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
1.主體品級:含有相鄰品級的一批棉花中,所占比例80%以上的品級。
2.毛重:棉花用其包裝物之和。
3.淨重:毛重扣掉包裝物重量後的重量。
4.準重:淨重按棉花標準含雜率折算後的重量。
5.公量重或公定重量:準重按棉花公定回潮率折算後的重量。
6.危害性雜物:指金屬、磚頭及異性纖維或色纖維。
7.短纖維率:長度短於16毫米及以下的纖維重量占纖維總重量的百分率。
8.棉結:棉花加工過程中,纖維糾纏在一起的死結。
主要指標
1.品級。品級指的是指棉花品質的級別。根據棉花的成熟程度、色澤特徵和軋工質量,分為7個級,7級以下為級外。品級標準級是3級。 主體品級:含有相鄰品級的一批棉花中,所占比例80%及以上的品級。同一批棉花中,除了主體品級的比例達到80%及以上外,還不允許有跨主體品級的棉花。不符者應挑包整理或協商處理。(註:跨主體品級是指主體品級及其上下相鄰品級之外的其它品級,即同一批棉花中,不能有與主體品級相差2個級及以上的棉花)。如:一批棉花中,(1)若1級占10%,2級占80%,3級占10%,該批棉花的主體品級是2級。(2)若1級占10%,2級占75%,3級占15%,則該批棉花無主體品級(沒有占到80%及以上的級別),需重新整理。(3)若1級占90%,3級占10%,雖然主體品級1級的比例達90%,但有3級棉花存在,屬跨主體品級1級的範圍,該批棉花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要求,需重新整理。
2.長度。棉花長度是指棉纖維伸直後的長度。國家標準規定:以1毫米為級距,採用“保證長度”的原則,分為7個級。分級如下: 25毫米,包括25.9毫米及以下; 26毫米,包括26.0—26.9毫米; 27毫米,包括27.0—27.9毫米; 28毫米,包括28.8—28.9毫米; 29毫米,包括29.0—29.9毫米; 30毫米,包括30.0—30.9毫米; 31毫米,包括31.0毫米及以上。 5級棉花長度在於27毫米時,按27毫米計;6、7級棉花長度均按25毫米計。長度標準級是28毫米。
3.馬克隆值。這是反映棉花成熟程度和細度的綜合指標,國家標準規定分為A、B、C三個級,標準級是B級。各級的範圍是: A級:3.7-4.2; B級:3.5-3.6,4.3-4.9; C級:3.4及以下,5.0及以上。
4.回潮率。過去叫做含水率,為了與國際接軌,改叫回潮率。但這兩個詞的概念是不一樣的。含水率是指棉花中所含的水分與濕纖維重量的百分比,而回潮率是指棉花中所含的水分與乾纖維重量的百分比。國家標準規定,棉花公定回潮率為8.5%,回潮率最高限度為10.5%。
5.含雜率。國家標準規定,棉花標準含雜率:皮輥棉為3.0%,鋸齒棉為2.5%。
6.危害性雜物 要求棉花中嚴禁混入危害性雜物;棉花加工過程中,不得混入危害性雜物。
7.短纖維率 限量規定:品級標準級以上(即1、2級)的棉花應小於、等於12%,最高不得超過18%;品級標準級及下一級(即3、4級)的棉花應小於、等於15%,最高不得超過20%;其它品級棉花不作要求。(註:之所以用標準級以上、以下,而不用1、2、3、4級來表示,主要是根據商檢部門對外檢驗的需要所定) 超量處理:品級標準級以上(即1、2級)棉花短纖維率大於12%小於或等於15%的,超出12%的部分,按超出百分率的一半相應扣減結算重量;短纖維率超過15%小於或等於18%的,超出12%的部分,按超出的百分率相應扣減結算重量。 品級標準級及下一級(即3、4級)棉花短纖維率大於15%小於或等於18%的,超出15%的部分,按超出百分率的一半相應扣減結算重量;短纖維率超過18%小於或等於20%的,超出15%的部分,按超出的百分率相應扣減結算重量。
8.棉結 限量要求:鋸齒棉標準級以上每百克不超過500粒,標準級每百克不超過700粒,標準級以下不作要求。 超量處理:棉結超過限量要求的棉花,品級順降一級。 第7、第8這兩項指標是國家今年新修訂的標準,目前還未正式公布,正在徵求WTO成員國意見,過了緩衝期,就正式實施。實施後可能產生的影響:由於棉花國家標準是強制性執行的標準,新出台的短纖維率和棉結兩項指標,作為國家標準的一部分也將被強制執行,而外棉的短纖維率和棉結含量均高於這兩項指標,商檢部門在檢驗進口棉時,估計每批都要提出索賠要求;對國棉也是不利的:(1)有些軋花廠的皮棉清理機將不能用;(2)出具檢驗證書的棉花加工、經營企業,要增加相應的人員和儀器設備;(3)國家沒有統一的“棉花短纖維率標準樣品”和“原棉棉結標準樣品”;(4)需要培訓人員,統一操作方法,減少誤差;(5)限制了新疆機采棉的發展。但也有有利的一面:(1)有利於農業部門改良品種;(2)有利於加工企業改進軋花工藝,杜絕人為的摻入回收棉、棉短絨的行為,提高原棉質量;(3)有利於紗廠降低成本,提高紡織產品質量和經濟效益。
9.等級和標準級。等級是品級和長度的總稱,如該批棉花等級是129,所表示的意思是:品級是1級,長度級是29毫米。人們常說“我的棉花等級是1級”,這是錯的,正確的說法應是:我的棉花品級是1級。 注意:千萬不能把等級和品級混為一談。 我國棉花的標準等級328B,簡稱為標準級328B。 《棉花質量檢驗證書》(以下簡稱《證書》)是棉花質量的憑證。新的棉花國家標準只對《證書》內容做了統一規定,但對《證書》格式未做統一規定。因此,《證書》的格式可分為供方《證書》和專業纖檢機構的《證書》。《證書》上的內容主要有棉花產地、加工單位、批號、包數、主體品級、長度級、馬克隆值級、含雜率、回潮率、毛重、公定重量、檢驗單位、簽發證書日期、證書有效期等。短纖維率和棉結這兩項指標出台後,在《證書》上還要加上。 新的棉花國家標準規定“棉花檢驗證書有效期為一年,從簽發之日起計算。超過證書有效期的棉花應重新進行檢驗,按重新檢驗結果出證”。這是因為棉花存放一段時間會發生自然變異。考慮到棉花品級實物標準有效期為一年,因此,棉花檢驗證書的有效期也規定為一年。值得注意的是超過有效期的棉花重新檢驗時,並不是對所有的項目,而只是對品級,因為棉花質量的自然變異,主要是在色澤上。 根據《證書》就可計算棉花的貨值。首先要知道當時市場上各等級的價格,其次要知道該批棉花的等級和公量重,該批棉花的等級對應當時的市場價×該批棉花的公量重,即為該批棉花的貨值。在《證書》上,長度級和馬克隆值級是確定的,品級則有比例規定: 1、主體品級為100%時,如1級比例為100%,則按1級來計算貨值。 2、主體品級為80%以上,有相鄰級比例在20%以內,如某批棉花1級占85%,2級占15%,則計算貨值時要按比例分別計算。 3、主體品級達不到80%或有與主體品級差2個級以上的棉花存在,則需重新整理使之符合國標要求後,方可銷售或計算貨值。如某批棉花2級比例為75%,1級占25%,則該批棉花無主體品級;或者主體品級2級的比例達到88%,但有12%的4 級,這時不能簡單的按比例計算貨值,而是要責成企業重新整理,使之達到國標規定後,再行計算。
介紹
1、質量標識。新的國家標準規定:棉花質量標識按棉花類型、主體品級、長度級、主體馬克隆值級順序標示,6、7級棉花不標馬克隆值級。 類型代號:黃棉以Y標示;灰棉以G標示;白棉不做標識。 品級代號:一級至七級用“1”--“7”標示。 長度級代號:25毫米至31毫米,用“25”--“31”標示。 馬克隆值級代號:A、B、C級分別用A、B、C標示。 皮輥棉、鋸齒棉代號:皮輥棉在質量標示符號下方加橫線“ ”標示;鋸齒棉不作標示。 如:一級鋸齒白棉,長度29毫米,馬克隆值A級,質量標識為:129A; 三級皮輥白棉,長度28毫米,馬克隆值B級,質量標識為:328B ; 四級鋸齒黃棉,長度27毫米,馬克隆值B級,質量標識為:Y427B; 五級鋸齒白棉,長度29毫米,馬克隆值C級,質量標識為:527C; 六級鋸齒灰棉,質量標識為:G625。 以此類推。
2、批號。批號是指加工廠組成一批棉花後的代號。全國供銷社系統對批號做了統一規定,由11位數字組成:第1、2位為省(區、市)代碼,用該省(區、市)郵政編碼的前二位數表示,郵編相同另外編號(詳見附屬檔案二),如江蘇省的代碼為21,新疆自治區的代碼為83,新疆兵團則用84表示;第3、4位為縣代碼;第5、6位為軋花廠代碼;第7、8位為年度代碼(有的省用4位數,也可),如2000年度用00表示(用2000表示也可),2001年度用01表示(用2001表示也可);第9、10、11位為該批棉花的批號。 全國統一批號的好處:一是便於建立棉花台帳,二是一看批號便知該批棉花是哪個年度、哪個縣生產、哪個軋花廠加工的,若質量出了問題,責任單位一清二楚。
3、刷嘜格式。全國供銷社系統對“棉包刷嘜格式”做了統一規定,其內容如下: 產地:刷省(區、市),縣(市)。 加工單位:刷軋花廠全稱。 質量標識:按國標規定執行。 批號:按總社規定執行。 包號:刷所在批次的棉包編號。 毛重:刷棉包實際稱見重量,單位為公斤,精確到小數點後一位。 生產日期:用阿拉伯數字刷寫。年份不能縮寫為兩位。
發展方向
1.取消皮輥棉標準,把機采棉質量指標(主要是色澤指標)納入現行標準中。
2.把強度列為正式指標,並根據品質調查測試結果劃定強度級別。
3.建立中國棉花色澤特徵圖。根據調查結果,用RD和+B劃分品級級別。確定品級級別只有兩項指標,即色澤和加工質量。
4.改革品級實物標準。(1)同一級別的實物標準(即一個實物標準盒中)分長江流域、黃河流域和新疆內陸棉區三塊,解決各地品級程度不一致的問題;(2)實物標準集中仿製,解決配套不一致、實物標準形態失真的問題;(3)採用色澤儀測試,解決標準的一致性、穩定性問題。
5.重新劃分馬克隆值級。由原來的三個級變為五個級,即3.4以下為A,3.5--3.6為B,3.7--4.2為C,4.3--4.9為D,5.0以上為E。
6.逐步推行包包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