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瑪麗·萊1794年九月,17歲的瑪麗與一名低級軍官湯馬斯·萊蓓結婚。婚後他們在政府授予的土地上開荒種地,後來又開始在霍克斯布里河上經營船運業務。他們夫婦的生意越做越大,除了購買更多的農場之外,他們還經營煤炭、木材以及皮貨買賣。他們的生意一直擴展到了塔斯馬尼亞以及太平洋群島。從1809年開始,他們的生意又擴展到了中國和印度。
孤女,流浪兒,作為罪犯被流放澳洲、最後成為船運大亨和慈善家的瑪麗·萊蓓(MaryReibey1777-1855)1777年5月12日出生在英國的蘭開夏郡。她年紀很小父母就雙雙去世,負責撫養她的奶奶把她送到了富人家去當傭人。瑪麗·萊蓓從富人家中逃走,開始了自己的流浪生活。1791年,她被警察以盜竊罪逮捕,法庭認定她偷馬有罪,判處她流放七年。第二年,她被押解上運送流放犯人的船,飄洋過海抵達了今天澳大利亞的新南威爾斯州。
1811年4月,瑪麗的丈夫湯馬斯不幸病逝。瑪麗承擔起了撫養七個子女和全部商業經營活動的責任。她雖然在那時已經成為澳大利亞著名的富商,但她仍然努力繼續擴展她家族的生意。1812年,她在悉尼市中心的喬治大街開設了新的倉庫。1817年,她的船運公司購買了一批新船,再次擴大了經營。到了1828年她逐漸淡出商業經營活動時,她已經在悉尼和澳大利亞各地擁有了可觀的資產。
瑪麗·萊在商業經營的同時還參與了大量的慈善工作以及教會和學校的教育工作。這使她贏得了悉尼人的尊敬。1825年,她被任命為悉尼一家私立學校的董事。不幸的是,她的七個孩子中有五個都在她之前離開人世,這給她精神上帶來了不小的打擊。1855年,她因病去世,享年78歲。
瑪麗·萊以她貫徹一生的鮮明性格和堅強的信念使她成為澳大利亞新南威爾斯州殖民地時代最成功的一名女企業家。澳大利亞發行的二十元鈔票上印製了她的畫像,表明澳大利亞人民沒有忘記她在澳大利亞形成一個國家的歷史上所作出的貢獻。背景中的帆船是萊蓓經營船運業務的“水星號”帆船,此艘船建於1805年時期的悉尼。背景中的建築是萊蓓位於悉尼喬治大街上的倉庫。透明視窗中的圖案是與航海息息相關的指南針圖案。在面額數字“20”和透明視窗之間,是萊蓓的手寫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