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2012年一月被網友稱為“瘋狂加班月”,從元月一日開始連續放假3天,22日的春節又放假7天,導致這個月只有17個工作日,但這一個月的工作都需要在17個工作日內完成,無奈的上班族只有瘋狂加班才能完成所有的工作。
報酬
有網友專門就“瘋狂加班月”加班費算了一筆賬。一月份共有14個休息日,許多要加班的人通常只能休滿春節的7天假期,而其餘的7天都得加班。在這加班的7天中,法定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月計薪天數(目前為21.75)×300%;公休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200%。其中,加班工資計發基數按勞動者上一月份提供正常勞動所得實際工資扣除該月加班工資後的數額確定。
以最低工資標準800元為計算基數為例。如果該勞動者上月未加班,則其加班工資計發基數為800-0=800元。那么,其元旦當天的加班工資為800÷21.75×300%=110.3元,其餘加班日的加班工資為800÷21.75×200%=73.6元,那么,7天加班中他共可以獲得110.3+73.6×6=551.9元的加班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