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陽市教育局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教育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法規。

工作職責

(一)

(二)編制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和指導全市教育、教學體制改革。

(三)參與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辦法和方案;監督全市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

(四)綜合管理全市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幼兒教育等工作,指導、協調各部門有關教育工作。

(五)規劃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

(六)主管全市教師工作。組織實施各級各類教師資格證書制定;統籌規劃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的隊伍建設;會同主管部門做好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

(七)統籌管理全市學歷教育的招生考試工作。

(八)負責全市各類學校的設點布局;負責全市社會力量辦學的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普通高中、職教中心的招生計畫並負責實施。

(九)指導協調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後勤、校辦產業和勤工儉學工作以及電化教育、教學食品設備和圖書資料的裝備工作;負責教育信息統計、分析和發布;承擔教育督導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導有關的教育學會、協會、基金會的工作。

(十)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編制全市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負責組織推行《漢語拼音方案》,做好學校及社會的用字、用語規範化工作;組織培訓國語師資和地方語言文字工作人員。

(十一)負責全市教職員工的人事、勞動工資及思想工作政治工作和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教育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承擔機關重要政務、事務的綜合協調與督辦工作;組織擬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總體規劃和實施方案;負責政務公開、建議提案辦理、新聞宣傳、信息及文秘、文書檔案、機要保密等工作;負責局行政辦公會、專題會和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安排及綜合性檔案、材料的起草;負責機關各類公文的運轉和管理;負責機關安全保衛、衛生等行政後勤工作;負責全市教職工隊伍違反黨紀政紀案件及信訪件的協查工作。

(二)人事科

負責教育系統黨建工作;負責全市教師隊伍和教育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省特級教師、各級骨幹教師的推薦、評選及管理工作;負責教師獎懲與中國小師德建設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工資福利工作;負責教育人事檔案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幼稚園教師資格制度的實施工作;指導中國小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指導離退休教師的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工作;指導全市各類學校教師、管理幹部的培訓工作;組織協調對語言文字規範和標準的監督檢查,指導國語推廣、國語師資培訓和測試工作。

(三)計畫財務審計科

制定全市教育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市學校的設定、規模、辦學條件的審核及申報工作;負責全市教育事業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經費預算和決算、教育經費統計、政務公開、專項經費申報工作;貫徹落實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的方針、政策,對教育經費“三個增長”執行情況進行監測;負責實施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新機制;負責全市各類學校收費標準的測算、調整及申報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基建投資規劃、年度計畫的編制和下達及資金下撥、決算等工作;協助校辦產業辦公室負責校辦產業周轉金的發放、回收工作;負責全市教育財務管理和財務人員培訓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利用外資或捐款發展教育項目的檢查和指導;負責全市學校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對本系統各類學校、直屬單位的財政撥款、預算外收入資金及農村教育附加費收支情況實施監督。組織指導資助貧困學生工作。

負責全市各類學校及直屬單位財政撥款、財務收支的內部審計工作;參與教育系統大型基建的審計工作。

(四)教育科

綜合管理全市基礎教育工作。指導基礎教育教學管理、改革工作;貫徹國家和省、宜昌市有關基礎教育的政策法規;負責實施九年義務教育普及程度的監測工作;負責中國小學籍管理工作。

統籌管理全市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工作。貫徹落實上級關於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的政策法規;負責職業教育的專業、學制、招生對象的考核和申報工作;指導全市職業技術教育教學計畫制定、教學研究和技能競賽工作;參與技能等級證書的發放工作;負責指導、規劃、協調崗位培訓、農民實用技術培訓及社會力量辦學等工作;負責組織新出現的青壯年文盲的掃除工作;負責農村教育綜合改革工作。

指導學校招生工作;指導學校德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學校共青團、少先隊工作。

(五)教育督導辦公室

負責制定本市教育督導制度、工作計畫和實施方案,組織、實施全市教育督導工作;負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複查評估和中國小校的督導評估;負責綜合性教育政策的研究、宣傳和督辦工作,對鎮(辦事處)和市直單位的教育工作進行檢查和指導,對各地貫徹執行教育法規、政策的情況進行專項督導;組織培訓督導人員,組織開展教育督導的科學研究。

(六)安全管理科

指導教育系統安全工作,統籌學校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維穩和應急工作;參與全市教育系統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收集和上報學校安全信息;指導並督促中國小落實安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指導並督促中國小加強安全教育,普及安全防範知識,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制定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演練,開展學校安全專項檢查;指導安全文明校園創建活動;審批學校師生校外大型集體活動。

人員編制

市教育局機關行政編制為2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工會主任1名,主任督學或副主任督學1名;科長(主任)職數6名。

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為2名。

聯繫方式

地址:當陽市東群路1號

郵編:44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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