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珍[清代官員]

王珍(1684-1744年)字雄樵,山西長治人。王珍為康熙二十年(1681年)辛酉科副貢。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由刑部貴州司郎中升任台灣府知府。

(1)台灣知府:通過不擇排擠年邁的前台灣知府沈近思,康熙五十六年(公元1717年),台灣知府王珍橫徵暴斂,向百姓無休止攤派各種苛捐雜稅...民眾人山砍竹,王珍以"違禁"為由,抓二百多人,交了錢就放人,不交錢打四十板。難改是一個宦海痞子,真才沒有,向以阿諛取巧為能事,以貪贓暴斂而聞名。這幾年來他之所以能平步青雲、官運亨通,從一個小小的九品司獄在短時間內而爬至從四品的台灣知府,且又是獨據化外重地的封疆顯吏,實是他傾力巴結那朝庭重臣隆科多的結果。他私下裡已是拜隆科多為義父,平時孝敬隆科多勝於自己的親父。王珍初出仕為官時還是比較單純和敬業的,也想認真地做一番事業、攢一些功名。那知官場豈是個人僅顯才能和抱負的場所?它風詭雲詰、深潭無底,它所涵蓋的學問極其廣泛和複雜。王珍在潛心辦差卻落得處處受氣、時時被擠後,他及時恍然了:自己既沒有靠山,又不會奉迎,光知辦差是斷不能在這官場廝混下去的,其實官場就是商場,就是戰場,更是權術比拼的賽場。人說:官要當大,吹牛拍馬;官要當高,亂七八糟。於是王珍為求在官場上的生存,也在恍然後開始鸚鵡學舌、隨波逐流了。他遂將觀風察色常掛眉頭,遂將假話空話常掛嘴頭,遂將阿諛奉承常掛麵頭,遂將算計取巧常掛心頭。由此一來,不久,王珍就發現自己非但實惠和輕送了,而且還被上司和同僚們所看重了,不再有人敢肆無忌憚地欺凌他了。王珍嘗到了甜頭,本質驟變,又在琢磨尋找靠山的事了。一日,隆科多前來視獄,王珍心忖:這可是個大員哪。遂使出渾身的解數來極力討好巴結。隆科多在前面走道,他則在後面為其扇著清風;隆科多略感嘴渴,唇齒間噠叭了一下,他便窺見,立時飛去給隆科多端來香甜的水酒;隆科多下階,他誠惶摻扶;隆科多上馬,他俯身當梯。他這一次簡直是把個隆科多哄得心悅顏歡,從此隆科多便對這個機靈順從的小吏有了極好的印象。王珍深知:自己是憑捐銀獲官的,底子淺薄,若想長行官場,就要找個結實的靠山,而要找個結實的靠山光憑孝順阿諛是不行的,要重在孝敬實送。自那以後,王珍是絞盡腦汁地去打聽隆科多的物資喜好,當他打聽到隆科多的多方喜好後,便不惜重金去頻頻購買古董、名字畫、寶刀寶劍等珍品送往隆府,使隆科多對王珍更是青睞有加,最終納為義子,不斷提攜。人的欲壑是難以填滿的。王珍為了長期滿足隆科多的喜好和自己的私慾,已是不得不每到一地便會自然而然地給自己捆綁上一根鏈條,一根貪得無厭、惡性循環的鏈條,這就是:當官就要送,要送就靠貪,多貪就要刮,多刮就必須手段辣。這樣一來,物填官階,官求物去,凡是生活在王珍那一畝三分地的子民們的命運也就可想而知了,四個字:水深火熱。是年冬被康熙革職削髮為民。起用台灣府同知黃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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