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績效

環境績效

環境績效是指—個組織基於其環境方針、目標、指標,控制其環境因素所取得的可測量的環境管理體系成效。環境績效用來表示與工作努力程度和工作質量有關的實際環境後果。應該說,環境績效是評定環境政策的最終標準。

釋義

環境績效是指—個組織基於其環境方針、目標、指標,控制其環境因素所取得的可測量的環境管理體系成效。環境績效用來表示與工作努力程度和工作質量有關多的實際環境後果。應該說,環境績效是評定環境政策的最終標準 。

內涵

隨著國民經濟各部門對環境重視程度的逐漸加深“環境績效”一詞得到廣泛使用,其涉及的領域或針對的問題有環境現狀、環境改善的趨勢、環境效率、環境政策的貫徹情況等。鑒於環境績效內容上的複雜性和表達上的特殊性,不少學者認為環境績效比普通的財務績效要複雜得多。關於環境績效的界定,各學者的觀點存在很大差異。代表性的觀點主要有如下幾點:

(1)污染物實際排放量的年平均變化

(2)環境努力的程度

(3)離散的環境事件的累積

(4)企業的信譽指數

理解角度

企業環境績效的理解

從企業行為與環境關係的角度

企業環境績效是一個企業進行環境管理所取得的成效,也就是說環境績效是一個企業在減少對外部環境影響方面經過努力所取得的結果。它包括:企業在生產和經營過程中對環境造成的直接影響;企業制定的管理制度、企業的項目開發兩方面內容所體現出來的環保意識的程度。傳統的環境績效的定義主要是指企業在生產和經營過程中對環境造成的直接影響,很少關注企業管理制度、企業的項目開發等所體現出來的環保意識,因而較片面。

我國學者楊東寧、周長輝在2004年提出,對企業環境績效的考察應把握企業行為對自然環境造成的影響和企業的環境行為對企業自身組織能力的影響這兩個維度。環境績效的概念可以從兩方面來定義,從廣義上講是指企業的污染防治、資源利用和生態影響等方面所取得的綜合效果被持續改善:從狹義上講是指現有的環境標準中規定的、企業的可被直接檢測的指標上的體現。

企業的環境管理水平可以由企業的環境績效反映出來,環境績效主要表現為環境質量的變化和價值變化兩個方面,而價值變化是由環境質量的變化所引起的,環境績效必將成為在這個經濟快速發展的時期企業的新的競爭力。鄭季良、鄒平(2005)提出,環境績效取得的成績表現在企業防治環境污染、減少生態破壞、改善環境質量等方面。換句話說,企業環境績效的優勢,是通過約束或調整企業的行為控制生態環境的不利影響獲得的,這些影響是由企業的項目活動造成的。

從績效和管理的角度

企業環境管理與企業環境績效之間是一種相互促進、相互影響的關係,而且環境績效的改善與否會體現在環境行為的最終結果上。環境管理中的具體評價和績效的區別只有少數人研究。有的研究把對環境管理所做努力的強度引申為“環境績效”,如Klassen和Mclaughlin(1996)用如獎勵、罰金這樣不連續的環境事件作為一個反映企業累積績效的指標,環境主動性由企業的聲譽指數體現。在大多數研究中沒有明確地界定環境管理和環境績效,但是環境管理活動與環境績效之問的直接聯繫曾被研究者用污染量來證明。Levy(1995)在研究美國跨國公司的環境行為與污染排放量的變化時採用多元回歸分析法,發現它們之間有微弱的聯繫。Dasguptaetal(2000)的分析表明加強環境管理將會產生更好的環境績效。從環境績效和環境管理的角度分析,環境績效是企業環境管理直接體現的外在結果,是企業環境影響信息對外披露報告的重要內容,是環境管理的顯性績效(陳浩,2006)。因此環境績效評價足環境主管部門及企業外部利益相關者對企業的環境管理及環境影響進行考核的一種手段。因此環境績效是環境管理績效的子集。

從環境績效信息披露的角度

英國的會計學家格瑞(R.H.Gray)認為,環境績效信息表現在五個方面,它們分別是:企業所涉及的財務事項、環境計畫、環境活動、可持續發展理念、環境政策管理。有些學者,如賈妍妍在2004年發表的論文裡。提出企業環境績效的內容是由環境法規執行情況、環境活動質量執行的情況、環境治理和污染物回收利用情況三個方面組成。這幾個方面的要求是根據我國環境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我國各級環保機關對企業的各種要求得出的。

從環境績效與經濟績效關係的角度

環境績效是個廣泛的概念,它是指對企業的財務業績和環境質量業績的總稱。關於企業環境績效與經濟績效相關性的研究國外的學者提出的結論包括三點,正相關、負相關和不相關。Glad-win等認為企業環境績效與財務績效(如股票市場價格)之間存在正相關關係,並且要為企業獲得競爭優勢創造有利條件,必須在環境保護方面的技術遙遙領先,才能獲取經濟績效較大化;而Rockness等認為二者之間不存在顯著的相關關係:Stanwick等通過實證研究證明,環境績效與經濟績效存在負相關關係。此外,Freedman等認為企業環境績效與財務績效在長期記憶體在相關關係,但從短期來看二者不存在相關關係。1998年.Stanwick等人研究發現企業收益率與排污總量數據是正相關關係,這是在對多個行業100多家企業進行研究的過程中發現的,這次研究同樣表明經濟績效與環境績效呈現的是負相關關係。這次研究可以表明企業改善其環境績效的原因是因為政府管制的壓力形成的被動力量,而影響企業的競爭優勢的因素是這種政府強制性和企業增大的成本。

胡篙在2006年發表的論文裡認為,環境績效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財務方面和環境質量方面。從財務角度來講。財務上業績的好壞就是環境績效的體現;從環境質量角度來講,對生態環境的保護和改善做出的貢獻是衡量環境績效的基礎。總之,學術界對從環境績效與經濟績效的關係角度對環境績效進行定義還存在著很多爭議,這樣的爭議會影響構建環境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和尋找績效評價方法的進度。

通過對文獻的總結可以得出,對企業環境績效的考察應該把握兩個維度:企業環境行為對自然環境和自身組織管理的影響。因為對環境績效的定義眾說紛紜,很容易同環境管理的效應相混淆,如果簡單地定義環境績效,顯然不能反映環境問題的複雜性和系統性。對自然環境的影響是通過改善環境績效的外部驅動力,比如國家法規、國家標準、消費者和投資者的選擇,促使企業有積極的影響;對自身組織管理的影響是通過改善環境績效的內部驅動力,例如影響企業自身管理來促進。對企業環境績效的概念中狹義和廣義兩個層次的理解是基於上面兩個維度。

狹義的企業環境績效是指企業可以通過定量的標準來確定和測評的指標體系,比如排污量的降低。這樣的指標是在現有環境標準中規定的,具有定量化、標準化的特點。廣義的企業環境績效是指企業通過非貨幣化和非定量化的指標體系來持續提高其污染防治、資源利用和生態影響等非定量化、非基本面的綜合效率。

綜合現有的研究成果,環境績效的概念如下:對於工程建設項目而言,環境績效是在建設過程中,項目在環境保護、治理環境污染及資源利用與節約等方面所做的努力並且取得的環境保護效率與效果。企業的環境績效可以通過建立的環境績效指標來計算。這樣,為了提高企業的環境績效及其綜合競爭力,就需要及時發現和其他企業相比所存在的問題並採取有效的措施,主要是通過對建立的指標體系進行評價與比較,將不同企業之間或企業不同時期之間的環境績效進行比較,實現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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