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交通運輸局

根據《中共百色市委、百色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百發〔2010〕3號)和《中共百色市委、百色市人民政府關於市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百發〔2010〕4號),設立市交通運輸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劃入原市交通局的職責。

(二)劃入市市政管理局原承擔的城市公共運輸客運管理職責。

(三)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四)取消公路養路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路貨運附加費等五項交通規費徵收的管理職責。

(五)將原市交通局承擔的右江區範圍內從事營業水路運輸的行政執法職責劃給右江區人民政府。

(四)加強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職責,最佳化交通運輸布局,促進各種運輸方式相互銜接,加快形成便捷、通暢、高效、安全的綜合運輸體系。

(六)加強統籌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職責,優先發展公共運輸,大力發展農村交通,加快推進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市委和市人民政府有關交通運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受市人民政府委託,擬訂有關交通運輸工作的規範性檔案草案;擬訂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發展戰略、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擬訂有關政策、標準並監督實施;參與擬定全市水運發展戰略和規劃,擬定有關政策、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交通運輸體制改革相關工作。

(二)承擔涉及全市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負責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擬訂交通運輸樞紐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承擔全市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擬訂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準入制度和營運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的規劃和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公共運輸行業管理工作;負責路政、運政和港口碼頭行業管理;負責全市從事道路旅客運輸經營、道路貨物運輸經營和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汽車出入境運輸管理工作。

(四)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國家、自治區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五)承擔全市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訂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交通基礎設施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市農村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設施建設管理和維護;按規定負責港口(碼頭)規劃及港口船舶設施建設,使用岸線布局的管理工作。

(六)指導全市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對公路、水路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參與相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國家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承擔交通戰備有關工作。

(七)負責全市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組織開展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八)負責市人民政府撥款的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資金使用的監督和管理,協調或參與交通建設資金的籌集和調度;組織實施交通運輸建設項目的內部審計工作。

(九)負責全市交通運輸的組織和結構調整,引導交通運輸行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指導運輸技術裝備建設,協調城鄉各種運輸方式銜接;負責指導和監督實施交通運輸行業技術標準和規範工作;組織技術開發和科技成果推廣,推動行業科技進步。

(十)負責全市交通行業的涉外工作,開展國際交通經濟、技術、人員交流與合作,管理公路、水路交通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指導行業利用外資工作。

(十一)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管理公路、交通運輸、港口航道行政執法工作;監督檢查市直各交通行業管理機構、下級交通主管部門行使行政許可權、行政執法權。

(十二)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交通運輸局設9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組織協調局機關工作;做好文秘工作及公文處理,起草工作總結、重要工作報告及綜合性材料;負責交通政務信息、交通年鑑、史志工作;負責上級及本局重要決策、批示的督促檢查工作;負責局機關值班、機要、檔案、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工作;承辦人大議案、政協提案的答覆工作;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接待和機關後勤服務工作。

政策法規科

(行政審批辦公室)

指導交通運輸行業法制工作,負責行業法制建設的規劃、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承辦與交通運輸行業規範性檔案草案擬訂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負責全市交通執法證件的管理,負責交通運輸執法隊伍管理工作;承辦相關行政執法、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交通運輸政策法規宣傳、指導交通運輸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工作;負責本局行政審批事項。

綜合規劃科

負責組織擬訂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承擔有關協調工作;負責擬訂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發展規劃和有關計畫;負責擬訂交通運輸行業產業政策、投資政策;承擔有關規劃和建設項目的審核工作;提出資金安排建議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港口規劃、承擔岸線使用審查工作;負責協調交通投資的前期工作和後期評價工作;負責制定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科技發展規劃,指導規劃工作;負責擬訂公路、港口等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行業政策和技術標準,負責市內立項的公路、港口基礎設施小型重點工程管理;監督管理公路、港口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指導農村公路建設工作,負責公路養護和路政管理;負責指導交通基礎設施的中外合資、合作經營、外商投資管理工作;組織擬訂行業利用外資政策措施、協調招商引資工作;指導和監督實施交通運輸行業技術標準和規範工作;歸口管理交通運輸工程質量監督、交通運輸工程造價的行業管理工作,歸口管理行業國際經濟技術合作交流等工作。

綜合運輸管理科

(安全監督科、應急管理辦公室)

擬訂交通運輸產業政策;負責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等管理工作;承擔車輛維修,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和駕駛員培訓等管理工作;承擔城市公共運輸客運的指導工作;組織協調重點物資和緊急搶險救災物資的運輸,組織協調道路、水路等運輸方式的銜接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中越兩國邊境百色境內汽車運輸協定;負責組織開展交通運輸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統計、預測、信息引導工作。

擬定並監督實施全市公路、水路安全生產政策、規範性檔案和應急預案;指導有關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承擔全市公路、水路基礎設施建設和有關道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協調或參與有關應急處置及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承擔有關安全生產、應急信息統計、分析等工作;指導公路、水運工程搶險救災工作;指導全市交通運輸防汛、防疫、防震、消防等工作。

財務內審科

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財務會計工作的指導、協調、服務和監督;負責交通運輸建設資金的籌集、使用和監督管理工作;彙編交通運輸行業各項財務會計預決算報表及匯總上報,組織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會計核算;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財務、審計、物價檢查有關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國有資產使用和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編制下達內部審計年度工作計畫;負責組織對全市交通運輸建設項目進行審計,建立內部控制制度,指導各單位開展內部審計工作

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的管理工作,會同組織人事部門做好直屬單位領導班子的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公路水路行業體制改革;指導交通運輸行業職業教育和職工培訓等工作;負責開展交通運輸技術交流和合作;協助指導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思想政治工作;負責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雙擁優撫工作。

交通戰備辦公室

市交通戰備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局。

依據國防交通法律、法規,做好國防動員準備工作;根據軍事需要,對百色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提出有關國防要求的建議;編制、修訂並督促、指導有關部門編制和修訂本轄區國防交通保障計畫、交通重點目標保障方案;組織、指導、檢查、督促交通有關部門和各縣(區)的交通戰備工作,協調處理有關問題;負責國防交通專業保障隊伍建設,為重大軍事行動和其他緊急任務組織交通保障;組織全市民用運力潛力調查和民用運力國防動員準備工作;負責全市國防交通學術理論和科學技術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廣;參加有關國防交通工程設施的勘察、設計、鑒(審)定和竣工驗收,對國防交通工程設施建設進行監督檢查和向上級報告有關情況;完成市國防動員委員會、市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戰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水運建設辦公室

市水運建設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局。

研究水運建設發展的重大政策和我市水運發展戰略;編制全市水運發展中長期規劃、新建水運項目前期工作計畫,制定年度計畫,指導、協調全市水運建設工作;跟蹤我市水運建設項目進展情況,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並提出對策建議;開展水運建設項目的前期研究和項目協作報批工作;負責新建水運建設項目技術標準及港口布局、規模、航道疏浚方案的研究、協助評審項目建議書、可行性報告等水運建設前期工作;加強與右江流域、南盤江紅水河流域各航運樞紐的對接與協調;以港口為依託,發展水運物流業,探索以航促工、以工興航的協調發展方式;探索建立水運與鐵路、公路、航空等交通方式的無縫連結機制並做好相關的規劃、協調和協助建設工作,建立右江航運幹線全流域、跨地域、跨行業的綜合協調管理機制;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和上級港航管理部門的其他事項。

物流管理辦公室

市物流管理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局。

負責全市現代物流產業的綜合統籌協調管理,指導全市物流產業發展工作;研究全市現代物流產業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組織制定、實施全市現代物流業發展中長期計畫、年度工作計畫和重大專項計畫;跟蹤、匯總全市現代物流業發展情況;研究和協調解決全市現代物流業發展重大問題和事項,提出決策建議;策劃實施現代物流業發展重大項目,組織實施現代物流業發展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認定工作;開展物流建設項目總體規劃、發展構想、業務設計、功能設定、技術標準、投資估算、綜合評價等方案的研究、編制以及評審項目建議書、可行性報告等前期工作和項目協助報批工作;依託我市出海、出邊、出省的交通運輸主通道,結合商貿物流基地、鋁工業基地、亞熱帶特色農業基地規劃,通過加快建設物流園區、物流中心以及建立公路、水路、鐵路、航空、管道等多種運輸方式的無縫連結機制,構建我市現代物流基礎設施系統的基本布局框架;開展現代物流信息化建設工作,提高物流服務系統的整體效率與效益;最佳化物流業相關政策環境,加大對我市發展現代物流的支持力度,為完成我市現代物流業發展目標任務提供政策支持;承辦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區物流管理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市交通運輸局行政編制20名(含市交通戰備辦公室2名、市水運建設辦公室2名、市物流管理辦公室2名),後勤服務編制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工程師1名;市水運建設辦公室主任(副處長級,兼任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1名;市物流管理辦公室主任(副處長級,兼任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1名;市交通戰備辦公室主任由市交通運輸局領導兼任;科級領導職數11名。

黨組、紀檢組長領導職位按有關規定設定。

其他事項

(一)原市交通局的機關人員劃入市交通運輸局;原市交通局的離退休人員歸市交通運輸局管理。

(二)原市交通局所屬的事業單位整建制劃歸市交通運輸局管理,其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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