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績效指數 EPI

EPI 是指ENVIRONMENTAL PERFORMANCE INDEX 的縮寫,意為環境績效指數(EPI) 。EPI是由耶魯大學環境法律與政策中心、哥倫比亞大學國際地球科學信息網路中心(CIEsIN)聯合實施,在2002一2005年連續4年編制的“環境可持續指數”基礎上發展而來的,目前已經推出了 2006EPI、2008EPI和2010EPI。2006EPI提出了六大政策類別中的16項指標,2008EPI將指標擴展到了25個,2010EPI則是建立在十大政策分類的25項指標的基礎上。EPI建立的指標體系關注於環境可持續性和每個國家的當前環境表現,通過一系列的政策制定和專家認定的表現核心污染和自然資源管理挑戰的指標來收集數據,雖然對於環境指數的合理範疇沒有精確的答案,但其選擇的指標可以形成一套能反映當前社會環境挑戰的焦點問題的綜合性指標體系。

EPI

具體而言,環境績效指數目的在於幫助政策制定者發現環境問題,追蹤觀察污染控制和自然資源管理的趨勢,確定哪些政策能產生良好效果以及哪些政策效果不佳,提供用於跨國、跨部門績效比較的基準,尋找“相似群體”,以分專題的方式區別先進者和落後者,定位最佳行動榜樣和成功政策模式。

環境績效指數

環境績效指數(EPI)主要圍繞兩個基本的環境保護目標展開:(1)減少環境對人類健康造成的壓力;(2)提升生態系統活力和推動對自然資源的良好管理。

2010EPI使用25個環境指標並遵循十個政策分類對163個國家和地區的環境績效情況進行了排名。其中建立的十個政策類別分別是:環境疾病負擔、水對人類的影響、空氣污染對人類的影響、空氣污染對生態系統的影響、水對生態系統的影響、生物多樣性和棲息地、森林、漁業、農業和氣候變化。其選擇的25個指標主要通過以下幾種方式選出:大量環境政策文獻;每個政策範疇內專家廣泛接受的共識;來自於“千年發展目標”、“氣候變化的政府間專門小組”和“全球環境展望4”等其他對話達成的共識;圍繞多個環境協定的環境政策爭論;專家評判意見等。該指數確定了環境管理的政策性目標,並計算了各個國家的實際表現與該目標的差距,作為污染控制和自然資源管理的定量工具,為政策改進提供了有力工具,為環境決策提供了更堅實的分析基礎。

EPI指標的選取有四個標準

(l)相關性:指標所追蹤觀察的相應環境問題必須與各種情況下的國家都具有相關性,包括多種地理狀況、氣候狀況、經濟狀況下的國家;(2)基於績效:指標所追蹤觀察的必須是實際的狀況或顯示的結果(或者是該結果測評基準所能找到的最佳數據);(3)透明性:指標必須提供清晰的基本測評標準,能夠追蹤觀察隨時間而發生的變化,並保證數據來源和方法論的透明性;(4)數據質量:指標所使用的數據必須滿足基本的質量要求,並能代表現有的最佳測評標準。

2010年的EPI評估

中國的EPI得分為49.0分,在亞太地區內,中國排名第19名;在世界範圍內,中國EPI排名第121名。冰島排名第一,得分為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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