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電機組出力管理

發電機組出力管理

發電機組出力管理是指對發電機組的發電出力從制定考核標準到運行調度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規定機組最大和最小可調出力以及發電機組出力的運行調度三個方面。 在發電站(廠)中,發電機組發出的電力功率稱為出力,所謂發電機組出力就是單位時間內的電能。

發電機組出力簡介

發電機組 發電機組

大型發電機組的出力,可以分為有功出力和無功出力。有功出 力主要是由汽輪機的出力來決定的。大型發電機和汽輪機雖然有的是屬於兩個工廠分別製造的,但是兩者卻作為一個整體,以“汽輪發電機組”的形式銷售給用戶,其出力、效率和其他經濟性能,都是對汽輪發電機組整體而言。雖然發電機有其本身的各項技術經濟指標(銘牌),也必須符合汽輪發電機組整體的指標。但不同發電機機組的本身特性和效率不同,以及供電要求不同,故在同時使用時必須進行必要的管理。

實施原因

電力系統發電負荷(包括發電廠廠用電和線損)的最大值稱為最大發電負荷。電力系統發電負荷的最小值稱為最小發電負荷。影響電力系統發電負荷的因素是電力系統最大可能出力。最大可能出力是指電力系統在一定時期內所有發電機組最大可能出力的總和。發電機組的最大可能出力有時小於其銘牌(額定)出力,它們之間的差額稱為受阻容量。

受阻容量是變化的,隨著季節的變化或運行條件的改變,電力系統最大可能出力也隨之變化,需要不斷進行分析,以便採取措施提高電力系統的供電能力與經濟效益,因此電力系統的出力管理十分重要。

管理內容

1、規定機組最大和最小可調出力

由於各種原因,有時發電機組達不到銘牌出力(見電力系統最大可能出力)。經過技術分析,按月或按季排出各發電機組的最大可調出力表和全廠綜合最大可調出力表。發電機組最小可調出力受機組安全穩定運行條件的限制,也需要編制各機組和全廠綜合最小可調出力表。發電廠要制訂措施實現最大、最小可調出力的要求。電力行政主管部門除對各發電廠的最大、最小出力進行審核批准並考核其執行情況外,還應協助其實現。

2、發電機組出力的運行調度

電力系統總的發電出力要適應負荷的變化,並不斷進行調整。這些調整(包括機組開停)按照調度部門事先編制的計畫進行。計畫給出各發電廠每日24小時發電出力曲線和機組開停時間表。過去,由電力系統值班調度員按照計畫根據實際情況對各發電廠或發電機組的出力進行實時調整;現在,可使用調度自動化系統(如能量管理系統EMS)編制計畫並進行發電出力的實時自動控制。

3、電力市場形成後發電出力的運行調度

電力市場形成後,發電企業向電網公司(電力交易中心)出售電力(電量),向電力交易中心報出最大、最小可調出力及上網電價等多種信息。電網公司的調度部門只執行電力交易計畫(含各發電企業每日的發電計畫)。發電企業自行確定發電機組的最大、最小技術出力,不需報電力系統管理部門批准。

套用實例

甘肅風電發電出力創歷史新高

甘肅特殊的地域風貌非常有利於風電資源的開發和利用,特別是地處河西走廊西端的酒泉市,南鄰祁連山,北望馬鬃山,浩瀚的戈壁與西山之間形成峽谷,讓季風在這裡經年不息。據估算,河西走廊風電資源約8000萬千瓦。

近年來,風電、光伏新興能源在甘肅能源結構總框架中的比重逐步加大。為進一步貫徹國家能源發展政策,加強風電優先消納工作,規範風電調度運行工作流程,提高風電併網性能,國網甘肅電力調控中心多年來以認真、紮實的工作態度和方法積極積累運行經驗,針對實際採取多項舉措服務風電發展,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

該公司統籌安排常規能源與可再生能源的協調配套,強化風電併網優先調度運行的原則,實現全過程電能資源最佳化配置和風資源綜合利用,促進風電健康快速發展。同時,充分利用風電調度有功智慧型控制系統,根據電網輸送能力,按照“三公調度”原則下達各風電場初始標桿發電計畫(控制上限),同時根據各風電場間風況、設備等差異而產生的空閒容量進行智慧型分配,滾動調整各風電場發電計畫,最大限度提高河西風電送出能力。

該公司精心調度,隨著新疆—西北750千伏第二通道聯網工程投運,河西地區新能源送出能力大幅提升,仍然無法實現全額收購,新能源送出形式依然很嚴峻。針對新能源送出問題,值班調度員充分利用D5000平台,通過對各斷面穩定裕度的校核和分析計算,最佳化安自策略,火、水、風、光聯合調度,在確保電網穩定運行前提下,合理安排新能源上網,最大限度滿足上網需求。

甘肅省調組織設備製造廠商、風電場業主和檢測機構開展了規模宏大的風電機組低電壓穿越能力改造、涉網整改、風機信息上傳、功率預測和併網檢測等工作,促進了風機硬體和軟體的更新換代,提升了風電場併網運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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