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貢獻:從事財務工作40年,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法律、法令,堅持執行財政制度和財務制度,積極探索專業知識,不斷總結經驗,結合企業實際組織制定有關的財務會計制度,建立了比較科學的會計工作秩序,使企業收到廣良好的經濟效益。1990年被邀請參加中省建行召開的城市建設綜合開發企業會計制度研討會,共同研究制定了省有關綜合開發企業會計制度的補充規定,並充實了一些專帳表。公司財務科曾被錦州市建委評為先進財務科,被錦州市建行評為會計報表工作第一名。個人在參加錦州市政府組織的19898、1990、1996、1997年四個年度的稅收物價大檢查工作中,曾4次被評為先進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