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內容
直接薪酬的內容有基本工資、加班及假日津貼、績效資金、利潤分享、股票期權等等。一般來說,直接薪酬與員工的工作或技能價值及績效緊密相關。
劃分類別
對於貨幣性薪酬,在確定應付職工薪酬和應當計入成本費用的職工薪酬金額時,企業應當區分兩種情況: (1)具有明確計提標準的貨幣性薪酬。對於國務院有關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經批准的企業年金計畫規定了計提基礎和計提比例的職工薪酬項目,企業應當按照規定的計提標準,計量企業承擔的職工薪酬義務和計入成本費用的職工薪酬。
其中:①“五險一金”。對於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企業應當按照國務院、所在地政府或企業年金計畫規定的標準計量應付職工薪酬義務和應相應計入成本費用的薪酬金額。
②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企業應當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分別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2%和1.5%計量應付職工薪酬(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義務金額和應相應計入成本費用的薪酬金額;從業人員技術要求高、培訓任務重、經濟效益好的企業,可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2.5%計量應計入成本費用的職工教育經費。按照明確標準計算確定應承擔的職工薪酬義務後,再根據受益對象計入相關資產的成本或當期費用。
(2)沒有明確計提標準的貨幣性薪酬。對於國家(包括省、市、自治區政府)相關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計提基礎和計提比例的職工薪酬,企業應當根據歷史經驗數據和自身實際情況,計算確定應付職工薪酬金額和應計入成本費用的薪酬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