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資訊
作 者: 倪剛 編著
出 版 社: 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
出版時間: 2008-9-1
字 數: 318000
頁 數: 366
開 本: 16開
紙 張: 膠版紙
I S B N : 9787561763278
包 裝: 平裝
所屬分類: 圖書 >> 體育/運動 >> 體育理論與教學
定價:¥23.00
內容簡介
《現代體育商務》是作者在該領域多年研究成果和教學實踐總結的基礎上編寫完成的。本書針對社會體育專業培養方案和課程建設的需要,順應社會發展對體育複合型人才培養的要求,結合當今體育市場發展的特點,對體育商業活動中涉及到的特定商務環境和程式進行了系統性的歸納和介紹。同時,本書還是國內首創的體育商務課程教材。本書的出版為日後該學科的發展奠定了基礎。
《現代體育商務》是在國內外體育市場蓬勃發展的背景下誕生的,是順應時代發展需要的產物。本書在內容上,覆蓋面廣,共六篇十九章,幾乎涵蓋了體育商務活動的所有領域,並適度介紹了該領域最新的研究成果;在知識結構上,全面而又完整,總結和歸納了國內外最新的體育商務理論與實務;在理念上,追隨國際最新的經營思想,並以全球經營戰略視野為撰寫起點;在創新性上,不僅是國內首創的體育商務教材,而且是第一部全面系統地介紹體育商務理論和實務的著作,為我國體育商務理論研究作了基礎性的鋪墊。本書在撰寫過程中還得到了眾多理論研究專家和一線管理專家的指導和幫助,他們為本書的順利出版提供了有力的幫助。
目錄
第一篇 商務基礎理論
第一章 商務理論
第一節 商務概念
第二節 企業的組織管理形式
第二章 商務談翔理論
第一節 談判及商務談判概述
第二節 商務談判的要素、原則及類型
第三節 商務談判流程與模式
第三章 商務談判實務
第一節 商務談判的準備階段
第二節 商務談判的開局階段
第三節 商務談判的磋商階段
第四節 商務談判的終局階段
第五節 主要的商務談判策略
第二篇 職業體育俱樂部的運營與管理
第四章 職業體育俱樂部概述
第一節 俱樂部與職業體育俱樂部的概念
第二節 職業體育俱樂部的起源與發展
第三節 職業體育俱樂部的特點
第五章 職業體育俱樂部的組建
第一節 國外職業聯盟簡述
第二節 我國體育協會組織構成及中外比較
第三節 職業體育俱樂部的成立
第四節 俱樂部參賽的基本要求與各項工作程式
第六章 職業體育俱樂部的運行管理與商務運作
第一節 職業體育俱樂部的運行管理
第二節 商務運作與開發
第三篇 健身俱樂部的運營與管理
第七章 健身娛樂業概述
第一節 體育健身娛樂項目簡介
第二節 健身娛樂項目存在的機構形式及其作用和任務
第三節 健身娛樂市場的發展現狀與前景
第八章 健身娛樂業經營分析及項目設計安排
第一節 健身娛樂經營的可行性分析
第二節 健身俱樂部的選址及設計布局的基本原則
第九章 健身娛樂項目經營與服務
第一節 消費者行為與經營項目的確定依據
第二節 現代健身娛樂經營的基本原則
第十章 俱樂部組織機構及管理
第一節 俱樂部組織機構設計和管理基本原則
第二節 俱樂部的管理方法
第三節 健身俱樂部的經營模式
第四篇 體育賽事組織與管理
第十一章 體育賽事概述
第一節 體育賽事的概念
第二節 體育賽事的分類
第十二章 體育賽事運營管理的基礎知識
第一節 運營管理與體育賽事運營管理
第二節 賽事參與體與運營主體
第三節 賽事管理要素與市場區隔
第四節 賽事運營管理過程與組織系統
第五節 賽事運營的理念
第十三章 賽事運營管理的流程
第一節 賽事組織結構
第二節 賽事運營管理流程劃分
第三節 賽事運營管理
第五篇 體育彩票的運營與管理
第十四章 彩票和體育彩票
第一節 彩票
第二節 體育彩票
第十五章 體育彩票的運營管理
第一節 體育彩票的發行
第二節 體育彩票的銷售管理
第三節 體育彩票公益金管理
第四節 相關法律檔案和條款簡介
第六篇 體育經紀商務
第十六章 經紀人概述
第十七章 體育經紀人概述
第十八章 體育經紀人的管理
第十九章 體育經紀活動
參考文獻
書摘
第一篇 商務基礎理論
第一章 商務理論
一、企業的形式
市場經濟中的生產活動發生在多種多樣的企業組織之中,這樣的企業既有最小的個體業主制,也有在社會經濟中起支配作用的大公司。目前,我國存在著幾千萬個大小不同的企業,每天都有老企業倒閉,同時也有新的企業不斷誕生。這其中大部分是個體業主制的企業,另外一些是合夥制企業和大集團公司。
按照《公司法》,企業有三種基本的組織形式:業主制、合夥制以及公司。
業主制企業即一個人擁有的企業,也稱“獨資企業”,是最簡單的組織形式。創立者可能既是企業家又是員工,他負責集中所需的資本以及產品的生產、銷售、傳送。他儘管也可能有雇員,但業主制企業所有者必須承擔企業的全部責任,其中也包括法律責任。儘管獨資企業簡單而且容易設立,但在從銀行貸款時會遇到較大困難。如果沒有豐富的個人資源,獨資企業很難在市場中發展壯大。
合夥制企業是兩個或多個人共同擁有一個企業。合夥制企業被認為是脫離個人的法律實體。合夥制企業的一個主要優勢在於它是由優勢和財產遠遠超過個人的一組人構成的。合伙人通常平等地享有控制權以及企業的盈利,共同承擔虧損。不過,每個合伙人在企業中可能發揮不同的重要作用。有的合伙人可能主管銷售,而別的合伙人可能主管產品和服務。像經紀人、律師、會計這樣的專業人士通常組成合夥制企業。遺憾的是,合伙人對企業造成的任何損失都要負完全責任——無限責任,即每一個合伙人對整個合夥制企業所欠的債務具有無限責任。如果你的合伙人無力償還債務,你可能被要求支付你們企業的所有債務,這可能會使你傾家蕩產。因此,合夥制企業在經濟活動總量中僅占相當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