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介紹
根據中國歷史文獻記載,“釣魚島 是台灣附屬島嶼”這一事實,是明確無誤的。但是1895年1月,基於甲午戰爭勝券在握,日本內閣秘密決定將釣魚島列嶼劃入沖繩縣(原琉球王國所在地)管轄,並在隨後的《馬關條約》中否認“台灣附屬島嶼”包括釣魚島。
文章進而指出,所謂“琉球地位”問題是中日之間的一個懸案。琉球王國是一個獨立的國家,是明清時期中國的藩屬國。
1879年,日本政府以武力派往不設軍隊的琉球,吞併琉球王國,將它改名為沖繩縣。
此後,清政府多次抗議和交涉未果,受當時時局影響,該問題一直被拖延處理而未了結文章最後指出,《馬關條約》簽 訂後,台灣以及附屬諸島(包括釣魚島列嶼)、澎湖列島、琉球被日本奪走。1941年,中國政府對日宣戰,廢除《馬關條約》。隨後《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做出戰後處置日本的規定,依照規定,不僅台灣及其附屬諸島(包括釣魚島列嶼)、澎湖列島要回歸中國,歷史上懸而未決的琉球問題也可以再議。
主權未定
自洪武十六年(1383)起,中國對琉球的藩屬關係持續了五個世紀。而日本對琉球的侵略始於1609年,至1872年日本將琉球納入日本的“內藩”,1879年才正式侵占琉球。
甲午戰爭前,清政府與日本曾就琉球問題多番談判未果,直到1894~1895年中日甲午戰爭後,中國不僅對琉球失去發言權,還被迫割讓台灣及澎湖列島給日本。
1945年日本二戰戰敗,《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規定日本必須放棄侵略所得土地,只能保留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隨後美國對釣魚島及琉球實施“託管”, 但1970年美日簽定《美日舊金山和約》、私相授受,日本竊取琉球(今沖繩)及我釣魚島。至今,琉球群島的主權未定,中國從未承認日本對其主權,而二戰後也一直存在“琉球復國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