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自幼喜愛唱歌,那時江西、浙江、天津等處正興起一種彈琴吹唱的清唱班,不化裝,權當子弟(指演員)充當各種角色坐唱,故俗稱“當子班”。明楷每見當子班演唱,必去欣賞,並認真學習,終於學會了彈拉吹唱,而且精通樂理,成為被王公大臣器重的音樂家。 明楷既喜愛音樂,又能苦讀詩文,故而淹博經史。因他品學兼優,雍正十三年(1735年)就成為被選送設在京城的最高學府國子監學習的“選貢”。在國子監學習不久,就被大臣發現他的才華,被薦充任武英殿校對官。期間,又被大臣們發現他精通樂律。剛好遇到帝命和碩莊親王與刑部尚書張文敏(精通音樂)編纂《律呂正義》,都薦明楷為纂修。明楷一邊纂書,一邊苦習舉子學業,於乾隆六年就近參加順天府(今北京市)鄉試,中舉人。乾隆十六年成進士,入翰林,經學習考核合格,授編修(從六品官)。不到十年提升為侍講學士(從四品官)。曾多次被任命為掌管鄉試與會試閱卷取士的主考官,計陝西正考官一次,河南正考官一次,會試同考官(副主考)一次,武會試總裁一次,順天(今北京市)武鄉試正考官一次。
幾年後,和碩莊親王奏請皇帝準許明楷兼樂部行走,撰擬樂章故事,明楷更以品學見重於大臣公卿。後又奉命提督河南學政,明楷更加勤慎清修。不久提升為詹事府正詹(正三品官,職掌皇后、太子的家事)。以勞疾卒於官,享年65歲。
紀念物由來
寧都人稱盧明楷為“剿魚王”。相傳盧明楷因公赴黃海之濱,漁民哀告遭難,被大魚撞沉許多漁船。明楷仔細觀察,知被藍鯨所害。便奏明朝廷,飭令設法捕剿。於是明楷指揮當地官民組織船隻運石灰,傾倒於藍鯨活動的周圍,遂把鯨毒死。明楷因得“剿魚王”之稱。百歲以上的人,都曾看到過縣城東門盧氏家廟內有一根一丈多長的魚骨做的門槓,就是盧明楷運歸的紀念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