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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登記
不動產登記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確立的一項物權制度,是指經權利人或利害關係人申請,由國家專職部門將有關不動產物權及其變動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的事實...
定義 性質 包括權利 功能 職責 -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是為整合不動產登記職責,規範登記行為,方便民眾申請登記,保護權利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法律制定。由國務院於20...
發布信息 政策全文 內容解讀 答記者問 -
行政登記
行政登記是指行政機關為實現一定的行政管理目的,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依相對人申請,對符合法定條件的涉及相對人人身權、財產權等方面的法律事實予以...
特徵 界定 類型 可訴性 私法效力 -
不動產物權登記制度
不動產物權登記制度為物權法中的重要制度,是指經權利人或利害關係人申請,由國家專職部門將有關不動產物權及其變動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的事實。作為物權公示手...
基本概述 模式考察 演變 效力 特殊類型 -
物權登記制度
物權法中應當確立物權登記制度,已成為中國理論界和立法者的共識。較之於不動產物權登記與船舶、航空器物權登記,物權登記尤其是機動車所有權登記可謂物權法草案的...
物權登記 登記與非登記 登記與占有 不動產登記 結語 -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為貫徹實施《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規範不動產登記行為,維護不動產交易安全,保護不動產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國土資源部起草了《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草案...
徵求意見通知 條例細則 制定程式 -
重慶市土地房屋權屬登記條例
《重慶市土地房屋權屬登記條例》經2012年5月24日重慶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1次會議通過,2012年5月24日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公告 條例 總 則 一般規定 初始登記 -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總理李克強2014年12月22日簽署第656《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公布《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條例》共...
概述 背景 功能 作用及意義 條例內容 -
動產擔保登記
動產擔保登記,也可稱為“動產擔保利益登記”或“動產擔保物權登記”,是指動產擔保登記機構根據動產擔保登記制度的要求和權利人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式,將設定於動...
效力 分類 功能 審查 -
土地登記辦法
《土地登記辦法》是根據《物權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制定的,於2008年2月1日起正式實施。
主要內容 重要意義 出台背景 資源部令 廢止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