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環保審批流程領取正式批覆檔案;審批時限為自受理申請之日起5日內批覆。
環保審批流程
一、Ⅲ類項目(對環境影響很小的建設項目)
(一)審批流程及辦文時限
(二)須提交的資料
1、《北京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審批申請表》一式兩份;
2、工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營業執照》(核原件,收複印件);
3、使用場地證明:《房產證》或《租賃契約》(需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備案,核原件,收複印件);
4、原環境影響審查批覆(延期、更名及改、擴建項目)。
二、Ⅱ類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輕度影響的建設項目)
(一)審批流程及辦文時限
申請人在我局辦事視窗遞交申請表和相關材料後,領取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的通知,在環境影響報告表編制完成後交辦事視窗,在承諾的時限內領取正式批覆檔案。審批時限為環境影響報告表報送後10日內正式批覆。
(二)須提交的資料
1、《北京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審批申請表》一式兩份;
2、提交由具有相應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的機構編制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
3、工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營業執照》(核原件,收複印件);
4、使用場地證明:《房產證》或《租賃契約》(需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備案,核原件,收複印件);
5、原環境影響審查批覆(延期、更名及改、擴建項目)。6、部分對環境影響較小的須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項目,具體如下:
(1)、經營面積1000平方米以下(含)的電子配件組裝項目(不含電池生產);
(2)、經營面積1000平方米以下(含)的塑膠製品製造項目;
(3)、經營面積1000平方米以下(含)的金屬製品加工製造項目;
(4)、營業面積5000平方米以下(含)批發市場;
(5)、純旅業;按三星級以下標準(不含三星級)建設的酒店;
(6)、營業面積1000平方米以下(含)的餐飲項目;
(7)、營業面積1000平方米以下(含)的汽車、機車維修場所及洗車場(含噴漆、烤漆、打磨工藝);
(8)、營業面積500平方米以下(含)煤氣及天然氣供應項目;
(9)、所有零售市場(含百貨商場);
(10)、除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險品外的所有倉儲項目。
三、此外,屬生態控制線內類項目和水源保護區內項目除提交上述審批材料外,還需附帶街道出具的生活污水接入管網證明和房屋確權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