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大連市有關財政的法規、方針、政策;參與制定本市各項巨觀經濟政策;運用財政、稅收、補貼等經濟槓桿,對經濟運行進行調控和監督;擬定和執行市與鄉鎮辦的分配政策
2、擬定市財政發展計畫;受市政府委託,編制並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市本級和全市年度財政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執行市人大批准的年度預算,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管理市各項財政收入、財政支出和財政專戶。
3、根據全市財政預算安排,擬定稅收和非稅收支計畫。
4、管理和監督市財政各項公共支出和各項經濟發展支出;貫徹執行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財務制度;組織審查財政性投資工程預(結)算、竣工決算。
5、監管市土地管理部門土地收益的徵收和繳庫;審核各項土地收益的支出。
6、管理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公用企業等國有資產。
7、管理和監督市財政社會保障支出;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
8、貫徹執行《會計法》和企業、事業單位會計準則,監督執行政府總預算、行政和事業單位及企業分行業的會計制度。
內設機構
辦公室
預算科
國庫科
監督科
採購辦
國資辦
項目辦
農業綜合開發管理辦公室
土地收益管理辦公室
基本建設科
企業科
教科文科
社保科
行政政法科
農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