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裝飲用純淨水

瓶裝飲用純淨水

把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水為水源,採用蒸餾法、去離子法或離子交換法、反滲透法及其他適當的如工方法製得的,密封於容器中,不含任何添如物,可直接飲用的水。

瓶裝飲用純淨水

定義

瓶裝飲用純淨水: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水為水源,採用蒸餾法去離子法離子交換法反滲透法及其他適當的如工方法製得的,密封於容器中,不含任何添如物,可直接飲用的水 。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瓶裝飲用純淨水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標誌、包裝、運輸、存貯要求,適用於符合本標準第3章定義的產品。

國家瓶裝飲用純淨水標準.國家瓶裝飲用純淨水標準.

飲用標準

下列標準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本標準的全文,本標準備出版時,所示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91-90包裝儲運圖示標誌
GB5749-85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GB5750-85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檢驗方法
GB6682-92分析實驗室用水規格和試驗方法
GB7718-94食品標籤通用標準
GB/T85381995飲用天然礦泉水檢驗方法
GB10789-1996軟飲料的分類
GB10790-89軟飲料的檢驗規則、標誌、包裝、運輸、存貯
GB17324-1998瓶裝飲用純淨水衛生標準

技術要求

1、水源標準必須符合GB 5749各項技術要求。

2、微生物指標

微生物指標按GB17324的規定執行。

3、淨含量

單件定量包裝含量負偏差不得超過表4的規定。同批產品所抽樣品的平均含量不得低於標籤上標明的淨含量。

4、中華人民共和國瓶裝飲用純淨水衛生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瓶裝飲用純淨水衛生標準GB17324-1998
chunHygienicstandardofbottledpurifiedwaterfordrinking
chun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1998-04-21批准1999-01-01實施
1範圍
chun本標準規定了瓶裝飲用純淨水的定義、衛生要求及檢驗方法。
2引用標準
chun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4789.2-94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菌落總數的測定
GB4789.3-94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大腸菌群的測定
GB4789.4-94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沙門氏菌檢驗
GB4789.5-94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志賀氏菌檢驗
GB4789.10-94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葡萄球菌檢驗
GB4789.11-94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溶血性鏈球菌檢驗
GB4789.15-94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黴菌和酵母檢驗
GB5749-85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GB5750-85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檢驗方法
GB7718-94食品標籤通用標準
GB/T8538-1995飲用天然礦泉水檢驗方法
GB14881-94食品企業通用衛生規範
GB17323-1998瓶裝飲用純淨水
3定義
chun本標準採用下列定義。
chun瓶裝飲用純淨水bottledpurifiedwaterfordrinking
以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水為原料,通過電滲析法、離子交換法、反滲透法、蒸餾法及其他適當的加工方法製得的,密封於容器中且不含任何添加物可直接飲用的水。
4衛生要求
原料用水,應符合GB5749的規定。

脫鹽處理工藝說明

純淨水處理設備生產過程一般有粗濾、精濾、殺菌、灌裝等步驟,有的企業為了改善口感對水進行脫鹽處理,脫鹽工藝一般採用電滲析和逆滲透兩種方式。
反滲透利用陰陽離子交換膜的選擇透過性原理進行工作,其主要組成部分是離子交換膜。在外加電場的作用下,水中的離子做定向遷移,陽離子向負極移動,陰離子向正極移動,當離子到達膜表面時,由於離子交換膜的選擇透過性,使淡水側中的離子遷移到濃水側中並將濃水排去,達到淡化脫鹽的目的。

瓶裝飲用純淨水保質期

瓶裝水是經過消毒處理;
制水是經過超濾設備除菌和去除離子,灌裝是封閉式流水線,容器也經外理,最後再經紫外線殺菌和臭氧殺菌,基本上是無菌的,所以能存放一段時間,一般在12個月左右.
普通水是暴露於空氣中,很快就會污染微生物。

其他

瓶裝飲用純淨水衛生導則

A1目的
為指導瓶裝飲用純淨水的生產,使其符合食品衛生要求,保證人民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有關規定製定本導則。
A2適用範圍
瓶裝飲用純淨水,即以符合生活飲用水水質標準的水為原料,通過電滲析,離子交換法、反滲透法、蒸餾法及其他適當的加工方法製得的密封於容器中且不含任何添加物可直接飲用的瓶裝飲用純淨水。
A3指導原則
第一條新建、擴建、改建的各生產單位的設計,布局應符合GB14881。
第二條水處理車間應為封閉間,灌裝車間應封閉並設空氣淨化裝置,空氣清潔度應達到1000級,並使用自動化灌裝。
第三條設備、管道、工具、器具和儲水設施必須採用無毒、無異味、耐腐蝕、易清洗的材料製成,表面應光滑、無凹坑、無剝脫、無縫隙、無死角、無盲端,不易積垢,便於清洗,消毒;儲存罐應易於放水,避免形成死水層引起微生物污染。
第四條包裝材料應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禁止使用回收瓶子,瓶、蓋灌裝前必須使用自動化設備,嚴格清洗、消毒。
第五條採取有效的消毒措施,終端水、清洗後的瓶、蓋,其菌落總數、大腸菌群、藥物殘留等不得檢出。
第六條從業人員必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進入車間前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應蓋住外衣,頭髮不得露於帽外,進入灌裝間的人員必須進行二次更衣,配戴口罩,方準進入。
第七條純淨水生產單位應建立自身衛生管理組織,配備考核合格的檢驗人員;建立與生產能力相適應的符合要求的檢驗室,負責產品檢驗,其感官指標、pH值、電導率、菌落總數、大腸菌群必須每批檢驗,合格後方準出廠。
第八條純淨水生產單位對原料用水應經常進行檢驗,同時每年應按GB5749全項檢驗一次;對純淨水產品除每批進行常規檢驗外,每年還應按本標準進行全項檢驗二次;如有停產情況,在生產前必須進行全項檢驗一次,並將檢驗報告妥善保存以備食品衛生監督機構查驗。第九條瓶裝飲用純淨水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GB7718的規定,除標註商品名稱外,還應標註其主要工藝及純淨水字樣,非蒸餾工藝生產的純淨水不能標註為蒸餾水。
註:GB17323中質量理化指標如下表
項目指標
pH值5.0--7.0
電導率[(25±1)°C],μS/cm≤10
高錳酸鉀消耗量(以O2計),mg/L≤1.0
氯化物(以Cl-計),mg/L≤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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