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麗·萊蓓

瑪麗·萊蓓(Mary Reibey 1777-1855)一七七七年五月十二日出生在英國的蘭開夏郡。她年紀很小父母就雙雙去世,負責撫養她的奶奶把她送到了富人家去當傭人。瑪麗·萊蓓從富人家中逃走,開始了自己的流浪生活。一七九一年,她被警察以盜竊罪逮捕,法庭認定她偷馬有罪,判處她流放七年。第二年,她被押解上運送流放犯人的船,飄洋過海抵達了澳大利亞的新南威爾斯州。
一七九四年九月,十七歲的瑪麗與一名低級軍官湯馬斯·萊蓓結婚。婚後他們在政府授予的土地上開荒種地,後來又開始在霍克斯布里河上經營船運業務。他們夫婦的生意越做越大,除了購買更多的農場之外,他們還經營煤炭、木材以及皮貨買賣。他們的生意一直擴展到了塔斯馬尼亞以及太平洋群島。從一八零九年開始,他們的生意又擴展到了中國和印度。
一八一一年四月,瑪麗的丈夫湯馬斯不幸病逝。瑪麗承擔起了撫養七個子女和全部商業經營活動的責任。她雖然在那時已經成為澳大利亞著名的富商,但她仍然努力繼續擴展她家族的生意。一八一二年,她在悉尼市中心的喬治大街開設了新的倉庫。一八一七年,她的船運公司購買了一批新船,再次擴大了經營。到了一八二八年她逐漸淡出商業經營活動時,她已經在悉尼和澳大利亞各地擁有了可觀的資產。
瑪麗·萊蓓在商業經營的同時還參與了大量的慈善工作以及教會和學校的教育工作。這使她贏得了悉尼人的尊敬。一八二五年,她被任命為悉尼一家私立學校的董事。不幸的是,她的七個孩子中有五個都在她之前離開人世,這給她精神上帶來了不小的打擊。一八五五年,她因病去世,享年七十八歲。
瑪麗·萊蓓以她貫徹一生的鮮明性格和堅強的信念使她成為澳大利亞新南威爾斯州殖民地時代最成功的一名女企業家。澳大利亞發行的二十元鈔票上印製了她的畫像,表明澳大利亞人民沒有忘記她在澳大利亞形成一個國家的歷史上所作出的貢獻。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