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新聞出版局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甘肅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9〕16號)和《中共甘肅省委甘肅省政府關於印發〈甘肅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省委發〔2009〕9號)精神,設立甘肅省新聞出版局(甘肅省著作權局),為省政府直屬機構。

甘肅省新聞出版局(甘肅省著作權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動漫、網路遊戲管理(不含網路遊戲的網上出版前置審批)及相關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和市場監管的職責劃給省文化廳。
(三)將出版物審讀、審聽、審看、質量檢測鑑定和網路出版內容信息檢測鑑定工作交給直屬事業單位承擔。
(四)將省文化廳音像製品批發、零售、出租、放映的管理職責劃入省新聞出版局。
(五)增加對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的職責。
(六)加強著作權保護工作的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起草與國家新聞出版、著作權法律法規相配套的地方法規,擬訂本省新聞出版業的政策並組織實施,制定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的相關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制定全省新聞出版事業、產業發展規劃、調控目標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制定全省出版、印刷、複製、發行和出版物進出口單位總量、結構、布局的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全省新聞出版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三)監管全省出版活動,組織查處省內嚴重違規出版物和重大違法違規出版活動,指導對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四)負責對全省新聞出版單位的行業監管,實施準入和退出管理。
(五)負責出版物內容監管;組織和指導黨和國家重要文獻、重點出版物及全省中國小教科書的出版、印製、發行工作,制定全省古籍整理出版規劃並承擔組織協調工作。
(六)負責對全省網際網路出版活動和開辦手機出版業務進行監管。
(七)擬訂全省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的大案要案。
(八)擬訂全省出版物市場的調控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指導對出版物市場經營活動的監管工作。
(九)負責全省新聞單位記者證的管理;負責省內報刊出版單位、國內媒體駐甘分支機構和記者站的監管,組織查處重大新聞違法活動。
(十)負責全省印刷業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全省著作權管理工作,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
(十二)組織開展新聞出版和著作權對外交流與合作的有關工作,負責出版物的進口管理工作,協調、推動出版物的進出口。
(十三)指導新聞出版(著作權)行業協會、學會、研究會的工作。
(十四)承辦省委、省政府和新聞出版總署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甘肅省新聞出版局(甘肅省著作權局)設9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處)。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和政務協調、新聞發布、辦公自動化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資產、行政事業經費、機關專項資金管理工作;起草、審核新聞出版管理的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負責新聞出版和著作權依法行政監督管理工作。
(二)產業發展財務處(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
牽頭擬訂新聞出版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承辦新聞出版業改革方案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新聞出版產業項目的審核、立項、申報工作;指導協調新聞出版產業項目的實施;負責新聞出版業發展專項資金的審核、申報及管理;負責新聞出版行業統計、直屬企業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管、內部審計工作。
(三)新聞報刊處。
擬訂報紙和期刊總量、結構、布局的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報紙(報社)和期刊(刊社)出版單位和出版活動的監管工作;負責連續性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的審批登記;承辦報紙和期刊重大選題的備案工作;組織指導對報紙、期刊內容的審讀和輿情分析工作;承擔新聞單位記者證的審核、發放、備案和管理工作;承擔國內媒體駐甘分支機構和記者站的監管工作;組織查處新聞違法違規活動。
(四)出版管理處。
擬訂圖書、音像、電子出版單位總量、結構、布局的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圖書、音像、電子出版單位和出版活動的監管,承辦出版單位選題計畫審批和重大選題備案工作;負責非正式出版物(一次性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的審批;組織協調中國小教科書、黨和國家重要文獻及其他重點出版物的出版工作;組織指導圖書、音像、電子出版物的審讀審聽審看;組織協調古籍整理出版規劃的工作;負責對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五)印刷發行處。
擬訂出版物印刷、複製、發行單位總量、結構、布局的規劃;負責印刷、複製業和發行業的監管;負責出版物、包裝裝潢印刷企業和出版物二級批發單位的審批、年檢和管理,指導市州對其他印刷品印刷企業的審批、年檢和管理;組織協調全省中國小教科書、黨和國家重要文獻及其他重點出版物的印製、發行工作;負責印刷品質量管理;承辦國家限制進口的印刷設備進口申報工作;指導發行網點和農家書屋建設管理工作。
(六)科技與數字出版處。
擬訂新聞出版業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網際網路出版和數字出版發展規劃、管理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新聞出版業、印刷業、網際網路和數字出版相關行業標準的監督檢查;負責對網路文學、網路書刊、動漫和網路遊戲等網際網路出版和數字出版的內容及出版活動實施監管;負責對開辦的手機書刊、手機文學等手機出版業務進行監管。
(七)反非法和違禁出版物處。
擬訂出版物市場和網際網路“掃黃打非”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掃黃打非”集中行動和跨部門、跨地區的“掃黃打非”工作,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的大案要案;牽頭負責非法出版物的認定工作;承辦打擊侵權盜版和“掃黃打非”舉報獎勵的有關工作;承擔省“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出版物市場稽查隊的工作。
(八)著作權管理處。
擬訂著作權管理、保護和使用辦法;負責著作權行政執法、法律服務和宣傳工作;指導著作權集體管理機構、中介機構、社團的工作;監管作品的著作權登記、契約審核和法定許可使用作品的工作;負責著作權涉外工作,監督指導著作權貿易工作;組織推進軟體正版化工作;組織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調解著作權糾紛。
(九)人事處。
負責機關的幹部人事管理和直屬單位局管幹部的管理;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和局系統勞動工資及相關人事工作;組織實施目標責任制考核、獎懲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新聞出版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規劃,負責新聞出版從業人員職業資格管理和職業技能鑑定工作;組織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考評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協調新聞出版對外及港、澳、台交流與合作事務。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四、人員編制
省新聞出版局(省著作權局)機關行政編制52名。其中:局長(兼省著作權局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處級領導職數19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紀檢、監察機構的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按省編辦、省紀委甘機編辦〔2006〕34號檔案規定執行。
五、其他事項
(一)保留機關後勤事業編制7名。
(二)保留省“掃黃打非”辦公室事業編制9名,處級領導職數2名。
(三)甘肅省新聞出版局(省著作權局)在著作權管理上,以甘肅省著作權局名義行使職權。
(四)動漫和網路遊戲管理的職責分工:省新聞出版局負責在出版環節對動漫進行管理,對遊戲出版物在網路上出版發行環節進行前置審批;省文化廳負責動漫和網路遊戲相關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和市場監管。
(五)新聞單位記者證管理的職責分工:省新聞出版局負責全省新聞單位記者證的審核、發放、備案和管理;省廣播電影電視局協同省新聞出版局對廣播電視記者證進行管理。
(六)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六、附則
本規定由甘肅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甘肅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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