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陽縣國土資源局

2002年9月至今在略陽縣國土資源局工作。 1998年1月至2010年3月在漢中市國土資源局工作; 2002年9月到略陽縣國土資源局工作;

機構簡介

略陽縣國土資源局是2002年8月縣級機構改革時在撤銷原土地管理局、礦產資源局的基礎上重新組建的縣政府職能部門,負責全縣土地、礦產資源管理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現有綜合、市場地籍、耕保規劃、礦產資源管理、資金資產和發證6個行政股室,下設監察大隊、統征辦、交易儲備中心、地質環境監測站和土地開發復墾整理中心5個事業單位及城關、何家岩、兩河口、白水江、徐家坪、樂素河、郭鎮和橫現河8個國土資源所。

主要職責

(一)承擔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責任。組織擬訂國土資源發展規劃和戰略,開展國土資源經濟形勢分析,研究提出國土資源供需總量平衡的政策建議,參與國家巨觀經濟運行、區域協調、城鄉統籌的研究並擬訂涉及國土資源的調控政策和措施。編制並組織實施國土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國土資源領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和循環經濟的政策措施。
(二)承擔規範國土資源管理秩序的責任。起草國土資源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並監督實施,制定地質環境保護的政策、規章,制定國土資源調查評價技術規程,擬訂國土資源開發利用標準。指導地方國土資源行政執法工作,調查處理國土資源重大違法案件。
(三)承擔最佳化配置國土資源的責任。編制和組織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畫、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計畫。指導和審核地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規劃,組織編制礦產資源、地質勘查和地質環境等規劃以及地質災害防治、礦山環境保護等其他有關的專項規劃並監督檢查規劃執行情況。
(四)負責規範國土資源權屬管理。依法保護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組織承辦和調處重大權屬糾紛,指導土地確權,承擔各類土地登記資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匯交管理,提供社會查詢服務。
(五)承擔耕地保護的責任,確保規劃確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牽頭擬訂並實施耕地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基本農田保護,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指導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耕地開發的監督工作。組織實施土地用途管制、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徵用。
(六)承擔及時準確提供土地利用各種數據的責任。制定地籍管理辦法,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
(七)承擔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的責任。擬訂並實施土地開發利用標準,管理和監督城鄉建設用地供應、政府土地儲備、土地開發和節約集約利用。擬訂並按規定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等管理辦法,建立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等政府公示地價制度,會同農業部門監督管理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流轉。制定禁止和限制供地目錄、劃撥用地目錄等。
(八)承擔規範國土資源市場秩序的責任。監測土地市場和建設用地利用情況,監管地價,規範和監管礦業權市場,組織對礦業權人勘查、開採活動進行監督管理,規範和監管國土資源相關社會中介組織和行為,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九)負責礦產資源開發的管理,依法管理礦業權的審批登記發證和轉讓審批登記,負責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的管理,承擔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開採總量控制及相關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實施礦業權設定方案。
(十)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礦產資源儲量,組織實施地質調查評價、礦產資源勘查,管理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重大地質勘查專項,管理地質勘查資質、地質資料、地質勘查成果,統一管理公益性地質調查和戰略性礦產勘查工作。
(十一)承擔地質環境保護的責任。組織實施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質遺蹟、礦業遺蹟等重要保護區、保護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工作,監測、監督防止地下水過量開採和污染,承擔城市地質、農業地質、旅遊地質的勘查、評價工作。
(十二)承擔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的責任。指導應急處置,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制訂並組織實施重大地質災害等國土資源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十三)依法徵收資源收益,規範、監督資金使用,擬訂土地、礦產資源參與經濟調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組織土地、礦產資源專項收入的征管,配合有關部門擬訂收益分配製度,配合有關部門指導、監督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資金的收取和使用。參與管理土地、礦產等資源性資產,參與管理出資形成的礦業權權益,負責有關資金、基金的預算和財務、資產管理與監督。
(十四)推進國土資源科技進步,組織制定、實施國土資源科技發展和人才培養戰略、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專項,推進國土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
(十五)開展對外合作與交流,擬訂對外合作勘查、開採礦產資源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境外礦產資源勘查,參與開發工作,依法審批礦產資源對外合作區塊,監督對外合作勘查開採行為。

領導信息

陳澤,男,漢族,生於1962年1月,大專文化,現任略陽縣國土資源局黨委書記、局長。
1981年7月參加工作;
1978年7月至1981年7月在漢中農校學習;
1981年7月至1986年7月在略陽縣樂素河區農技站工作;
1986年8月至1988年10月在略陽縣種子公司工作;
1988年11月至2002年8月在略陽縣土地管理局工作;
2002年9月至今在略陽縣國土資源局工作。
分管工作:主持局黨委,行政全盤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幹部人事工作,資金資
趙治生,男,漢族,陝西略陽人,生於1973年1月,研究生學歷,現任略陽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兼任監察大隊隊長。
1995年8月參加工作;
1995年8月至1996年2月在略陽縣人事勞動局工作;
1996年3月至2001年2月在略陽縣政府辦公室工作;
2001年2月至2002年9月在漢中市委組織部研究室工作;
2002年10月至今任略陽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
分管工作:負責機關事務,幹部培訓教育,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國土所建設工作。分管綜合科,地籍科,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聯繫樂素河,兩河口國土資源所。
李星,男,漢族,陝西西鄉人,生於1974年7月,大專學歷,現任略陽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
1995年10月參加工作;
1993年9月至1995年7月在西北大學城市與資源學系地理專業學習;
1995年10月至1997年12月在漢台區國土資源局工作;
1998年1月至2010年3月在漢中市國土資源局工作;
2008年12月任略陽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
分管工作:負責土地開發復墾整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年度計畫,建設用地管理,占補平衡工作。分管復墾中心,耕保科,規劃科,聯繫郭鎮國土資源所。
易小平,男,漢族,陝西南鄭人,生於1960年8月,大專學歷,現任略陽縣國土資源局黨委副書記。
1979年11月參加工作;
1979年11月參軍,在新疆36135部隊服役;
1982年12月退伍;
1983年3月在何家岩區任武乾;
1986年6月任何家岩區武裝部部長;
1990年12月調入略陽縣武裝部政工科工作;
1998年6月任略陽縣武裝部後勤科科長;
2000年9月轉業到略陽縣礦管局工作;
2002年9月至今任略陽縣國土資源局黨委副書記。
分管工作:負責黨建,思想政治,工會,婦女,統一征地工作。分管統征辦,聯繫徐家坪,白水江國土資源所。
程志峰,男,漢族,生於1971年8月,陝西略陽人,大專學歷,現任略陽縣國土資源局紀委書記。
1990年12月參加工作;
1990年至1994年在略陽縣外貿公司工作;
1995年至1996年在何家岩區公所任文書,土地專乾;
1996年至1998年在何家岩鎮任文書;
1999年至2002年在何家岩鎮土地管理所任所長;
2003年至2005年在何家岩鎮國土資源所任所長;
2005年至2011年在略陽縣城關鎮國土資源所任所長;
2011年3月至今任略陽縣國土資源局紀委書記。
分管工作:負責黨風廉政,行風建設,紀檢監察,土地登記發證,村民宅基地管理工作。分管紀檢監察室,發證辦,聯繫城關國土資源所。
袁君,男,漢族,生於1972年7月,陝西略陽人,研究生學歷,現任略陽縣國土資源局總工程師。
1992年11月參加工作;
1990年9月至1992年9月在陝西省水利技工學校學習土地管理專業;
1992年11月分配到略陽縣土地管理局工作;
2000年9月至2003年9月在漢中市委黨校學習經濟管理專業;
1998年任略陽縣地價評估事務所所長;
2002年9月到略陽縣國土資源局工作;
2007年7月任略陽縣國土資源局交易中心主任;
2010年3月至今任略陽縣國土資源局總工程師。
分管工作:負責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規劃,地質災害防止工作,國土資源交易,國土資源信息化建設,政務公開工作。分管礦管科,地質環境監測站,交易中心,聯繫橫現河國土資源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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