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組織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關於食品安全工作方針政策,組織開展重大食品安全問題的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建議;(二)組織擬訂全市食品安全規劃,並協調推進實施;承辦市食品安全委員會交辦的綜合協調任務,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完善綜合監管制度,指導下級政府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開展相關工作;
(三)督促檢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決策部署的貫徹執行情況;
(四)督促檢查市直有關部門和下級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並負責考核評價;
(五)指導完善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頓治理和聯合檢查行動;
(六)推動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研究提出市直有關部門食品安全責任分工意見,組織擬訂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監督、指導、協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及責任調查處理工作;
(七)定期收集、整理、發布食品安全信息,指導食品安全輿情監測、處置,組織協調食品安全宣傳、培訓工作,承擔有關食品安全交流與合作相關工作任務;
(八)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設定2個內設機構:(一)綜合協調指導科。
組織開展重大食品安全問題的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建議;組織擬訂全市食品安全規劃,並協調推進實施;承辦市食品安全委員會交辦的綜合協調任務,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完善綜合監管制度,指導下級政府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開展相關工作;定期收集、整理、發布食品安全信息,指導食品安全輿情監測、處置,組織協調食品安全宣傳、培訓工作,承擔有關食品安全交流與合作相關工作任務。
(二)應急管理科(監督檢查科)。
督促檢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決策部署的貫徹執行情況;督促檢查市直有關部門和下級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並負責考核評價;指導完善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頓治理和聯合檢查行動;推動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研究提出市直有關部門食品安全責任分工意見,組織擬訂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監督、指導、協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及責任調查處理工作。
人員編制
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核定行政編制7名。編制來源:從市衛生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農委、市糧食局、市商務局抽編帶人各劃轉行政編制1名,配備處級領導幹部所需行政編制另行確定。另從涉及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的省垂直管理部門,市工商局抽調2人、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各抽調1人,計4名,編制在原部門保持不動,人員在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核定處級領導職數2名(1正1副),科級領導職數3名(2正1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