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陽市大通湖區國土資源局

(三)負責全區國土資源行政執法工作;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承辦並組織調處土地權屬糾紛,查處土地違法案件。 (五)制訂地籍管理辦法,組織開展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組織土地確權、定級、登記、發證等工作。 (十一)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國土資源管理規費的徵收、使用和監督。

單位簡介

大通湖區國土資源局成立於2000年12月。局機關下設執法監察大隊、土地開發整理中心、辦公室、財務股、區劃用地股、地籍股、法規股、礦產資源股、土地儲備交易中心、政務股、綜治辦共11個隊股室,區屬各鎮設國土管理所。現有工作人員30名。

公開承諾

為更好地服務我區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區國土資源局堅持以“服務爭第一,滿意在國土”的服務宗旨,為我區社會經濟發展提供高效優質服務。為此,我局向社會各界鄭重承諾。
1、進一步增強服務意識。我們將緊緊圍繞區委、區管委工作中心,全面強化服務意識,不斷提高國土資源在我區經濟建設中的保障能力。實行首問負責制和一次性告知制,提高辦事效率。決不因服務不到位而影響投資環境,決不因辦事不公而影響透明度,決不因索、拉、卡、要而影響部門形象,以更加優質的服務贏得廣大人民民眾的信賴。
2、進一步規範行政行為,發揮視窗服務功能。進一步規範登記發證工作,實行視窗統一收集,限時辦結和審批的制度。國土資源管理工作中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辦事程式向社會公開,方便民眾辦事,請人民監督,讓人民民眾滿意。
3、進一步規範土地交易行為。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除行政劃撥用地外,一律通過集體會審確定其市場價格,並在媒體上公開發布,確保土地資源的配置的規範化,讓所有投資者都具有平等的競爭機遇。
4、進一步加強廉政勤政建設。全面依法行政,文明執法,不批人情地,不發人情證,不辦人情案,不以地謀私。
5、設定投訴信箱,開通投訴電話。投訴信箱設國土資源局一樓大廳門外。

職能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國土資源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國土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和地質環境的有關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國土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和地質環境管理的技術標準、規程、規定和辦法。
(二)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區國土資源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參與審核城鎮總體規劃;指導和審查各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負責建設項目的用地預審;組織全區礦產資源的調查評價和利用;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區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地質環境規劃以及其他專項規劃。
(三)負責全區國土資源行政執法工作;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承辦並組織調處土地權屬糾紛,查處土地違法案件。
(四)擬訂並實施耕地特殊保護和鼓勵耕地開發政策;實施土地用途管制,組織基本農田保護,組織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監督耕地開墾,負責耕地占補平衡工作。
(五)制訂地籍管理辦法,組織開展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組織土地確權、定級、登記、發證等工作。
(六)依法管理土地使用權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交易和政府土地儲備工作,管理土地市場,承擔土地資源實行資產化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鎮村用地管理工作、負責農村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
(七)組織基準地價、標定地價評測,負責土地使用權價格確認工作;承擔報省政府、國務院審批的農地轉用、征(使)用的審查、報批工作。
(八)負責礦產資源勘查的監督管理,礦產資源開採登記管理;培育礦業權市場;依法徵收礦產資源補償費和採礦權使用費及價款。
(九)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管理地質資料匯交;負責礦產儲量登記統計管理;參與礦產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審查;擬訂地質勘查計畫;對礦產資源勘查、開發、保護和合理利用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礦產資源勘查、開採過程中礦區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組織礦區生態環境治理。
(十)組織實施地質災害勘查、監測和防治,保護地質環境;負責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
(十一)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國土資源管理規費的徵收、使用和監督。
(十二)承辦區委、區管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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