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木市兵衛

相木昌朝(1516~1567),武田家臣,能登守,通稱“市兵衛”。 1567年在武田軍與北條氏康軍的駿河國河東郡三島會戰中被弓箭射中額頭,落馬而亡。 其子相木昌景自1568年起擔任遠江國高天神城城代,在織田、德川聯軍年復一年的猛烈攻擊中堅持抗戰到1581年。

相木昌朝(1516~1567),武田家臣,能登守,通稱“市兵衛”。
本是北信濃國佐久郡相木城城主,侍奉由關東管領上杉憲政任命的“信濃守護”大井貞隆(並未得到幕府和朝廷的承認)。1543年武田晴信(即武田信玄)攻打大井貞隆的居城——長窪城之時與蘆田城城主蘆田信守一同充當內應,生擒大井獻給武田。之後受到晴信的重用,與真田幸隆、秋山信友和蘆田信守合稱“信濃四人眾”。其子與山縣昌景之女指腹為婚並由武田信玄親自主持冠禮,亦取名為“昌景”。
1561年參加第四次川中島會戰,但因跟隨馬場信春的別動隊行動而未立戰功。1567年在武田軍與北條氏康軍的駿河國河東郡三島會戰中被弓箭射中額頭,落馬而亡。
其子相木昌景自1568年起擔任遠江國高天神城城代,在織田、德川聯軍年復一年的猛烈攻擊中堅持抗戰到1581年。1581年城中糧盡,相木昌景遂率領殘存士卒200餘人突圍,成功退回甲斐;但在次年織德聯軍攻入甲斐之時與武田勝賴一同戰死在天目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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