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作 者:葉傳星 著
出 版 社: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ISBN:9787562040651
出版時間:2012-01-01
版 次:1
頁 數:345
裝 幀:平裝
開 本:32開
內容簡介
法理念是連線著法制與社會、法制與法學、價值規則與生活世界、制度創新與觀念改造等的一個重要中介。法理念是法哲學研究的核心問題之一,法理念的更新是法學範式轉換的一個風向標,把握法理念也是深入觀察一個社會法制狀況的重要切入點。
法的理念是法律制度的精神核心,集中體現著法律制度整體的本質、價值取向和發展方向。法律理念的轉換折射出一個時代法律與社會變遷的精神軌跡。從法律理念的更新和重構中我們可以窺見法律進步和社會發展的身影。當然,法律理念的更新轉換並不是一個單獨的法律事件,甚至首要的並不是法律事件。法律和社會之間的內在關聯性和一體性決定了只有在世道變遷的大歷史中才能找到法理念變遷的內在根據。就我國法理念的更新和轉換而言,就是要在當代中國正在展開的社會全面轉型的大背景中,在追求社會和諧與社會發展的大背景中,來觀察和理解法理念更新和轉換的基本方向和內在原因。在當代中國社會整體性轉型的進程中,探討法理念更新和重構的必要性、必然性和基本方向,對認識法理念如何引領我國法治化改革進一步走向深入具有重要意義。
作者簡介
葉傳星,男,山東定陶人,1968年生,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主要治學方向:法哲學、人權法、法社會學。
目錄
前言
第1章 革命主義法理念的盛衰
1.1 前改革年代的國家治理理念
1.2 革命主義法理念的內容
1.3 革命主義法理念的自我校正
1.4 革命主義法理念的“反本開新”
第2章 發展主義法理念的興起
2.1 當今中國的發展主義理念
2.2 發展主義理念下的法律現代性追求
2.3 法制發展進程中的漸進主義
2.4 法制發展進程中的立法主導主義
第3章 轉型與失序:法理念轉換的社會背景
3.1 轉型期社會矛盾的集中爆發
3.2 正式制度的供應不足
3.3 非正式制度的供應不足
3.4 社會轉型與有效治理之間的時間差
第4章 重建社會主義理念:法理念轉換的理論前提
4.1 社會主義理念的自我更新
4.2 重建政權的合法性根據
4.3 重新詮釋人民民主理念
4.4 超越唯所有制論的糾纏
4.5 革新社會平等的理念
4.6 尊重個人的尊嚴
第5章 社會協商論:法理念轉換的邏輯支點
5.1 社會協商論的理論背景:三種秩序建構模式
5.2 法律的社會協商論要旨
5.3 社會協商論的法律實踐價值
第6章 重構法正義觀:法理念轉換的核心
6.1 超越階級至上主義的法正義觀
6.2 超越效率至上主義的法正義觀
6.3 超越國家中心主義的法正義觀
6.4 超越權貴主義的法正義觀
第7章 規則之治的困頓:法理念的制度化
7.1 法律治理的建構性與自發性
7.2 法律治理的一元性與多元性
7.3 法律治理的自治性與開放性
7.4 法律治理的統一性與地方性
7.5 法律治理的均衡性與非均衡性
……
第8章 通往信仰之路:法理念的生活化
第9章 邁向人本主義的法理念
精彩書摘
這是從法律發展與社會關聯的角度來解釋法學和法律實踐的發展。有學者把這種理論解釋概括為,“政治一法學”範式和“社會一法學”範式。而這種學術觀點的背後隱含的是關於法學的現代化範式,以及中國知識人對於西方的現代化範式或者西方法律理想圖景的不加反思的接受。[1]這個學術診斷有一定的根據,但是也未必完全恰當。
就處於特定歷史階段的中國知識界和法制實踐來說,這似乎是一個合理的選擇,雖然也許有些無奈。現代化理論中隱含著單線的社會進化論、目的論的歷史觀以及整體主義的世界觀。在這個單線論的現代化範式中,將以西方為主導的全世界納入到一個歷史過程中,並且把西方法律制度作為理想範本來改造其他非現代化國家。顯然,這種單線論中包含著一種獨斷論和霸權主義的傾向,是一種西方中心主義的話語形式,也是一種以西方為中心的歷史觀和世界觀。這種範式作為官方意識形態,既讓國人感覺到自己在西方面前的劣勢和落後,也讓國人樹立了前進的方向和目標,甚至也讓人們看到希望,使人們相信只要通過現代化我們就可以國家富強,迎頭趕超西方。現代化理念的背後,正是一種新的“超英趕美”心態。在這裡,中國和西方的問題,被輕巧地轉換為傳統和現代的問題,並由此把問題簡單化,把歷史進程單線化,也促使人們樂觀而有信心的加快歷史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