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介紹
笑意盎然的女生,不時玩弄著人骨,都說醫科女生膽大,果不其然。要是尋常女子見到 人體骷髏早就面容失色,一度昏厥了。其中3位“玩屍女”不時用人骨作為道具,要么扮“加勒比海盜”,要么扮“女王”。搞怪行為讓看的人毛骨悚然,不禁讓人暗想,如此“玩屍女”,畢業後誰還敢找其看病?
2009年12月8日上午,重慶醫科大學在其校園網上發布一則聲明,稱網上熱傳的《重慶醫科大驚現“玩屍女”》對該校學生和教學工作進行無端詆毀,經查與該校並無關係,純屬造謠,並已上報公安部門。一位取名為“城管人見人愛”的網友也在天涯社區上發表聲明,稱標題為《重慶醫科大驚現“玩屍女”!》的帖子是他在天涯貼圖專區首發的,內容是轉載的,原標題為《這是否是對屍體的不尊重?》,他之所以稱是重慶醫科大,是根據原帖中作者提到是重慶的QQ網友,系推測而為的,並聲稱他本人也是醫學院出身,對帖中現象並不吃驚,只是提請讓更多的人知道,形成共識:敬畏逝去的生命。
標本室玩屍體
為此,某醫院的醫生表示,把玩屍體是不應該的,應佩戴手套穿白大褂,操作這些真實的骨骼時都需要先對屍骸靜默,表達尊重,拿著骨骼惡搞是明顯對死者的侮辱和褻瀆。據了解,圖片來自某院護士的QQ空間。發圖片的是該院的院長,發帖的目的是想提醒學生要善待生命,尊重遺體。
不知道如果這些屍骨是自己的親人,“玩屍女”還會如此用屍骨惡搞嗎?人活著有尊嚴,死也有尊嚴,“玩屍女”的行為是在褻瀆死者的尊嚴。如此玩世不恭的醫務態度,不禁讓人退避三尺。這令人想起了北大醫院教授的慘死,就是出於對患者的不負責任,而導致一位醫學教授慘死學生之手。這難道還不足以另人警覺嗎?
俗話說:醫者父母心,在“玩屍女”的身上卻是玩世不恭的惡搞。醫人先醫己,如沒有一顆懂得尊重的心,就不配替人看病行醫。
死者的醫學遺體是讓學生學習知識的,好讓你們為了活在世上的人病人解除他們身上的病痛,並不是給這些學生惡搞的,更不是給他們褻瀆的,如果連這些基本常識都不明白,那么這些學生日後根本就不配當一名醫務工作者!
法律規定
根據我國刑法理論,侮辱屍體罪,是指以暴露、猥褻、毀損、塗劃、踐踏等方式損害屍體的尊嚴或者傷害有關人員感情的行為。本罪侵犯的直接客體是社會風尚。主體是已滿十六周歲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觀上為故意,即明知道是他人的屍體而故意進行侵害。可能行為人的動機是多種多樣的,但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我國《刑法》第302條明確規定:“盜竊、侮辱屍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因此這些學生這種冒天下之大不韙的行為涉嫌侮辱屍體罪,有可能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玩屍女的回應
這些玩屍女已經為此事做了解釋,她們說,之所以這樣做主要是為了減少自己對屍骨的恐懼感,這點對她們學醫的學生很重要。對於網友提出的對她們醫德的質疑,她們說這和醫德沒有什麼關係,她們學醫的對這個沒有像普通人那樣緊張。對給民眾造成的傷害,她們表示抱歉。
2009年12月8日中午,瀟湘晨報滾動新聞記者致電重慶醫科大學宣傳部,一位工作人員稱聲明的確是他們發的,校方此事件十分重視,在2009年12月7日下午組織領導老師進行調查核實,經過排查該校實驗室及學生,證實照片上的實驗室、學生均與重慶醫科大學無關,學校已就此事上報重慶公安網監處,要求追查造謠者,並保留追究相關責任人法律責任的權利。
校方的回應
該校宣傳部負責人介紹,該校已就此事上報公安局網監處,並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該校實驗管理中心副主任尹定紅介紹,該校有17個相關實驗室,裝修一致。網上照片與該校實驗室的桌子、窗簾、柜子、地板、屋頂及學生著裝等多處不符。照片中的教室是綠色水磨石地,白色天花板雙排燈管,藍色窗簾,桌子還有移動輪子,學生制服是小圓領而不是該校學生穿的尖領。昨日,記者來到該校位於大學城的實驗室,所見與尹定紅所述一致。
有32年教齡的該校解剖教研室主任周庭永說,醫學院校研究使用的屍體多來自捐獻,學生上解剖課有很多規定,比如必須穿制服、戴手套,不能穿拖鞋,不能大聲喧譁,禁止攝像拍照、搬動標本,每動一刀也有規定。上第一堂解剖課前,要對學生進行倫理教育,老師帶領進行簡單默哀儀式,表示對死者的尊重和對家屬的感激。該校還在龍台山陵園建有墓碑,上刻每位捐獻者名字,每年清明節,學校會組織捐獻者家屬悼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