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大學生書畫聯盟

甘肅省大學生書畫聯盟

甘肅省大學生書畫聯盟(COLLEGIATE CALLIGRAPHY AND PAINTING ASSOCIATION OF GANSU PROVINCE)是由甘肅省內各高校大學生書畫愛好者組成的學生團體,成立於2010年6月6日,聯盟的主管單位是甘肅省青年書法家協會,並受其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現共有會員1600餘人。

聯盟簡介

聯盟成立大會現場聯盟成立大會現場
聯盟章程
書畫藝術源遠流長,傳承著歷史與文明,開拓著她獨有的文化天地與審美意趣,給人以精神的富有和美的享受。書畫,這一古老而永恆的藝術。她沐浴歷史的情懷,血融民族的靈魂,因使之久遠而益逾璀璨!青年當不辱使命,承前賢之惠,納百川之流,開創書畫藝術未來之境界。書畫征途,讓我們攜手共進!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團體的名稱為:甘肅省大學生書畫聯盟,英文名為:Collegiate Calligraphy and Painting Association of Gansu Province,縮寫名:C.C.P.A.GANSU。
第二條 甘肅省大學生書畫聯盟(以下簡稱聯盟)是本省高校自願組織的民眾性團體,是廣大學生增長知識,培養能力,展現個人才華和重要園地。
第三條 聯盟的宗旨: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堅持黨的文藝路線、方針、政策,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為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事業,振興書畫事業而貢獻力量;為推進甘肅省校園見文化交流,培養本省新生書畫人才,促進青年大學生健康文化事業的繁榮和發展,弘揚中華傳統書畫藝術,共建高雅向上的校園文化而努力。
第四條 聯盟的主管單位是甘肅省青年書法家協會,並受其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聯盟辦公地點:甘肅省蘭州大學榆中校區

第二章 基本任務

第六條 聯盟的基本任務:
一、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履行黨的教育方針,為推進甘肅省高校素質教育和文化建設作出貢獻。
二、 加強本省各高校書畫社團間的交流與合作,組織會員進行藝術切磋、討論和交流,促進大學生美術隊伍的發展和理論及創作水平的提高;
三、 開展藝術培訓,培養一批校園書法,美術骨幹,提高本省,大學生文化藝術的修養,全面提升大學生的綜合素質;
四、 組織舉辦書畫大賽等活動,營造校園文化藝術氛圍,豐富大學生文化生活,活躍校園氣氛,建設健康向上的校園文化。
五、增進各書畫團體與其他學生組織的橫向聯繫,增進交流與合作,加強與省內外和海外書畫組織的聯繫,開展書畫藝術交流,發展友好合作關係,為弘揚中華傳統書畫藝術添磚加瓦。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聯盟由團體會員組成。
第八條 申請加入聯盟的會員團體,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聯盟的章程;
二、有加入聯盟的意願並承諾不影響學校的相關管理體制;
三、 保持各自的獨立性和協調性。
第九條 會員的基本權利:
一、通過符合聯盟章程規定的民主程式,討論和決定本聯盟的重大事務;
二、對聯盟工作提出建議、批評並實行監督;
三、優先享有對聯盟其他社團活動的知情權、參與權等權利,參與聯盟組織的各項活動,並獲得聯盟的各項支持;
四、在聯盟內部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五、按時、按規定交納會費;
六、加入聯盟自願,退出聯盟自由。
第十條 會員的基本義務
一、 遵守聯盟章程,執行聯盟決議;
二、 完成聯盟和上級組織分配的各項任務;
三、 維護本聯盟及各會員的正當利益;
四、 積極參加本聯盟舉辦或承辦的各項活動;
五、 保持和聯盟的聯繫,向聯盟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六、 介紹發展優秀書畫人才。
第十一條 會員退出聯盟應書面通知聯盟。會員如一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聯盟活動的,視為自動退出聯盟。
第十二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以常委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三條 本聯盟實行民主集中制和會員團體自治相結合的組織原則。
第十四條 本聯盟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由各高校書畫
社團選舉產生,組成會員代表大會(每個社團3人);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一至二年舉行一次,由聯盟主席負責召開,如有特殊情況,由聯盟常委會提議,可以提前或延期舉行;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的主要職權是:審查和議決聯盟的工作報告;選舉聯盟的領導機構;修改聯盟章程;審議批准大會形成的其它檔案。
第十七條 聯盟常委會(以下簡稱常委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常設機構,是聯盟最高領導機構,常委會向會員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常委會暫實行輪值主席制度(一屆為一個學年)。常委會由會員團體派出的代表組成(每所高校一人)。常委會會議每學期至少舉行一次,由主席主持召集。成員團體認為必要時,可以更換自己派出的代表。
第十八條 常委會的職權:
一、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執行代表大會決議,決定聯合會的重大事項;
二、審議、批准聯盟秘書處的年度工作報告;
三、召集、主持聯盟會員代表大會;
四、決定聘任或者兼聘秘書長、副秘書長。
第十九條 聯盟秘書處(以下簡稱秘書處)是聯合會的日常辦事機構,秘
書處向常委會負責並報告工作,秘書處由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
二人及若干名幹事組成,秘書處實行秘書長負責制和秘書長辦公
室會議制度。秘書處地點設在蘭州大學榆中校區。
第二十條 秘書處的職權:
一、執行聯常委會的決議和決定;
二、負責聯盟的日常工作;
三、負責聯盟刊物的編輯、出版工作;
四、管理聯盟的財產和經費;
第二十一條 聯盟聘請本省書畫界名流組成藝術顧問委員會;
第二十二條 聘請團委的專職負責幹部擔任聯盟專職秘書長。

第五章 經費和財務

第二十三條 經費來源:
一、 撥款;
二、 會員交納會費;
三、 社會集資、贊助及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四條 經費用途:
一、日常工作;
二、聯盟的會議和機構隊伍建設;
三、開展面向會員的各種有益活動;
四、表彰先進典型;
五、其它經費支出。
第二十五條 經費的收入和支出由聯盟秘書處提出年度預算決算報告,由
聯盟常委會審議批准,並通報各會員單位。

第六章 活動申請和舉辦

第二十六條 聯盟舉辦的大型活動實行項目化申報管理。在以聯盟名義舉辦
活動前,必須先提交活動策劃書,經常委會審議後決定。在決
議中應確定若干承辦社團及它們的分工,並在活動中向公眾予、
以說明。聯盟每年將至少舉行一次大型聯合活動,各會員單位
必須積極地參與,安排好校內配套活動的開展工作。會員單位
亦可根據自身情況舉行日常活動。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七條 章程的修改需經過常委會或三分之一會員大會代表提議並由會
員代表大會通過。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甘肅省大學生書畫聯盟常委會。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自通過之日起執行。

組織機構

顧問委員會: 李恆濱秦理斌秋子、石華龍、李玉海、許林
張浩辰、王為群包建新、郭殿聲、董志峰樊峰崗、雒鵬 (排名不分先後)
主 席: 高浩波
副 主 席: 李永岩、王旭東、堅凱東、何進國
常務 委員: 白旺彩、楊智領、王國賢、顧秀年、王榮斌、范志紅、
韓庭暉、苟軒常、王建佩、洪媚玲、劉海鋒
秘 書 處: 高浩波、陳必佳、史少龍、韓亮、易一軒、廉向斌
閆俊、顧文珺、曲抑軍、段蘭蘭、石志鵬、袁青山、趙志軍、朱鵬達、何立傑趙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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