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背景
在綜合考慮資源、人口和發展的基礎上,為維護生態平衡,創造人類良好的生存環境所採取的綜合性和全局性的策略。制定環境保護戰略的目的是協調環境保護和社會經濟發展的關係,保障人類生存條件,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持久健全地發展。
發展過程
在20世紀50~60年代,人們往往把環境污染和破壞看作是局部性的社會問題,採取的主要措施是限制排污和治理污染的政策。一些工業已開發國家用大量投資來治理 環境污染,雖然收到一定的效果,但環境問題並沒有很好地解決。大量事實和監測資料表明,環境污染已成為全球性的問題,沙漠化、水土流失、生物資源急劇減少等環境退化現象,嚴重威脅到人類生存和經濟的持續發展。到70年代,人們逐漸認識到,環境問題影響的範圍越來越廣,危害越來越嚴重,要解決這一問題,必須把它作為戰略問題對待。
當代國際社會和每個國家面臨的戰略問題是很多的。經過多年來的廣泛討論,比較一致地認為:資源、環境、人口和發展四個問題和它們之間的相互關係是影響廣泛、牽動全局的最重大的戰略問題。1979年8月,由瑞典政府倡議,在聯合國的主持下,召開了關於資源、環境、人口和發展相互關係學術討論會。會議發表的聲明指出了四者之間的相互影響:人口和經濟的迅速增長,加劇了資源的使用,導致環境的惡化,從而降低資源的生產率。土地損失和由於人口壓力而加劇的貧困化,不僅減少了資源基地,而且也進一步造成環境的惡化。不當的工業化政策,導致城市人口的急劇膨脹,因而又釀成嚴重的城市環境問題。人口和工業的發展,加劇了能源消耗,特別是大量砍伐林木,造成森林覆蓋面積的大幅度縮小,隨之出現洪水泛濫、水土流失、土地沙化、農業生產率下降等一系列的災難性的後果。
會議聲明指出,地球的承載能力不是恆定不變的。在科學技術不斷進步的情況下,採取正確的發展戰略和健全的管理方法,地球承載能力是可以提高的,如提高生物生產量,亦即提高地球的承載能力。
聯合國接受了會議的聲明,認為資源、環境、人口和發展以及它們之間的相互關係,應該作為制定新的國際經濟發展戰略和制定每個國家的經濟發展戰略的一條指導方針。
基本內容
環境保護戰略是根據各國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環境狀況制定的。一般包括保護環境,維護生態平衡的主要目標、重點、步驟和重大的方針政策等內容。環境目標的確定,要與國民經濟發展相協調。目標太低,環境污染和破壞勢必加劇,不僅危害人體健康,而且會影響國民經濟的發展;目標過高,投資過大,也會影響國民經濟的發展。據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的調查分析,工業已開發國家為環境目標支付的費用,一般以占國民生產總值的1~2%為宜;開發中國家為實現環境目標支付的費用,一般以占國民生產總值的0.5~1%為宜。戰略重點的確定,要優先解決那些對環境影響大,或者具有潛在威脅的問題。一般說來,下述問題應該作為重點:城市環境的保護和改善;工業污染的控制;能源引起的環境問題;水環境的保護和改善;農業生態環境的保護;水土流失的控制;森林的保護和提高森林覆蓋率;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等等。戰略步驟的確定,要遠近結合,由低到高,由少到多。比如中國控制城市能源引起的大氣污染,在近期主要是推廣使用排煙少的生活燃料,實行聯片供熱、集中供熱,然後才是煤氣化、電氣化。又如增加森林覆蓋率,要在20世紀末爭取達到20%,然後再經過若干年的努力,提高到30%以上。為了實現戰略目標,還要制定相應的方針政策。比如實行防治結合,以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見中國第一次環境保護會議);推行符合國情的少污染或無污染的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政策;推行資源綜合利用政策;推行“誰污染誰治理”的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