規範省級地震災害救援隊裝備配置,提高省級地震災害救援隊處置和應對地震災害及突發事件的能力,推進地震災害救援裝備的規範化、標準化建設,特制訂此意見。
二、救援隊的任務 省級救援隊主要任務是救助因地震、坍塌、土石流等自然災害和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建築物倒塌而被掩埋人員,具有應對城市中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建築物倒塌事故救援的基本能力。
省級救援隊肩負著省內大、中城市、鄉村及支援周邊省市的救援工作,救援隊應是一支“一隊多用、專兼結合、軍民結合、平戰結合”的地震緊急救援隊伍,具有反應迅速、機動性高、技術全面、訓練有素、突擊力強的特點。在地震等災害發生時,具有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並努力做好預防和減少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失。
三、救援隊的裝備能力 救援隊裝備建設應考慮其災情獲取、傳輸和判定決策能力、機動能力、偵檢能力、搜尋能力、營救能力、醫療能力、後勤保障能力等七大方面。
(一)災情獲取、傳輸和判定決策能力 當省內發生地震等自然災害或突發事件後,省級救援隊應配備災情信息保障組,具有在震後較短時間內(30分鐘內)快速獲取災情,根據部分災情信息對災情規模、等級進行快速初步判定的能力,從而為救援隊伍的人員出動、裝備、醫療和後勤保障的配置提出決策依據。到達地震現場後,具備災情快速獲取、實時採集和傳輸,並依據災情快速判定救援目標,如建築物廢墟的位置、倒塌破壞情況以及對被埋壓人員總體情況的能力,為救援場點救援行動決策和救援力量分配提供。
(二)機動能力 當省內發生地震等自然災害或突發事件後,救援隊應保障隨時能執行緊急救援任務,所以要求救援隊要具備快速機動的救援能力。首先是隊伍的集結能力,應在2小時內集結完畢,並完成所有救援準備工作,直接奔赴災害現場。周邊省市發生破壞性地震或災難需要支援時,省級救援隊也應具備同樣的能力。二是通行能力,距災區500公里以內的救援隊應具備陸路快速機動通行能力(能在複雜道路環境下將人員、裝備及物資快速運抵地震災害救援現場),距500公里以外的災區,應建立航空運輸保障機制。
(三)偵檢能力 救援隊應具備對災害現場建築物內、廢墟及狹小空間是否存在漏電、缺氧/超氧、有毒有害氣體、可燃易爆氣體等檢測能力,還可考慮對現場土壤、固體、水質、放射性物質等的檢測。
(四)搜尋能力 救援隊應具備利用人工、犬和儀器在地震現場開展大範圍多點搜尋生命跡象的能力。
搜尋儀器要具備抗干擾、穿透各種障礙物快速準確定位的功能。
犬應經過建(構)築物倒塌專業搜救訓練,並測試合格的搜救犬。
(五)營救能力 救援隊(60人左右)到達地震災害現場後,應具有在2個救援現場分別開展多點救援,隊員應每6~12小時輪換一次,確保救援行動24小時不間斷進行。
救援隊常用的營救手段有破拆(鑿岩、剪下)、頂撐(升降、擴張、牽拉)、支撐和繩索等。
1.破拆 救援隊的破拆設備要具有一定的破拆阻礙物,打開通道,安全進入的能力。要求能夠從阻礙物上方,由上至下穿透阻礙物,進入狹小空間;能夠從阻礙物下方,由下至上穿透阻礙物,進入狹小空間;能夠從阻礙物側向,橫向穿透阻礙物,進入狹小空間。
具體要求如下:
(1)在狹小空間,向上、向下和水平穿透厚度≥150mm的混凝土建築構件,如樓板、牆體或屋頂打開通道的破拆技術。
(2)切割鋼筋混凝土建築構件、預應力柱。鋼筋混凝土厚度≥300mm,預應力柱直徑≥450mm,結構鋼直徑≥6mm,建築配筋≥20mm。
(3)切割木質構件直徑≥600mm。
(4)切割鋼筋直徑≥50mm。
2、頂撐 救援隊的頂撐設備具有一定的升降、擴張和牽引負荷的能力。從各個方向和角度完成升降和搬運負荷任務,大型構件的移動需利用當地起重資源。
具體要求如下:
(1)機械移動20M/T(米/噸)
(2)人工移動2.5M/T(米/噸)
(3)氣動設備總頂升力≥245噸
3、支撐 救援隊要具有一定的支撐和穩固危險體的能力。要求能夠搭建腳手架,配備楔子,垂直穩固門窗支柱,建立傾斜和支柱支撐等。
具體要求如下:
(1)利用原木或支柱豎起來以加固門窗、牆或樓板。當需要對牆或樓板進行支撐時,救援人員需要認真地設計和施工。並具備一定的木工工具及各種型號的釘子。
(2)利用機械、氣動或液壓組合機械撐桿進行安全有效地加固和支撐建築物構件。
4、繩索(高空救援) 救援隊要具備一定的高空救援能力,包括攀升、緩降、受困者及救援設備高空運送。
具體要求如下:
(1)垂直升降或水平移動設備,安全移動荷載不小於2KN。
(2)繩索為直徑9mm~13mm的攀岩級尼龍繩。
(3)攀岩級高空救援套件。
(六)醫療救護 救援隊要保障隊員的身心健康,具備對受困者實施緊急醫療救護、心理干預及安全轉運的能力。醫療救護貫穿救援行動的全過程,並盡最大努力為傷病災民進行力所能及的診斷救治和衛生防疫。
救援隊員應具備最基本的急救醫療、自救互救、衛生防疫和適應生存等知識、方法和技能。
具體要求如下:
(1)具備止血、包紮、固定、搬運及心肺復甦等救助能力。
(2)在營救過程中對受困者實施醫護支持,並提出受困者的搬運建議。
(3)能夠提供現場醫療急救的器械和藥品。
(4)救援隊員本身保健、免疫、防疫及傷病處置。
(5)搜尋犬的醫護。
(6)救援基地、災區難民場所的衛生防疫。
(七)後勤保障 後勤保障工作是地震災害緊急救援工作的一個重要部分,救援隊應具備通信聯絡、基地建設、個人裝備等。
具體要求如下:
1、通信聯絡 當發生大地震或巨災後,在公共通信網路被破壞的情況下,救援應具備以下通信能力:
(1)前後方遠程通信能力,完成語音、數據和圖像的傳輸。
(2)現場指揮部同各救援分隊指揮員、救援隊員間的通信能力。
(3)救援途中的通信能力,包括前後方指揮中心、車輛之間的通信能力。
2、基地建設 救援行動基地的建設,是為救援隊和救援隊員提供各種救援保障和生活保障的場所,為救援行動的成功奠定基礎。基地根據救援任務的需求進行工作分區:指揮通訊區、醫療救護區、洗消區、裝備存放區、後勤供給區、隊員集會區、隊員生活區、搜尋犬區、車輛停放區等。
相應保障設備有:
(1)指揮、辦公設備及圖件。
(2)提供救援隊露營、指揮、通信、醫療等場所。
(3)保障隊伍72小時以上的食品和飲用水。
(4)基地和救援現場動力照明保障,包括油料的獲取與儲備。
(5)安全警戒設施、消防設備。
(6)生活設施包括:各種季節的露營保障、服裝、洗漱、炊飲、曬衣、衛生間、垃圾處理等設施。
(7)醫療救護、衛生防疫及洗消設備。
(8)保障救援期間救援設備正常運轉的維護工具及零配件。
(9)保障與救援現場之間的設備及人員運輸和搬運。
3、個人裝備 救援隊應保障隊員在救援現場的個人安全和生活所需,隊員應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和生活裝備。
具體要求如下:
(1)救援服裝、頭盔、護目鏡、射燈、手套、急救包、個人組合工具、救援靴等。
(2)在粉塵環境中的呼吸過濾面罩。
(3)豎井、坑道中或存在有毒有害氣體的空呼器。
(4)救援中的報警設備。
(5)鑿岩、切割時的護具及耳塞等。
(6)個人生活裝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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