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7月至1971年8月在大興莊鎮白各莊村務農;
1971年8月至1984年8月先後在北京市政公司、平谷百貨公司工作;
1984年8月至1986年5月在平谷縣人民政府財辦工作任科員; 1986年5月至1987年12月在平谷縣財政局工作,先後任副科長、科長,其間:
1987年9月至1990年8月在北京中華會計函授學校財務會計專業學習;
1987年12月至1990年5月任平谷縣財政局副局長;
1990年5月至1994年2月任平谷縣財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1994年2月至1994年9月任平谷縣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國有資產管理局局長;
1994年9月至2001年4月任平谷縣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國有資產管理局局長、地稅局局長;
2001年4月至2001年11月任平谷縣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國有資產管理局局長;
2001年11月至2002年4月任平谷縣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國有資產經營公司董事長;
2002年4月至今任北京市平谷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