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倫理學[生命科學分支]

生命倫理學[生命科學分支]
生命倫理學[生命科學分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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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倫理學是根據道德價值和原則對生命科學和衛生保健領域內的人類行為進行系統研究的學科。產生於20世紀60年代。主要研究生物醫學和行為研究中的道德問題,環境與人口中的道德問題,動物實驗和植物保護中的道德問題,以及人類生殖、生育控制、遺傳、優生、死亡、安樂死、器官移植等方面的道德問題。

起源

生命倫理學是20世紀60年代首先在美國隨後在歐洲產生髮展起來的一門新學科,也是迄今為止世界上發展最為迅速、最有生命力的交叉學科。生命倫理學的生命主要指人類生命,但有時也涉及到動物生命和植物生命以至生態,而倫理學是對人類行為的規範性研究,因此,可以將生命倫理學界定為運用倫理學的理論和方法,在跨學科跨文化的情境中,對生命科學和醫療保健的倫理學方面,包括決定、行動、政策、法律,進行的系統研究。

發展

生命倫理學產生後不僅獲得迅速發展,在很短的時間內就受到醫學家、生物學家、哲學家、社會學家、法學家、宗教界人士、新聞界人士、立法者、決策者和公眾的關注,而且很快地體制化。一些國家建立了總統或政府的生命倫理學委員會,在包括我國在內的許多國家,很多醫院或研究中心建立了專門審查人體研究方案的機構審查委員會(Institutional Review Board)或倫理委員會(Ethics Committee)。我國醫藥管理局規定,為新藥批准所進行的臨床藥理研究,必須建立機構審查委員會(名稱為倫理委員會)審查研究方案。2000年8月我國衛生部成立了“醫學倫理學專家委員會”,就重要醫學倫理問題向衛生部提出諮詢建議作為決策基礎。

產生原因

生命倫理學之所以產生於20世紀60―70年代,是與第二次世界大戰末期以及以後出現的三大事件密切相關的。第一件事是1945年廣島的核子彈爆炸。製造核子彈本來是許多科學家向美國政府提出的建議,其中包括愛因斯坦、奧本海默等人。他們的本意是想早日結束世界大戰,以免曠日持久的戰爭給全世界人民帶來無窮災難。但是他們沒有預料到核子彈的爆炸會造成那么大的殺傷力,而且引起的基因突變會世世代代遺傳下去。數十萬人的死亡,許多受害人的家庭攜帶著突變基因掙扎著活下去,使許多當年建議製造核子彈的科學家改變了態度,投入了反戰和平運動。第二件事是1945年在德國紐倫堡對納粹戰犯的審判。接受審判的戰犯中有一部分是科學家和醫生,他們利用集中營的受害者,在根本沒有取得受害者本人同意的情況下對他們進行慘無人道的人體實驗,例如在冬天將受害者剝光衣服在露天冷凍,觀察人體內因冷凍引起的變化。更令人氣憤的是,日本軍國主義的731部隊所進行的實驗,卻由於美國政府急需細菌戰人體實驗資料而包庇下來,軍國主義罪犯並沒有被送上國際法庭。第三件事是人們突然發現,在寂靜的春天,人們看不到飛鳥在蒼天游弋,魚兒在江川騰越。1965年Rachel Carson的《寂靜的春天》一書向科學家和人類敲響了環境惡化的警鐘,世界範圍的環境污染威脅人類在地球生存以及地球本身的存在。當時揭露的主要是有機氯農藥大量使用引起的嚴重後果,人們只考慮到有機氯農藥急性毒性較低的優點,但忽略了它們的長期蓄積效應,結果使一些物種瀕於滅絕,食物鏈發生中斷,生態發生破壞,人類也受到疾病的威脅。這三大事件迫使人們認識到,對於科學技術成果的套用以及科學研究行動本身需要有所規範,這推動了科學技術倫理學的產生和發展。

發展因素

除了上述三大事件的大背景外,推動生命倫理學發展的因素還有以下方面:

(1)生物醫學技術的進步使人們不但能更有效地診斷、治療和預防疾病,而且有可能操縱基因、精子或卵子、受精卵、胚胎、以至人腦和人的行為。這種增大了的力量可以被正確使用,也可以被濫用,對此如何進行有效的控制?而且這種力量的影響可能涉及這一代(例如對生殖細胞的基因干預),也可能涉及下一代和未來世代。當這一代人的利益與子孫後代的利益發生衝突時怎么辦?目前人們最擔心的可能是對基因的操縱和對腦的操縱。這兩方面的操縱可能都會導致對人的控制,以及對人的尊嚴和價值的侵犯。例如是否允許人們通過改變基因來選擇自己喜歡的性狀,甚至為後代選擇自己喜歡的性狀?是否允許人們通過在腦內插入晶片來增強記憶和加速處理信息的能力?

(2)由於先進技術的發展和套用,人類干預了人的生老病死的自然安排,甚至有可能用人工安排代替自然安排,這將引起積極和消極的雙重後果,導致價值的衝突和對人類命運的擔心。比如,現代的生殖技術,一方面可用於避孕,另一方面也可以解決不育問題,那么,已經離異(單親家庭)、不想結婚(同居者)、同性戀者以及過了生育期的男女是否可以利用輔助生殖技術?一個社會,如果大多數成員都是用輔助生殖技術產生,那會怎樣?

(3)全世界蔓延的愛滋病向一些傳統觀念和現存的醫療衛生制度提出了嚴峻挑戰。愛滋病在不少國家已經成為民族災難,許多原來發病率較低的國家也很快進入快速增長期。全世界感染愛滋病的現在已經達4000萬人,而婦女、兒童在愛滋病面前更為脆弱。在預防和治療愛滋病的層面以及有關防治愛滋病政策層面,都存在著一系列的倫理問題。國家是否有義務向愛滋病提供治療?個人是否有義務改變自己的不安全行為?非感染者和社會是否有義務援助而不歧視愛滋病患者和感染者?對於許多妨礙愛滋病防治的行動和做法是否應該用立法方式加以制止?

(4)醫療費用的大幅攀升導致衛生制度的改革。由於技術含量的提高以及市場化消極面的影響,促使醫療費用在全世界大幅攀升,嚴重衝擊許多國家的公費醫療制度。各國都在改革衛生醫療制度,尋找讓公民既負擔得起又相對有效的醫療制度。但是這些改革提出了許多倫理問題,例如在改革過程中政府的衛生政策如何能夠做到公正、公平?如何不致影響傳統的互相信任的醫患關係?醫療機構、醫務人員與公司怎樣協調關係才不致引起嚴重的利益衝突?發生的醫療糾紛如何能做到不致兩敗俱傷?

(5)醜聞的揭露和民權運動的高漲。在各國的醫療和研究工作中,違反倫理的事件總是存在的。對這些事件的揭露和思考,也推動了生命倫理學的發展。

性質

生命倫理學是套用規範倫理學的一個分支學科。“倫理學”又稱道德哲學,是對人類行為的社會規範的研究。人類行為規範具有社會性。倫理規範不是由個人制訂的,它們體現在種種規定、準則、法典、公約、習俗之中,在我們學習它們以前就已經存在。人們成長的過程是一個社會化過程。我們通過學習社會規則知道了倫理規則。當然,社會規則並不等於倫理規則,比如審慎行事規則就不是倫理規範。僅當涉及到應該做什麼樣的人或應該做什麼樣的事,而這種做人做事會影響到他人利益時,我們才進入倫理領域。孔子說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就是倫理規則,因為在他看來這可以避免傷害他人。也可以說,倫理是要我們考慮他人利益的社會期望。倫理是社會的必需,因為人人只考慮自己利益的社會是沒有凝聚力的,從而也是無法存在下去的。

普通規範倫理學試圖提出一些原則或德性來支配人們做事或做人,並提供理由來證明為什麼我們應該採取這些原則或培養這些德性。對理由的關心,說明倫理學是理性的活動,它是實踐理性。套用規範倫理學(簡稱套用倫理學)是套用普通規範倫理學的原則解決特定領域的倫理問題。套用於生命科學技術和醫療保健就是生命倫理學,套用於解決工程師面臨的倫理問題就是工程倫理學,套用於解決律師、法官面臨的倫理問題就是法律倫理學,套用於新聞界就是新聞倫理學,套用於企業就是企業倫理學。由於以上這些都是專業(professions)領域,不是一般的職業(occupations),所以又統稱“專業倫理學”(professional ethics)。普通規範倫理學的原則可以跨專業套用。比如,解決醫療衛生服務分配、種族和性別歧視、獎勵懲罰等問題必須援引公正原則;誠實或說真話原則可用於企業倫理中的虛假廣告、新聞倫理中的真實報導、醫學倫理中的向病人告知病情等。

內容層面

生命倫理學是一門套用規範倫理學。其主要內容有五個層面:

(1)理論層面:例如後果論與道義論這兩種最基本的倫理學理論在解決生命科學和醫療保健中的倫理問題時的相對優缺點如何,德性論、判例法和關懷論(尤其是女性主義關懷倫理學)的地位如何,倫理原則與倫理經驗各起什麼樣的作用等等。

(2)臨床層面:各臨床科室的醫務人員每天都會面對臨床工作提出的倫理問題,尤其是與生死有關的問題,例如,人體器官移植、輔助生殖、避孕流產、產前診斷、遺傳諮詢、臨終關懷等問題。

(3)研究層面:從事流行病學調查、臨床藥理試驗、基因普查和分析、干預試驗以及其他人體研究的科學家都會面臨如何尊重和保護受試者及其親屬和相關群體的問題,同時也有如何適當保護試驗動物的問題。

(4)政策層面:應該做什麼以及應該如何做的問題不僅發生在個人層次,也會發生在結構層次。醫療衛生改革、高技術在生物醫學中如何套用和管理都涉及政策、管理、法律問題,但其基礎是對有關倫理問題的探討。

(5)文化層面:任何個人、群體和社會都有一定的文化歸屬,文化也影響哲學和倫理學,當然也會影響生命倫理學。如在某一文化環境中提出的倫理原則或規則是否適用於其他文化,是否存在普遍倫理學或全球生命倫理學,倫理學普遍主義或絕對主義以及倫理學相對主義是否能成立等等。

專業特點

作為一門套用規範倫理學,生命倫理學不謀求建立體系,而以問題為取向,其目的是如何更好地解決生命科學或醫療保健中提出的倫理問題。解決倫理問題需要倫理學理論,但實際的倫理問題往往是複雜的,很難用一種理論解決所有的倫理問題,正如不可能用一隻貓或一類貓去抓世界上所有的耗子一樣。在解決倫理問題的過程中,倫理學理論本身也受到檢驗,有的理論沒能經得住檢驗,有的理論即使通過了檢驗,也不可能在解決所有倫理問題時都能拿到高分。因此在解決問題時應該保持理論選擇的開放性,而不去拘泥於一定的理論。

既然以問題為取向,那么首先要鑑定倫理問題。倫理問題的出現可能有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由於採用了新技術,出現了新的倫理問題。例如人類基因組的研究可使人們預報一些帶有疾病基因的人可能遲發疾病,再如一位未婚少女如果帶有BRACA1基因就有85%的可能在未來患乳腺癌或卵巢癌,但也有15%的可能不得這些癌症,那么我們應該告訴她嗎?應該建議她現在就切除雙側乳腺和雙側卵巢嗎?另一種情況是,本來應該做什麼是不成問題的,但由於新技術的套用,重新提出了應該做什麼的問題。例如醫生搶救病人是義務,在腦死情況下由於腦死導致全身死亡,解除了醫生的搶救義務,這本來不成問題。但由於有了生命維持技術,腦死病人的生命可以靠呼吸器和人工餵飼暫時維持下去,那么應該這樣做嗎?因為這種維持並不能挽救病人的生命,而占有的有限資源卻使其他有可能治癒的病人失去希望,那么應該放棄對腦死病人的治療嗎?鑑定倫理問題時需要注意區分醫學或技術問題與倫理問題。醫學問題或科學技術問題是“能做什麼”的問題,而倫理問題是“該做什麼”的問題。例如疾病的診斷以及可能的治療選項都是醫學和科學技術問題,而應該做出何種選擇以及應該由誰做出選擇就是倫理問題。研究的設計如何能夠獲得可靠的結果是科學技術問題,但是否應該獲得受試者的知情同意則是倫理問題。

對於倫理學來說,重要的是嘗試為解決辦法提供倫理辯護,這種辯護包括對每一種解決辦法提供論證和反論證。在論證或反論證中,需要提出理由,而理由對辦法的支持有的可能是歸納的,有的也可能是演繹的。因此就要講究推理。

問題

但這裡要注意的是,這種論證應該是倫理論證,非倫理論證不能支持所建議的解決辦法。例如有些人用“禁不住”來支持複製人,但是“禁不住”不是一個倫理論證。許多不道德的事都“禁不住”,不能因此斷言那些事就是應該做的。一個行動的倫理論證決定於:(1)行動本身是符合還是違反倫理原則?(2)行動後果會帶來傷害還是好處?這就要我們援引倫理學理論以及倫理原則。生命倫理學的倫理原則有:尊重人、不傷害人、有益於人、公正對待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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