淵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國大陸應當實行“省級、縣級和鄉級”三級行政區劃。1982年,中共中央發出了《關於改革地區體制,實行市管縣的通知》。1983年2月,中央又發出《關於地市州黨政機關機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 ,“市管縣”體制開始在全國範圍內推行,就是在省、縣之間增加一級政區(地級行政區),實行四級制。這就使中國現行行政區劃和地方行政建制層次形成了三級和四級並存的體制。現時的行政區劃中,除4個直轄市外,普遍省區的縣級行政區由地級行政區管轄和領導,縣級行政區實際屬於地方三級行政區域。
省直管縣(市)的改革涉及多方利益調整,為兼顧地級市利益,目前我國省直管縣(市)改革的主要模式是維持試點縣(市)行政區劃、統計口徑隸屬關係和幹部管理體制不變,由省政府直接領導試點縣(市)政府工作,試點縣(市)享受地級市一級的經濟社會管理許可權。但如此一來,客觀上形成了省和地級市對試點縣(市)的雙重領導,造成試點縣(市)負擔加重、行政效率不高、幹部交流受阻等問題。而河南的改革更為徹底,黨委、人大、政協、群團組織、司法及管理體制都實施了省直管。
好處
省直管縣(市)體制改革有利於將一批大縣、強縣、特色縣培育成區域中心城市。通過撤鄉並鎮、強鎮擴權,做大做強鎮域經濟;通過合併村改社區、統建居民集中區,做大縣城,做強中心鎮,打造特色城鎮;通過土地流轉、園區開發、產業集中,促進產城融合,實施城鄉統籌,加快推進新型城鎮化進程。
名單
河北省:辛集市、定州市。
河南省:鞏義市、蘭考縣、汝州市、滑縣、長垣縣、鄧州市、永城市、固始縣、鹿邑縣、新蔡縣。
江西省:共青城市、瑞金市、豐城市、鄱陽縣、安福縣、南城縣。 (江西省為試點直管縣)
山東省: 淄博市: 高青縣、沂源縣
濰坊市:安丘市、臨朐縣
濟寧市:泗水縣、金鄉縣、魚台縣、汶上縣、梁山縣、微山縣
泰安市: 寧陽縣、東平縣
日照市: 莒縣、五蓮縣
臨沂市: 郯城縣、平邑縣、沂水縣、蘭陵縣、蒙陰縣、臨沭縣
德州市:夏津縣、慶雲縣、樂陵市、寧津縣、臨邑縣、平原縣
聊城市:莘縣、冠縣、臨清市、陽穀縣、高唐縣
濱州市:惠民縣、陽信縣、無棣縣
菏澤市:曹縣、鄄城縣、單縣、成武縣、巨野縣、鄆城縣、東明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