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網發電廠輔助服務管理暫行辦法

電監市場【2006】43號

各區域電監局,各城市電監辦,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華能、大唐、華電、國電、中電投集團公司,各有關電網企業、發電企業:
現將《併網發電廠輔助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印發你們,請依照執行。執行中有何問題和建議,及時告電監會。
請各區域電監局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地區電力系統實際和電力市場建設需要,制訂實施細則,報電監會審核同意後實施。
附屬檔案:《併網發電廠輔助服務管理暫行辦法》

二○○六年十一月七日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電力系統安全、優質、經濟運行,規範輔助服務管理,促進電力工業健康發展,根據《電力監管條例》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輔助服務是指為維護電力系統的安全穩定運行,保證電能質量,除正常電能生產、輸送、使用外,由發電企業、電網經營企業和電力用戶提供的服務,包括:一次調頻自動發電控制(AGC)、調峰、無功調節、備用、黑啟動服務等。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輔助服務是指併網發電廠所提供的輔助服務。
本辦法適用於省級及以上電力調度交易機構及其直接調度的併網火力、水力發電廠。
第四條 電力監管機構負責對輔助服務調用、考核及補償情況實施監管。

第二章 定義與分類

第五條 併網發電廠提供的輔助服務分為基本輔助服務和有償輔助服務。
第六條 基本輔助服務是指為了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保證電能質量,發電機組必須提供的輔助服務。包括一次調頻、基本調峰、基本無功調節等。基本輔助服務不進行補償。
(一)一次調頻是指當電力系統頻率偏離目標頻率時,發電機組通過調速系統的自動反應,調整有功出力減少頻率偏差所提供的服務。
(二)基本調峰是指發電機組在規定的出力調整範圍內,為了跟蹤負荷的峰谷變化而有計畫的、按照一定調節速度進行的發電機組出力調整所提供的服務。
(三)基本無功調節是指發電機組在規定的功率因數範圍內,向電力系統注入或吸收無功功率所提供的服務。
第七條 有償輔助服務是指併網發電廠在基本輔助服務之外所提供的輔助服務,包括自動發電控制(AGC)、有償調峰、備用、有償無功調節、黑啟動等。有償輔助服務應予以補償。
(一)自動發電控制(AGC),是指發電機組在規定的出力調整範圍內,跟蹤電力調度交易機構下發的指令,按照一定調節速率實時調整發電出力,以滿足電力系統頻率和聯絡線功率控制要求的服務。
(二)有償調峰是指發電機組超過規定的調峰深度進行調峰,及火力發電機組按電力調度交易機構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啟停機(爐)進行調峰所提供的服務。
(三)備用是指為了保證可靠供電,電力調度交易機構指定的發電機組通過預留髮電容量所提供的服務。備用分為旋轉備用和非旋轉備用。初期,只對旋轉備用進行補償。
(四)有償無功調節是指電力調度交易機構要求發電機組超過規定的功率因數範圍向電力系統注入或吸收無功功率所提供的服務。
(五)黑啟動是指電力系統大面積停電後,在無外界電源支持情況下,由具備自啟動能力的發電機組所提供的恢復系統供電的服務。

第三章 提供與調用

第八條 併網發電廠有義務提供輔助服務,且所提供的輔助服務應達到規定標準。
第九條 併網發電廠有義務提供基礎技術參數以確定各類輔助服務的能力,應向電力調度交易機構提供有資質單位出具的輔助服務能力測試報告。
第十條 為保證電力系統平衡和安全,輔助服務的調用應遵循"按需調度"的原則,由電力調度交易機構根據發電機組特性和電網情況,合理安排發電機組承擔輔助服務,保證調度的公開、公平、公正。
電力調度交易機構應根據系統安全需要,合理設定黑啟動電源。

第四章 計量與考核

第十一條 電力調度交易機構負責對輔助服務的情況進行計量與考核。
第十二條 輔助服務計量數據包括電能量計量裝置的數據、電力調度交易機構的調度自動化系統記錄的發電負荷指令、實際有功(無功)出力,日發電計畫曲線、電網頻率等。
第十三條 電網頻率、實際有功(無功)出力和發電負荷指令按規定周期採樣。電能量計量裝置的數據按規定周期存儲電量值。
第十四條 對併網發電機組一次調頻的考核內容,包括投入情況及相關性能。
第十五條 對併網發電機組提供AGC服務的考核內容,包括AGC機組的可用率、調節容量、調節速率、調節精度和回響時間進行考核。
AGC機組的可用率必須達到規定要求,達不到要求的按照其可用率的缺額進行考核。
AGC機組的調節容量必須達到額定容量的一定比例,達不到要求的按照調節容量缺額進行考核。
AGC機組的調節速率必須達到規定要求,達不到要求的運行機組在其投入運行的時段按照其調節速率的缺額進行考核。
AGC機組的調節精度必須達到規定要求,達不到要求的機組,按照投入運行時段的調節精度缺額進行考核。
AGC機組的回響時間必須達到規定要求,達不到要求的按未達到要求的次數進行考核。
第十六條 併網發電機組提供基本調峰的能力必須達到額定容量的一定比例,達不到要求的運行機組按照其調峰能力的缺額進行考核。
提供有償調峰的機組,在電力調度交易機構要求其提供有償調峰服務時,無法達到核定技術出力的,按照調峰容量的缺額進行考核。
提供啟停調峰的機組,在停機後,未能在規定時間內開啟的,按照非計畫停運進行考核。
第十七條 併網發電廠自行占用備用容量的,按照占用容量和占用時間進行考核。
當備用機組的容量在調度指令要求使用時,依據規定的調節容量、調節速率和調節精度進行考核。達不到規定要求的,按照調度指令要求進行考核。
第十八條 併網發電機組提供的無功輔助服務,按照電力調度交易機構下發的電壓曲線或無功出力曲線,對併網發電廠的母線電壓曲線偏差(或合格率)或無功出力偏差進行考核。
第十九條 提供黑啟動的併網發電機組,在電網需要提供黑啟動服務時,無法實現自啟動的,根據對系統恢復供電的影響進行考核。
第二十條 電力調度交易機構依據有關發電廠併網運行管理規定,對併網發電廠非計畫停運和日發電計畫偏差進行考核。
第二十一條 考核所得全部用於對輔助服務的補償。

第五章 補償方式與費用來源

第二十二條 按照專門記帳、收支平衡、適當補償的原則,建立輔助服務補償機制。
第二十三條 各區域應根據電網實際情況,從以下方式中選擇一種有償輔助服務補償方式:
(一) 按照補償成本和合理收益的原則對提供有償輔助服務的併網發電廠進行補償,補償費用主要來源於輔助服務的考核費用,不足(富餘)部分按統一標準由併網發電廠分攤;
(二) 將相關考核費用按貢獻量大小對提供有償輔助服務的併網發電廠進行補償。
相關考核費用包括輔助服務的考核費用、非計畫停運的考核費用、日發電計畫偏差的考核費用。
第二十四條 採用二十三條補償方式(一)的,應根據以下原則確定有償輔助服務的補償標準:
AGC、有償調峰、旋轉備用應按照社會平均容量成本和由於提供輔助服務而減少的有功發電量損失為依據,確定各自的補償標準。
有償無功應按低於電網投資新建無功補償裝置和運行維護的成本的原則,確定其補償標準。
黑啟動應依據投資成本、維護費用、黑啟動期間運行費用以及每年用於黑啟動測試和人員培訓費用,合理確定其補償標準。
第二十五條 採用第二十三條補償方式(二)的,按照以下方式補償:
(一)輔助服務補償費用按照有償輔助服務的類型進行分攤。分攤的權重,根據各電網的實際情況確定。
(二) 提供同一類型有償輔助服務的併網發電機組,按照貢獻量進行補償:
AGC貢獻量依據調節容量、調節速率、調節精度和回響時間計算,或按照調節電量的大小計算。
有償調峰貢獻量依據深度調峰損失的電量及啟停調峰的次數分別計算。
旋轉備用貢獻量依據備用容量和備用時間計算。
有償無功調節貢獻量依據無功調節對有功電量影響的大小計算。
黑啟動依據電網系統安全可靠要求適當補償。
第二十六條 輔助服務的考核和補償一般按月進行,清算按年度進行。

第六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七條 電力監管機構負責輔助服務的標準制定、監督管理和評價,並定期公布有關情況。
第二十八條 電力監管機構負責組織或委託有資質單位,審核併網發電機組性能參數和輔助服務能力。
第二十九條 電力調度交易機構應定期公布輔助服務調用、考核及補償情況。
第三十條 併網發電廠與電力調度交易機構之間因輔助服務調用、考核、補償情況存在爭議的,由電力監管機構依法協調或裁決。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區域電監局依照本辦法和電網實際制定實施細則,報國家電監會審核後實施。
實施細則中應明確提供輔助服務的發電機組的具體範圍、性能指標(參數)、有償輔助服務的具體項目、考核費用標準、補償標準等內容。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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