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蘭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高新技術開發分局

蘭州高新開發區是1991年經國務院批准成立的首批國家高新區之一。 目前占地面積為14.96平方公里(即蘭州高新區東區12.26平方公里,西區(馬灘)2.7平方公里)。 高新分局主要工作職能和主要工作內容是:監督實施國家和省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轄區企業的質量管理和質量監督工作。

蘭州高新開發區是1991年經國務院批准成立的首批國家高新區之一。目前占地面積為14.96平方公里(即蘭州高新區東區12.26平方公里,西區(馬灘)2.7平方公里)。為解決蘭州高新區發展受限問題,2005年10月28日,蘭州市委、市政府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快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決定》(市委發〔2005〕37號)檔案,將七里河區彭家坪和西固區范家坪約18.8平方公里的城市建設規劃用地調整劃撥給蘭州高新區,納入“十一五”發展規划進行重點建設。
高新分局主要工作職能和主要工作內容是:監督實施國家和省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轄區企業的質量管理和質量監督工作。以“質量興市”活動為總抓手,積極開展名牌戰略的爭創工作,鼓勵指導幫助企業大力培育生產中國名牌和甘肅名牌產品。在企業內部普遍推行全面的質量管理,指導企業積極推進卓越的績效管理模式,大大提高企業的質量管理水平和產品質量水平;負責食品安全生產的監管工作,摸清轄區內食品生產企業的狀況及產品生產情況,建立食品生產企業檔案資料庫,落實食品生產企業長效監管機制;負責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工作,摸清企業在用特種設備的數量、分布和安全狀況,落實特種設備使用安全責任制,確保特種設備使用安全運行;宣傳貫徹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監督企業實施國家強制性標準和地方標準,摸清轄區企業采標的情況,根據有標貫標、無標制標的原則,開展對標準化的動態管理工作,杜絕無標生產;負責對企業在用計量器具的監督管理工作,根據國務院節能減排工作精神,督促企業認真貫徹落實《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原則》的強制性國家標準,指導幫助重點能耗企業健全和完善能源計量管理體系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生產成本;負責承辦轄區內企業的組織機構代碼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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