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介紹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科技、工業、商貿、智慧財產權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規、政策和規劃,起草相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
(二)負責編制和實施產業規劃和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科技、工業、商貿、智慧財產權和信息化領域的發展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相關行業的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制定並組織實施產業結構調整實施方案。
(三)負責統籌協調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重大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及關鍵技術、共性技術研究;牽頭組織經濟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重大關鍵技術、共性技術攻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科技重大專項的實施工作。
(四)負責監測分析全市科技、工業、商貿、智慧財產權和信息化領域的經濟運行態勢,對相關領域重點企業建檔監測,進行運行分析、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措施,統籌協調經濟運行和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組織科技統計和外經貿業務統計,分析和發布相關的經濟信息。
(五)負責對工業、商貿流通業、科技服務業和信息服務業實施行業管理,協調解決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工作。
(六)負責科技、工業、商貿、智慧財產權和信息化領域內的各項業務資金、專項基金的申報、管理和使用。
(七)負責推進全市創新體系建設,推進科技創新平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八)負責推進產學研結合工作,組織實施深化產學研合作行動計畫;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和推廣工作,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負責科學技術獎評審工作,配合科技人才建設工作。
(九)負責促進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指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建設和管理。
(十)負責全市專利工作,推動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體系建設。
(十一)負責指導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和技術引進工作,提出鼓勵和促進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投資措施意見並負責實施有關政策,指導企業質量管理工作,推動名牌帶動戰略。
(十二)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和促進清潔生產的有關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協調以節能降耗為主要內容的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十三)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產業轉移規劃和政策措施,研究產業轉移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指導各類工業園區的發展。
(十四)負責國防科技工業的綜合協調;負責科技裝備動員工作;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的行業管理。
(十五)負責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培育和完善市場體系;負責監測分析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和重要生產資料市場調控及流通管理;負責促進生產性服務業和商貿流通業發展,按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組織擬訂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促進服務業與製造業融合發展。
(十六)負責指導和協調科技、工業、商貿、智慧財產權和信息化領域的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工作;負責國內經濟協作,指導和幫助本市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推進經貿和科技交流;負責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對外援助,依法審核市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負責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承擔境外就業管理職責。
(十七)負責外商投資管理工作,審批和核准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項目的設立及變更事項;負責審批和核准重大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十八)負責指導和管理進出口工作;負責依法監督機電產品的國際招標,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負責管理加工貿易業務,指導加工貿易企業轉型升級;負責按規定辦理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指導與國際貿易有關的產業損害調查工作;負責統籌協調各類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聯動發展工作。
(十九)負責推進科技、工業、商貿和信息化領域現代產業體系建設,促進科技、工業、內外貿易與信息化的融合,以科技發展引領產業升級、以流通引導生產、以信息化帶動工業化,加快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的步伐。
(二十)負責統籌全市信息化工作,加快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相融合,發揮信息化對經濟、社會和現代化建設的帶動作用,推進高新技術和先進實用技術與傳統產業相結合,推廣信息化領域新技術、新標準;負責按規定協調管理信息網路基礎設施建設,協調通信管線、基站(站點)、公共通信網路和信息網路的互聯互通工作。
(二十一)負責信息安全綜合管理工作,組織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的建設,協調推進電子政務建設和電子商務推廣,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和管理政府投資信息化項目建設。
(二十二)負責指導協調無線電通信業務和組織實施無線電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配置和管理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工作,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二十三)指導、協調、促進全市中小企業(包括鄉鎮企業)和民營經濟的改革與發展,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發展中小企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綜合協調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二十四)協調電力運行,依法實施電力行業管理,組織協調全市煤炭、電力、成品油供應。
(二十五)承擔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建設的有關工作,統籌落實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建議。
(二十六)負責全市防震減災工作,指導全市各區的防震減災工作。
(二十七)宣傳和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和改進黨對新經濟組織的領導;圍繞黨的中心工作,針對黨建工作的新情況、新問題,深入開展調查研究,積極探索新時期加強和改進新經濟組織黨的工作的有效途徑,提出所轄新經濟組織黨組織的建設規則,指導督促其搞好思想政治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制度建設。
(二十八)審批所轄新經濟組織黨組織的設定和換屆選舉,抓好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建設;負責所轄新經濟組織黨委書記、副書記、紀委書記的任免工作;指導所轄新經濟組織黨組織實施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的監督,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各新經濟組織黨組織領導班子的黨風黨紀、廉政建設等情況,搞好黨風和廉政建設。
(二十九)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介紹
市科技工貿和信息化局領導成員分工如下:
局黨組書記、局長楊川:主管局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綜合法規科。
市委新經濟組織工委書記、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張明明:分管新經濟組織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周峰:分管經濟運行與統計監測科、外資管理科、公平貿易科(市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加工貿易科,協助局長分管人事監察科,分管市通關服務處、特區保稅生產資料市場管理處,聯繫外商投資企業協會工作。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莊錦華:分管高新技術產業科、科技成果科、智慧財產權科,分管市生產力促進中心、市新技術研究所、市園藝研究所,聯繫珠海國家高新區工作。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鄧偉東:分管信息化推進科、無線電管理科,分管市信息化辦公室、市無線電監測站。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常征:分管計畫科、審批科(行政服務對外視窗)、經濟技術合作科,協助局長分管財務工作,分管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珠海分會。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鄢赤軍:分管產業政策與規劃科、技術改造與技術創新科、工業與園區發展科、資源與綜合利用科、中小企業與民營經濟服務科,分管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市節能監察中心)。
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鄭孔太:分管市紀委、市監察局派駐紀檢組。
副調研員陳廷國:分管商貿流通科(市酒類專賣管理辦公室)、市場體系建設科,協助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鄢赤軍分管中小企業與民營經濟服務科工作;
副調研員楊根發:分管地震科,協助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鄧偉東分管無線電管理科工作;
副調研員黃衛國:分管外貿發展科,協助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常征分管審批科、經濟技術合作科工作,聯繫市進出口商會工作。
副調研員李緒鵬:分管產學研合作科,協助局黨組書記、局長楊川分管辦公室科、綜合法規科工作。
副調研員沈桂林:分管生產服務業科,協助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周峰分管黨務、工會、共青團、婦女組織、離退休老幹部工作,具體負責我局對口扶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