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政府關於水路交通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依據《甘肅省水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管理全省水路交通。
(二)負責編制全省水路交通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全省水路運輸、船舶技術監督、水上交通安全的行業管理和國家監察職能。
(四)負責全省碼頭、堆場等項目的立項審查、項目評估及建設,受省交通廳委託負責全省航道管理。
(五)負責全省船舶檢驗、防水污染工作。
(六)負責省交通廳委託管理的全省水路交通系統國有資產。
(七)負責全省水運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監督和使用。
(八)負責全省水路交通系統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職工教育培訓。
(九)負責局機關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和黨的建設工作。
(十)完成省交通廳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