琥珀膽鹼

琥珀膽鹼

琥珀膽鹼是一種化學品,有時也會用於臨床治療,可以致呼吸肌麻痹。這種藥物屬於骨骼肌鬆弛藥,在臨床上多用於局部麻醉,可引起心動過緩、心律失常、心搏驟停等,超量注射可致人支氣管痙攣或過敏性休剋死亡,是國家一類管制藥品,常有偷竊犯使用此類藥品作案。

基本信息

藥物用途

氯化琥珀膽鹼 氯化琥珀膽鹼

琥珀膽鹼為去極化型肌松藥(骨骼肌鬆弛藥)。作用快,持續時間短,其肌松效能為筒箭毒鹼的1.8倍。本藥靜注後首先引起短暫的肌束震顫,一分鐘內即出現肌松作用,通常從頸部肌肉開始,逐漸波及肩胛,腹部和四肢。2分鐘時作用達高峰,通常於5分鐘內作用消失。如需長時間的肌松作用可以採用持續靜脈滴注達到。本藥去神經節阻斷作用,常用劑量不引起組胺釋放,但大劑量仍可能使組胺明顯釋放,而出現支氣管痙攣、血壓下降或過敏性休克。也可致心率減慢及心律失常。

臨床常用於全麻下氣管內插管,也用於內窺鏡的檢查,破傷風或電休克驚厥等。

藥物動力

口服不易吸收,靜注後一分鐘內出現肌松作用,並迅速被血漿中的假膽鹼酯酶水解,只有10%左右到達受體部位。水解過程分兩步進行,首先分解成琥珀單膽鹼,肌松作用大為減弱,然後又緩慢分解成為琥珀酸和膽鹼,肌松作用消失。有10%以原形經腎隨尿排出。血漿半衰期2-4分鐘。本品不易透過胎盤屏障。

用法劑量

靜脈注射:用1-5%溶液,成人一次量20-50mg,小兒1-2mg/kg。注射後1分鐘即出現肌肉鬆弛,持續2分鐘。如需繼續維持其作用,可用其0.1%-0.2%溶液,以每分鐘2.5mg的速度靜注。

靜脈滴註:靜滴液可用等滲鹽水或5%葡萄糖液稀釋至0.1%濃度。用藥速度控制在20-40ug/kg/分鐘。每次手術最量不宜超過500-600mg。

製劑規格:粉針100mg、注射劑:50mg/2ml。

不良反應

可致眼內壓突然升高,大劑量可致呼吸麻痹。術後早期活動可有肌肉疼痛,術後臥床休息者肌痛輕而少。

1,窒息 過量可致呼吸肌麻痹,嚴重窒息可見於遺傳性膽鹼酯酶活性低下者,用時需備有人工呼吸機。

2,眼內壓升高 該藥物能使眼外骨骼肌短暫收縮,引起眼內壓升高,故禁用於青光眼,白內障晶狀體摘除術。

3,肌束顫動 琥珀膽鹼產生肌松作用前有短暫肌束顫動,約有25%-50%的患者出現後肩胛部,胸腹部肌肉疼痛,一般3到5天可自愈。

4,血鉀升高 由於肌肉持久性去極化而釋放鉀離子,使血鉀升高。如患者同時有大面積軟組織損傷如燒傷,惡性腫瘤,腎功能損害及腦血管意外等疾患存在,則血鉀可升高20%-30%,應禁用本藥。

5,其他 尚有腺體分泌增加,促進組胺釋放的作用。特異質反應尚可表現為惡性高熱。

相互作用

1.非去極化型肌松藥與去極化型肌松藥可相互拮抗。成人先靜注筒箭毒鹼3-5mg,能解除琥珀膽鹼的肌束震顫。

2.本品無拮抗劑。抗膽鹼酯酶藥如新斯的明不但不能對抗,反能增加其肌松作用。套用時應注意。

3.本藥與氟烷合用時,體溫可突然升高,如發現不及時或搶救不當,死亡率很高。此時需快速降溫,吸純氧,控制酸中毒等進行急救。

4.本藥水溶液呈酸性,忌與呈鹼性的硫噴妥鈉配伍。

5.禁用於青光眼,視網膜剝離,白內障晶體摘除術病人,低血漿膽鹼酯酶的病人如肝功能明顯減退、嚴重貧血、營養障礙、有機磷農藥中毒的病人及電解質紊亂者。

6.用藥過程中如發現呼吸抑制或停止時,宜立即拉出舌頭,同時進行人工呼吸、輸氧

7.心臟衰竭時,應立刻注射安鈉加。

重要事件

2014年6月29日晚上9點半,湖北市民賈先生駕駛電動車載著妻子和兩個孩子回家,在途經斗門區圖書館時,突然有一支飛鏢一樣的東西從路旁射來,在打到妻子提包之後彈落在女兒頭上,刺出一個小傷口,女兒只哭了一聲,就立即陷入昏迷,十多分鐘後送到醫院時已沒有呼吸,瞳孔放大。

一支突然從馬路對面飛射而來的毒針幾乎要了三歲女兒的命,在珠海市斗門區打工多年的賈先生昨天一整天都在後怕。目前警方已對此立案偵查,法醫初步判斷毒針里所含有的物質是琥珀膽鹼,一種可致呼吸肌麻痹的化學品,若量較大會致命。

藥品分類導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零二條關於藥品的定義:藥品是指用於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節人的生理機能並規定有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質,包括中藥材、中藥飲片、中成藥、化學原料藥及其製劑、抗生素、生化藥品、放射性藥品、血清、疫苗、血液製品和診斷藥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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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骼肌鬆弛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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