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傳達、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及各級政府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執行鎮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和上級國家政權機關的決定和命令。(二)擬定和實施本鎮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三)負責本鎮企業發展、企業體制改革、科技進步、經濟技術協作,推動外向型經濟發展。(四)管理和指導本鎮農業、企業計畫、財務、統計、審計、價格、物資、設備、技術、勞動、保險、安全生產、質量、土地管理、村鎮建設、節能環保等工作。(五)指導農業、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諮詢、論證、審查;集體經濟組織的資產管理和評估;為經濟發展提供經濟、技術、法律、信息服務。(六)指導和管理本鎮教育科技、文化、體育、衛生、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做好法制宣傳、教育、法律服務、民間糾紛調解工作。(七)擬定和實施本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畫,並組織、指導、協調、檢查各單位工作;負責保護國家、集體和個人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負責辦理人民來信來訪,反映人民民眾的意見和要求。(八)擬定本鎮民政事業發展和年度工作計畫,做好定補、救災救濟扶貧、雙擁、優待、撫恤、老齡、五保、殯改等工作。(九)搞好本鎮民兵組織建設、國防教育、軍事訓練、徵兵等工作。(十)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計畫生育方針、政策、法規,擬定本鎮人口與計畫生育的年度計畫,做好調查研究,檢查督促和統計計畫生育工作。(十一)編制財政預算內、預算外、自籌資金的年度預算、決算和管理,執行鎮人代會審查批准的財政收支預算和縣政府下達的收支任務,做好各項財政收入的徵收管理、劃解工作。(十二)建立健全各項財務會計制度,加強對本鎮企業、事業、行政單位財務指導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全鎮經濟和社會事業的協調發展。 (十三)指導村委會的工作,促進村委會的組織建設,提高其自治能力。(十四)協調與引導派駐鎮政府的一些機構,如工商、稅務、電信、電業、銀行、信用、派出所、郵政、供銷、交管等部門相應事務。
領導分工
名 | 宋全星 | 職 務 | 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
分 工 | 主持黨委和人大全面工作 | ||
姓 名 | 管林剛 | 職 務 | 黨委副書記、鎮長 |
分 工 | 協助宋全星同志抓好黨委工作,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 ||
姓 名 | 李永新 | 職 務 | 黨委副書記 |
分 工 | 協助宋全星同志抓好黨委日常工作,主管黨務、機關、政法、工會工作。分管紀檢、組織、宣傳、人武、信訪辦、司法所、老齡工作。負責人大、政協聯絡工作。協調派出所、法庭。聯繫皂戶李辦事處。 | ||
姓 名 | 徐建 | 職 務 | 黨委委員、副鎮長 |
分 工 | 協助管林剛同志抓好政府工作。分管民政、新農合、水利站、公路站、農機站、農技站、農經站、產業辦、食用菌辦。協調教委、中學、衛生院。聯繫呂家辦事處工作。 | ||
姓 名 | 張子政 | 職 務 |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
分 工 | 主持紀委全面工作。分管財稅、經委、最佳化辦和招商引資工作。協調財政所、國稅分局、地稅分局、工商所、信用社、農電站。協助李永新同志抓好社會穩定工作。聯繫伙龍聚辦事處工作。 | ||
姓 名 | 李元磊 | 職 務 | 黨委委員、政法統戰委員 |
分 工 | 主管對上項目爭取工作。 | ||
姓 名 | 王秀傑 | 職 務 | 黨委委員、人武部長 |
分 工 | 主持人武部全面工作。分管計畫生育、城建辦、安監站、林業站、桑蠶辦。聯繫國土、郵政、聯通、有線電視、蠶繭站。主持十五堂辦事處工作。 | ||
姓 名 | 蘇希龍 | 職 務 | 黨委委員、組織部長 |
分 工 | 協助李永新同志抓好黨務工作。主管基層組織建設和工會工作。分管黨政辦、黨建辦、遠程辦、基建辦。聯繫王家辦事處工作。 | ||
姓 名 | 高欣 | 職 務 | 黨委委員、宣傳委員 |
分 工 | 主管黨委宣傳工作。分管婦聯、勞保、新聞辦、廣播文化。協助蘇希龍同志聯繫王家辦事處工作。 | ||
姓 名 | 李成林 | 職 務 | 副鎮長 |
分 工 | 協助管林剛同志抓好政府工作。分管團委、科技創新。協助李永新同志抓好社會穩定工作。協助王秀傑同志抓好城建和聯繫國土工作。協助王秀傑同志聯繫十五堂辦事處工作。 | ||
姓 名 | 耿佩華 | 職 務 | 人大副主席 |
分 工 | 協助宋全星同志抓好人大日常工作。分管獸醫站工作。主持伙龍聚辦事處工作。協助王秀傑同志抓好城建工作。 | ||
姓 名 | 李學民 | 職 務 | 信訪助理 |
分 工 | 協助李永新同志抓好社會穩定工作,配合黨委政府抓好中心工作。主管信訪辦工作。 | ||
姓 名 | 田波 | 職 務 | 計生辦主任 |
分 工 | 主持計生辦全面工作。協助王秀傑同志抓好計畫生育工作。協助徐建同志聯繫呂家辦事處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