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規模

產業規模,是指一類產業的產出規模或經營規模,產業規模可用生產總值或產出量表示。

定義

狹義和廣義之分

有廣義和狹義之分:
廣義上的產業規模是指一類產業的產出規模或經營規模,產業規模可用生產總值或產出量表示。
狹義上的產業規模是工業指標體系之一,它指一個工業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產品銷售收入)具有多少萬元規模,更側重工業上的指標。

產業規模和產業結構

產業規模和產業結構有一定的關係,產業規模是一個絕對的量,而產業結構是內部比例關係。如我國的產業結構:第一產業:第二產業:第三產業的比例為12:54:34,這是我國的產業結構,而具體到一產二產三產的產值,即為一產二產三產的規模,因此,本一級產業規模間的比例即為上一級產業的結構。

出現的背景

規模效應的概念來源於規模經濟。規模經濟是指隨著生產和經營規模的擴大而出現的產品成本下降、收益遞增的現象。規模經濟帶來的收益,反映為企業生產經營成本的降低,是生產規模擴大的直接結果,與交易成本降低作用於同一方向。規模的橫向擴展,即生產、經營同類產品的規模的擴大;規模的縱向擴展,即從研發、技術成果轉化、推出產品、市場行銷,自上到下產學研一條龍關於產業規模的研究。

產業規模研究的意義

隨著規模經濟研究的深如,產業規模的研究也逐漸深入。產業規模是需要一個適度規模,規模過大會導致產能過剩,造成資源浪費;產業規模過小,不易形成規模效應,在一個完全競爭的環境中不易形成競爭優勢。因此,合適的產業規模成為在制定產業政策時,國家和政府需要考慮的一個重要方面。

實例

從2007年開始,按照國家統計局的規定,將年主營業務收入不足500萬元的國有工業法人企業不再作為規模以上工業統計範圍。即目前規模以上工業的統計範圍為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500萬元及以上的工業法人企業;規模以下工業統計範圍為年主營業務收入(產品銷售收入)500萬元以下的工業企業和全部個體經營工業單位。 2011年3月8日,國家統計局據悉,經國務院批准,國家統計調查從今年1月起,納入規模以上工業統計範圍的工業企業起點標準從年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提高到2000萬元;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統計的起點標準從計畫總投資額50萬元提高到500萬元。統計起點標準提高後,起報點以上的企業或單位逐一進行調查,未達到起點的則進行抽樣調查或科學核算。
例句:工業和信息化部副部長楊學山2011年4月15日透露,預計到2015年,我國積體電路產業規模將翻一番,銷售收入將達到3300億元,滿足27.5%國內市場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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