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市外事辦公室

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我省的外事、僑務方針、政策、法規及市委、市政府關於外事、僑務工作的政策措施和決定;提出制定我市外事、僑務工作的規章制度和工作規劃的建議;督促檢查本地區有關部門和單位貫徹執行外事和僑務政策及有關規定的情況;協調我市的重大外事和僑務工作。 (二)圍繞我市經濟建設和對外開放進行外事、僑務調查研究,為市委、市政府的外事、僑務工作決策提供意見和建議;利用外事、僑務交往渠道,為全市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 (八)負責對全市外事、僑務幹部和人員進行外事、僑務政策和紀律的教育;組織外事、僑務幹部的政策、業務培訓;配合和協助宣傳部門做好外事、僑務宣傳和民眾性教育工作。

簡介

根據《中共遼寧省委辦公廳、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盤錦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遼委辦發[2009]57號)和市委、市政府決定,設立盤錦市外事辦公室,與盤錦市僑務辦公室一個機構,兩塊牌子,正處級建制,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我省的外事、僑務方針、政策、法規及市委、市政府關於外事、僑務工作的政策措施和決定;提出制定我市外事、僑務工作的規章制度和工作規劃的建議;督促檢查本地區有關部門和單位貫徹執行外事和僑務政策及有關規定的情況;協調我市的重大外事和僑務工作。
(二)圍繞我市經濟建設和對外開放進行外事、僑務調查研究,為市委、市政府的外事、僑務工作決策提供意見和建議;利用外事、僑務交往渠道,為全市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
(三)承辦市級領導同志出訪和邀請國外有關人員來訪的具體事宜,按有關規定,歸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國(境)審核、審批工作;辦理應邀來訪外國人士的簽證函電;對跨區、跨部門組團出國的人員進行審核、報批,出具同意函和確認件。
(四)配合上級有關部門接待來我市訪問的國賓、黨賓和其他重要外賓;接待來我市進行公務活動的外國駐華外交人員;統籌安排我市黨政領導的外事活動;管理在我市的外國辦事機構,處理或協助有關單位處理涉及外國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項。
(五)了解和檢查我市因公出國團組和人員在國外活動情況;配合紀檢、監察和保密部門檢查外事、僑務工作紀律及保密制度和《涉外人員守則》的執行情況;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對違反外事、僑務工作紀律問題的處理意見和建議。
(六)管理我市與外國友好城市、經貿友好合作夥伴城市以及其他結好單位的交往活動,辦理對外結好的報批手續;指導民間對外交往活動。
(七)負責在盤舉行國際會議的管理和審核報批工作。
(八)負責對全市外事、僑務幹部和人員進行外事、僑務政策和紀律的教育;組織外事、僑務幹部的政策、業務培訓;配合和協助宣傳部門做好外事、僑務宣傳和民眾性教育工作。
(九)開展對華僑、華人及其社團的團結友好工作。
(十)配合有關部門通過僑務渠道開展對台工作;貫徹執行中央對香港、澳門工作的方針、政策;統籌協調市政府和有關部門與香港、澳門地區有關業務往來。
(十一)調查研究引進華僑和華人資金、技術、人才工作的情況並提出政策建議,推動引進華僑和華人資金、技術、人才工作的開展;辦理華僑及港澳同胞捐贈事項。
(十二)在中央對外宣傳方針指導下,制定對華僑和華人宣傳工作的方針、政策;開展對華僑和華人的宣傳、文化交流工作,聯繫華僑和華人傳播媒體、文化社團等。
(十三)依法保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和華僑、華人在國內的合法權益;協調解決歸僑、僑眷就業、住房、升學等問題。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根據盤錦市外事辦公室職責,市外事辦公室(市僑務辦公室)設3個內設機構:
(一)秘書科
協助辦領導處理機關日常政務及協調機關工作;負責會務、文電、機要、檔案、公務接待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本單位經費的預算、報批和使用;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管理和機關行政後勤工作。
(二)外事管理與國際交流科
負責貫徹實施外事工作方針、政策,並制定有關落實措施;負責全市因公臨時出國(境)、赴港澳的歸口管理、協調服務和監督工作,辦理因公出國團組、人員護照及簽證事宜;負責組織接待來訪重要外賓和來我市進行公務活動的駐華外交人員;統籌安排我市黨政領導外事活動;負責管理、協調我市各部門、各單位與外國駐沈領事館及其他官方、半官方機構的交往工作;負責在盤舉行國際會議的管理和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對涉外單位進行業務指導和巨觀管理;參與對外宣傳工作,指導有關部門或單位做好外國記者採訪活動安排;負責外國記者管理工作;負責管理本市與國外開展的友城交往工作;指導市對外友協日常工作;指導出國人員教育工作;負責協同有關部門查處出國工作中出現的重大違紀事件;會同並協助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經貿洽談和境外招商活動;負責提供有關國際形勢、對外政策及重大國際問題的材料等。
(三)僑務科
負責黨和國家僑務方針、政策的貫徹實施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對保護歸僑、僑眷法律、法規實施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指導;負責華僑、港澳同胞回我市定居和歸僑、僑眷身份認定工作;協調有關單位和部門解決落實歸僑、僑眷及其子女就業、升學、出國留學等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歸僑、僑眷扶貧幫困工作;負責與海外重點僑界人物及僑團的聯繫,接待華僑、華人及港澳同胞;開展僑務考察、宣慰、聯誼及文化交流活動,為引進資金、技術、人才和開拓國際市場服務;負責捐贈進口物資的審核、報批、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僑資、僑屬企業,做好僑務信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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